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l在银行上班,听其它朋友说大伙存钱都不敢存l所就职的银行,银行卡多少余额都会被其知晓,一旦看到熟人朋友账户余额多就会想办法跟其借钱做生意周转(其实就是自己借来朋友的钱放利放出去)

我听后觉得很奇怪,这种行为不是属于违法行为吗?就像公安局派出所在无案件调查的情况下随意查询公民身份证信息一样是违法的。

因为大家同学朋友一场,大家都没怎么去为难l,尽可能的把钱转到其它银行去。

而有一次吃饭,l喝醉酒也说,只要有谁存钱存在我们银行,我都能知晓对方的余额,资金往来,每个月打款多少给哪个账户,根据金额大小就可以算出对方放出去是几份的利息,听到这里我无语了

我想问的就是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我的钱存在l的银行被他知晓,我想走法律程序的话是告他还是告其所在的银行,理由是什么?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自己信息泄露的损失?一般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而我如何来证明l在银行系统里查询过我的个人账户信息?

如果起诉后对方所在的银行一般会如何处理这个事以及处理这个员工?

谢谢!


不犯法。这是他们工作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当然他们也不会有事没事去查看储户信息。除非是工作需要。


假的吧,没有密码怎么查余额

司法查询要主管授权的


无正当理由并且出现风险事件或犯罪的那肯定违法

上面是和你说的

严禁无正当理由查询客户信息是银行从业人员的准则

上面这事银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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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人员禁止私自经商,这是我们行规定的。

犯法也得讲证据,我说我作案了,你报警警察得问我呀!我乱说的如有雷同还纯属巧合呢对吧?

我猜你在某行存了5万不小心猜对了你有啥话说?

所以离这种人远点就对了,身份证号、卡号别给他他能查个P出来?哪行哪业都有个别的渣滓存在,他这种擦边球出事了就下岗


你得先了解银行的授权架构,才能知道对方有什么权力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1、银行普遍实行授权,也就是根据职务来决定对方拥有多少权。这就是办理业务时,某柜员许可权不够,就需要后边经理级别的授权员刷卡输密码才能完全授权处理交易业务。这一套制度,基本上可以防止柜员腐败。

2、注意,为什么存钱存大行?想来各位信用社,或者是村级银行柜员或者经理出过问题,但是大银行基本没有。是因为大行的风控和业务授权系统非常优良。

3、支行内部银行确实有方法知道本行的个人存款信息,特别是小银行。我们就不难发现,乡镇邮政储蓄银行过年,过中秋,就打电话给大储户送月饼了。其实越送小东西,这种小银行对于在乎个人隐私的人来说,是最为反感,但是,偏偏文化低的乡镇居民非常受落。

4、大银行基本上查看个人信息,都得到了相应的授权,系统也可查询。你朋友的支行,如果你的描述没差错,必然是存在风险交易可能,可以依法举报。包括匿名举报,一抓一个准!


如果是你这种说法,那是犯法的。

银行有一套在法律基础上更严格的行为管理条例,说成是行业法规也不为过。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隐私保护。

银行职员,依据不同职级具备不同许可权,作为一个普通职员,要想看存款是有条件的,比如办理业务时必要的交互。

隐私保护不仅仅是保护隐私所有人的权益,也是在保护自己。一来知道太多隐私会成为自己心里的梗,比如见人钱多、来钱易而眼红甚至心理扭曲;二来收获隐私就像接收垃圾一样,像银行存款,可能就包含有对方违法违纪之类的信息,却不能举报(举报也就泄露了你违法违纪,举报也可能是你不能举报的对象),此时如鲠在喉,多难受!


一般情况下是不犯法的,也没有违规,啊,他知道你的存款信息,但是他不向外泄露,不做于商业买卖的话,这个信息是没有影响我说他是将你的信息进行买卖,这种的可能会受一点影响,但是前提是你得找到证据的。但是你这样又很难找到证据,嗯,如果你能找到证据的话,你看一下银行有关的这个合规部门举报检举。


如果是他们泄露出来你信息的话,就犯法了


说实话,员工想怎么查都行,但是嘴巴不严说出去,被人口耳相传,还引发很大矛盾的话,员工也就凉凉了。


非法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现已变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仅仅查看,并没有进行侵害,不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非法获取或提供给他人这个范围非常宽,比如银行办理业务过程中,银行依法获取的的信息,银行职员私自使用,银行和银行职员视情节都可能构成犯罪,银行属于非法提供,银行职员属于非法窃取。一般银行对身份信息都进行授权保密,如果没有任何保密措施,任由职员复制使用肯定构成本罪。

比如,现在有些法律服务机构在当事人立案以后,马上就知道了原告、被告的通讯方式,然后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这里边就会存在有人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可能。


泻药。

违法不违法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违规了。

这种事情你拿不到证据的,除非你认识他的领导,当然他的领导也不一定有许可权能够查的到你朋友工号的操作浏览记录。起诉的前提是你要有一定的证据,报警也得你有一定的证据。这种事情只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想办法把他的声音录下来,举报。二,以后不在这个银行存钱了,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等(不要借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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