如题


那要看这电梯有人负责没有,如果有,那么维保人员,他的头,他的老大,他的厂家,检验这台电梯的人会负责。如果没人负责,那么业主的责任。这种负责主要是针对死人的情况,一般来说,这台电梯如果装9个人就超载,那么不会死人。

六个人的电梯超载很难调,如果题主需要调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1、在底楼六个人超载,在顶楼3个人超载。

2、有时候装4个人超载,有时候装7个人超载。

3、有时候装三个人超载,有时候装1个人超载。

4、用一段时间就变了。

5、进电梯动作稍微大点就会超载。

我们公司遇到这种电梯怎么处理呢?我们会调整为在底楼最多装5个人,有时候装4个人,至于其他情况一律不管,简单来说就是把电梯调整为不论什么情况最多只能装5人,大多数情况下可能只能装四人,少数情况只能装3人,因为在各种状态下超载是不一样的。这是最安全的。


六人只是参考人数,具体还是按照载重算的
载重明显是计算重量的,就算是七个人,只要总重量不超就没事。如果因此出事当然要电梯制造商负责咯
有国标,有计算方式。重量和空间,必须全部满足。


电梯荷载人数是按照每人75Kg计算的总重量。

超载是说总重量,不是点人数。
电梯的称重开关是检测实际重量,不是人数,限载人数是指根据电梯轿厢面积和和实际载重量所制定出来的,在电梯按钮面板上一般都会有电梯的载重量的,一般800KG 1000KG 1050KG,。不过你所指电梯没有满载报警,且电梯轿厢有明显下沉,可能是开关损坏,被短接,主板参数设置有误,尽快报维保公司,否则可能出现电梯故障困人
国内客梯限载人数是按照75KG一个人算的,只是一个参考值,只要重量不超,就没有关系的。
电梯是有称重开关的,额定载重量六人虽然并不是准确的就是六人但如果超过这个额定载重,电梯要么开门不走,要么开门报警,如果没有出现这些情况,那应该就是电梯的问题吧


你可能首先想著是电梯质量是不是不好,或者维保的人没帮你搞好。但是,使用单位别逃避责任,按照现行法律,使用单位才是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如果说追责,使用单位是第一个。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第四节36条: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第39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就看看这些就够了,更别提还有很多相关的部门规章和TSG文件,其实法律法规早就规定的很清楚了,只是很多单位法律知识淡泊。你们真的有专职管理人员吗?有应急预案吗?有做过定期检修吗?很多都是出了钱就说啥事都去找电梯公司。对不起,不出事不要紧,出了的话,使用单位是第一责任人。逃不掉的。

另外,具体到这个超载项目,按照现行的TSG T7001规定,由维保单位负责,这的确是个逃避责任的规定,但是也是无奈之举,人机数量矛盾非常严重,依靠年检每台检查那么多项目不现实。所以维保单位身上责任很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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