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假是否具有客观的临床诊断标准、是否把痛经假被纳为法定假期、痛经假是否会为女性就业带来新的困扰?痛经的你,需要痛经假么?

站在劳动医学的角度,女性和男性的解剖生理特点有别,女性骨骼比男性短小,骨盆偏大,肌肉少于男性,脂肪多于男性。脂肪多就对脂溶性有机化合物比较敏感,接触有机溶剂时吸收快、在身体储存时间长。女性血液、呼吸等循环系统也要弱于男性,容易疲劳。

从就业及职业选择上来说,多数女性长期从事室内工作,久坐导致气血循环变差,饮食、作息的不规律,加上长期无形的竞争压力。

一项针对年轻女性的调查显示,有高达88%的人曾经或正在遭受痛经困扰,并约有20%-25%的人选择服用药物止痛,两组数据对比,意味著:将近五成以上的痛经患者,在最疼痛的时期选择了忍。疼痛感因个人体质和忍受能力有差异,这是成为「痛经假」难以判断的原因所在。

当疼痛在周末造访,当事人可以幸运的选择在家中休养;当疼痛在工作日来袭,对于需要应付大量工作的女性而言,显然是噩梦降临却又难以启齿。

大多数女性愿意采用温和有效的中药产品对身体进行调理。中医学在原发性痛经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治疗经验,目前市面上具有温经活血化瘀作用的中药选择较多,但是缺乏专业治疗痛经的中药。

疼痛忍耐并非女性在经期必然承受的,痛经很可能是身体某方面有状况,信号。无论痛经假最终是否成立,如行经期间疼痛频繁发生,务必摸清症状、及时治疗,避免因疼痛带来的其它负面影响。

专家建议,对于轻度疼痛,可通过增强体质、调节内分泌、改善生活习惯来调理身体,当疼痛长期持续、无法忍受时,应及时到医院就医,查清病因后对症治疗,切不可随意自我用药治疗。


人文关怀假期,

上班期间,女生生理期不舒服的时候给的假


有这个假期么,不知道诶,没听说过,估计是每个月给女性放几天假吧


现在学校都有痛经假,比如上体育课,老师都会提醒,来例假的女生跑步时可以走到一旁观望休息。有的严重的,还准许回家休息。一般大一些企事业单位也会有,有的小地方没有。


通常第一天都是好难受的。有这个福利是女性的福音!


女性月经期间,如果有不适可以请的假,应该还没有普及吧,至少我们这里就没听说过


是我永远请不到的假。


2020年12月,《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正式对外发布,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期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至少10分钟工间休息;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上仅限辽宁)

坐标辽宁大连,反正我之前痛经到不能工作的程度的时候,都是休的带薪年假,领导还不愿意批假的那种。。。不知道明年三月之后能不能休到这个痛经假,估计很难,毕竟要去医院开假条。。。我们单位二十多个女员工,就我经常痛到请假T_T


就是你月经不舒服的时候放的假


是一种人文关怀。有的公司会给女性员工痛经假,就是你哪天例假来了,不舒服 ,可以直接请假当天休息。一般是一个月一天吧。


就是当你来月经前后感觉不舒服而请的假


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期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至少10分钟工间休息;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


大姨妈来的时候痛经 是可以请假的


换个说法,「生理期假」比较好理解,挺人性化的一个假期。不过对于它的合理性,颇多争议。首先,这个假存在性别差异,有的男性因为没有亲身体验,不觉得这是什么需要休息的事;其次,在女性中,也不是所有人都在生理期有不适反应,所以,不排除有的人目的性的利用这个假期,这也是单位领导不乐意看到的。


就是针对女性的福利。女生每个月会来大姨妈,也就是所谓的例假,月经。通常会肚子痛,腰部酸疼,各种不适。有的不适感轻可以忍受,有的比较严重,就需要在家休息


痛经假是好好上班,别瞎做梦


女生的福利,每个月都有半天到1天的痛经假 看公司制度 都是人文关怀 有些公司没有 一般扁平化管理的公司都会有


针对原《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高处、低温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保护月经期妇女的人身权益,在2009年10月该条例修改期间,有专家建议增加痛经假的措施:女职工因为痛经无法正常工作,有医生证明的,休1到2天病假,工资应该保留。安徽省2016年3月1日起,起施行"痛经假"。2016年8月,宁夏明确了「痛经假」,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女性还有哪些特殊权益

  宁夏出台《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突出对女职工予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劳动保护,其中还专门明确了「痛经假」,这一消息使得「痛经假」话题再次引起关注。

  截至目前,至少有10余省份在本地区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提出女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休「痛经假」,最长可休二至三天。

  「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安徽、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甘肃、湖南、四川等在内的10余个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除了上述省份,广东去年已经就此征求意见,并列入了2016年制订规章计划中。

  另外,不少规定中还专门强调「痛经假」要带薪休。北京从1990年起施行的《北京市实施&的若干规定》中就明确,女职工患痛经,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以在经期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

  重庆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确诊后,月经期应给予2天休假,按正常出勤对待。

  还有地方要求要向女职工发放卫生费或者卫生用品。

  安徽今年3月起实施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强调,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女职工特殊卫生保护,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

  休痛经假条件各地有差异 多数要求开医院证明

女性还有哪些特殊权益:

  ——江苏、四川哺乳假可单独休 多地提出女职工更年期保护

  除了「痛经假」,各地也对女性的哺乳假、更年期保护等权益保护做出了规定。

  从国家层面看,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就已经明确,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地方层面上,各省份对哺乳假的休假方式又进行了细化。

  例如,湖北规定,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增加哺乳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因哺乳而往返于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江苏和四川则为女职工在家休哺乳假开了「绿灯」。江苏提出,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

  四川也明确,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工龄。

  除了哺乳假,北京、山西、安徽、青海、浙江、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等地还考虑到更年期女职工生理特点,明确...!


痛经假是针对女性月经期间所设立的假期,但是这个假还没有全国普及推广,大家都在关注「痛经假」有没有工资,有这个假女同志敢不敢休,另外从企业角度看,这个「痛经假」增加了雇佣女员工的潜在成本,所以争议还挺大,但是女同志如果有这个假应该会蛮开心的,因为生理期很多女生身体都不舒服,如果有「痛经假」对女同志确实是个福利。


痛经到医院就诊,让医院开个疾病证明,就可以请痛经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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