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殺人償命乃天理,如今別人出手打人還手為知錯犯錯,罪名相等,如今是進步還是倒退?還是我們甘認被挨打?換來警察的不屑一顧?


這個醫院有錢人可以去,窮人也可以去,這個小區有錢人可以住窮人也可以住。任何場所任何機構為所有人服務,當然前提是錢給夠。


平等,就是,人人都不平等。

上帝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因為他對所有人都不公平。


這樣說吧,你要公平,對方打你,你打回去,這已經是公平了吧?你已經私自報復過了,還要尋求公家替你再主持一回公道?這你怎麼看?

如果想要公家的公平。

挨打之後什麼都別干,先報警。讓警察來了有足夠的理由處罰他。
正當防衛什麼錯,相比以前現在算很公平了

是的,某些文明在退步,只是大多數人不願意承認罷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世間自有公道 付出總有回報

說到不如做到 要做就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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