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不主动招供,因为缺乏直接证据,是不是仍然无法给西门庆,潘金莲定罪?


犯罪手法以及刑侦技术以及社会监督力皆不可同日而语
西门庆是阳谷县人大代表。优秀民营企业家,也是当地地痞流氓,全县上下黑白通吃。武松是阳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武大郎是阳谷县个体商户。如果没有武松,武大郎永无翻案机会。


我对古代刑侦的史实不太了解, 但既然题主提了一个小说中的问题, 我就按古代侠义小说的套路来答吧。

小说里面, 之所以许多反派喜欢用砒霜, 首先是因为十分容易获得,药店就有卖;其次, 砒霜在古代也是合理合法的药物, 剂量过度时才会弄死人, 死亡的的场景很像是「害急病」,因此很容易推搪过去, 「医疗事故」或者得病而死都是衙门可以接受的解释。

砒霜好用, 破案也容易的, 只要衙门愿意破。在《洗冤集录》中,有关于砒霜的记载:

砒霜、野葛毒,得一伏时,遍身发小疱,作青黑色,眼睛耸出,舌上生小刺疱绽出,口唇破裂,两耳胀大,腹肚膨胀,粪门胀绽,十指甲青黑。

经验丰富的仵作还是能看出蹊跷的。 然后去药店查一下最近的砒霜购买记录、跟踪一下潘金莲、询问一下武大的朋友和街坊四邻(难道会找不到郓哥么),人证物证均在了。

这事儿在古代就能破掉的, 在今天更不可能成为无头冤案的, 除非, 哈哈~


你的意思宋朝不是法治社会?那皇帝怎么管理?法律制定起来是需要人来执行的,执行不力,有再健全的法律又能怎样?当今的中国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吗?
发生在今天就根本不会成立 武大郎直接给武老二打个电话就成了


中毒而死—服用毒物—身陷重病,不能行走,只能别人喂服—身边亲人有能力—潘金莲有能力(喂武大进食)—……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三个人全部(潘金莲,西门庆,王婆)全部落网,关键不在于证据,而在于县官有私心,当然也为突出武松,换另外一个写法,县官大可以黑吃黑,指使武松告状,把西门庆的家财讹个清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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