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超4万人涉嫌性侵未成年人,占侵害未成年人总数三分之一】根据2017年到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相关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统计数据显示,这三年期间,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加起来超过了4万人。


公开的数据只是冰山一角,未成年每年被施暴者的性侵任在继续。未成年人作为一个没有自我保护能力、自我保护能力不完全的人,是侵权的完美对象——犯罪成本极低。简单来说就是3最2无。(最容易被获取信任、最容易被粗暴对待,最容易被犯不自知。无法制裁别人,无法指控别人)

当然,我认为主要的缺失在于是大多数父母的性教育匮乏和法律意识淡薄。

首先是未成年们面对性虐待,由于年龄太小,没有抵抗力和任何防御心理。不明白别人做这件事的意思,容易被信任的熟人入侵!比如,当他们说「来给你检查检查身体」、「我们一起玩个游戏」等等。大多数遭受性侵犯的未成年人都不明白是什么,非常容易被欺骗、引诱和恐吓。

其次是性教育的缺失在于家长对性教育重视不够多。很多父母认为性教育太早不需要和性教育现在没必要,只要随著年龄的增长,他们会自然明白。除此之外,还有父母谈性色变,觉得未成年就不能接受这些负面的消息。当然,「不要去让别人看你的私密,去摸身体」这样的话更是少之又少。

最后是父母对未成年被性侵抱有容忍的态度,很多受害者父母选择遗忘,进行沉默面对。施害者继续顶风作案,受害儿童却无奈任由他们逍遥法外。


更新:(题外话)我还记得我是17年想起来童年被侵害的,18年被告知走法律无效,并且被问:「你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过来」(言下之意是我是否是在报复),我被问懵了,因为我刚刚记起,但是人家不信,人家觉得发生了就该记得并且立刻报案,所以我的可信度根本不够。

建议浏览并赞同我这个回答里观点的知友搜索一本书看——《儿童创伤记忆的遗忘与再现》,看看艾琳的故事,或许会从新的角度更好理解为什么近些年这方面的案子变多了——更多受害者的记忆回来了,不仅如此,这种案子被曝光,也激起曾经不敢去立案的受害者的勇气和决心。

很可惜,虽然我的记忆回来了,但是它没办法帮助我维权。

下为原答案

这是立案的、可以起诉的,还有很多埋没在时间里的。

难在中国家长没有交给孩子自我保护(性方面)的意识,大多觉得sex小孩子接触了不好,太yellow。

难在哪?

我不想说别的,我就问一句:

大家伙都充分了解自己身边的人吗?

这里的「身边人」指亲朋好友、同事、老师、学生等等等等。

近几年,sex方面,熟人作案太多了。

防不胜防吧?对不对?

当一个孩子去家长无法监测的地方,比如,同学家里,比如,亲戚家里,他究竟面临一个怎么样的处境?

我觉得聊家长交给孩子sex方面自我保护知识太远了,聊防备身边人作案也太远了。

其实最关键的一点是,家长在育儿的时候,必须做到对孩子关爱有加和给最起码的信任感。

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孩子在家长跟前没有安全感、说什么话都不被家长信任的话,其他一切都免谈。

我自己是童年时期遭受侵 害的幸存者(我不想把自己视为「受害者」了)

我的爸爸妈妈对我的教育是很严厉的棍棒教育,他们打击我的自信心,摧毁我独立人格的发展,扼杀我的自主性,我是他们的隶属品

我说什么他们都不信。

他们那种教育之下,我已经没有办法告诉他们我被伤害了——因为他们给不了我安全感,我告诉他们也没有用,他们只会对我施暴

我没告诉他们,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上文提到的——他们不信。不是不信那些人对一个小孩子做出这种事,不是不信那些坏人,而是不信我说的话

从小到大,我说我生病了很难受,他们说我装的;我说哥哥欺负我打了我,他们说哥哥和我闹著玩;我说有陌生小孩欺负我,他们说我活该;我说长辈批评我冲我吐脏话,他们批评我不懂礼貌顶撞长辈;我说我被长辈冤枉了我是好人,他们说我太记仇谁小时候不被冤枉......

当那些事情发生时,我一没有相关知识,二没有父母的保护

我不知道怎么去描述我经历的,也不敢说,因为他们对我的「告状」,从来就是大事化小,告诉我那些不值得一提,或者是我自己太犯贱。

久而久之,我也习得了否认最小化还有正常化这三个很重要的病态防御机制。

我直接隔离自己的情感,试图遗忘那些事——否认

不停地告诉自己这不值得一提——最小化

跟自己解释说他们是因为xxxxxx——正常化

(比如,我当时被猥 亵 摸 脚 摸保暖靴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因为同学怕冷。因为妈妈告诉过我,要有爱,要互相帮助。而且同学是拿「我冷」这个借口伸进我的鞋子里的,我很自然的觉得,同学很冷,暖我的脚没什么问题。)

我外公是 恋 童 癖,在我三四岁的时候就开始给我性 暗 示 ,曾经把我诱骗到他床上实施猥 亵。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这意味著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外公喜欢摸 屁 股 ,也不知道说。

这种性 暗 示一直到我十三四岁才结束。

只针对儿童。

妥妥的恋 童 癖。

我十岁左右,被同学的外公强迫在床实施造人流程(没有扒去我的裤子)。

学校和家庭都没有sex方面的科普,我就是一张白纸,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是,我知道这是我的私密部位,我觉得这件事很不好。

但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去说。我无法用语言组织,也知道同学外公在大家眼里都是正面形象,没有人会相信我。(后来,我17岁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同学外公也有污点,只是当时大人们都在背后议论。我同学的外公虽然老了但是性欲旺盛,在外找了个小老太婆偷偷摸摸养著,时不时做爱满足他饥渴的欲望。)

十一岁的时候,五年级数学不好的我去了补习班,遭到同班同学的猥 亵,一直到初二。

初二,那个同学不补课了,班里另一个男生接过他手猥 亵 我,一直到初三中考前夕补习班解散。

15岁,高一的课堂上,那个男生和我同班,坐我前面,继续猥 亵 我。

这些事情都停止之后,我才从课外书里了解到这是什么。

而且,我这里指出来的四个人,全部是熟人,其实在我成长过程里还有两三个陌生人(初中上学过马路遇到露 阴 癖,当时不知道是露 阴 癖,后来才知道;小学上学走的好好的被迎面走来的男的掏了拨下体,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是后来才知道的;18岁一次在公厕遇见露 阴 癖的男的)

对,小时候我家管的很严,我读的书都经过我妈的严格筛选,我高中的时候,我妈才开始不管我看书,我才真正意义上读到「大人看的书」,读到那些做爱的情节,或者侵犯的情节。然后,也在几部国外电影里看到过有关性方面的东西。

这对我的冲击是很大的。曾经无知的时候,我被两个恋 童 癖外加两个同龄男生侵害了,等到我终于懵懵懂懂性方面了,我才知道我经历的究竟是什么。

十五岁之前,我纯洁的像个白痴,十五岁这一年是分水岭。

感谢邀请。

我觉得,首先不要想著怎么教孩子性方面自我保护知识,也不要想著怎么去防身边看似无害的人,首先做个好父母吧,先关照关照孩子吧,别把孩子带得离自己越来越远、自己都读不懂自己孩子,然后反过来指责孩子:「为什么不知道告诉我们?你傻不傻?」

不是孩子傻乎乎不知道向你们求助。

是你们的言行,让孩子对你们彻底失望,不再对你们抱有任何幻想。

他们被迫学会了自己保护自己。

是被逼的。

还有,教孩子有爱心和乐于助人,一定要给孩子前提,否认纯洁的孩子没准像我那样呆呆傻傻爱心泛滥(借自己的脚给男生暖手)。


还有多少没有曝光出来的?真的很心痛这么多的孩子受到伤害。要说维权难在哪?个人觉得还是证据难的问题。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涉及的罪名较广,包括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

司法证明问题较为突出地集中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办理这两类案件的证明困难,主要与其特殊的证据构造有关。这也就是目前频发性侵未成年人的新闻,确很少有人因性侵而定罪的原因。

以下来简单分析一下。(以近期美国人鲍某某为例,并未构成性侵犯罪,在官方未出消息之前,隐约预感到以鲍某某的「法学素养」应知晓如何规避性侵。虽官方报道侵犯的并不是未成年人,但是在证明方面都存在相同的窘境。)

一方面,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证据缺乏。

通常,性侵犯罪的客观证据包括被告人在被害人体内或贴身衣物留下的 DNA 证据、被害人生殖器的损伤或破裂、被告人或被害人身上因暴力侵犯或激烈反抗留下的伤痕。

但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往往客观证据较少,主要原因是:

第一,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常常在侵害发生后数月或数年后才被揭露。

研究表明,精液、DNA 或痕迹证据在性侵发生后的短时间内可以找到,但在性侵发生12小时之后,被害人的体内或身体上并不能发现这类证据,它们大多是在床单和衣物上找到的。儿童并不懂得保存这类证据,由于长时间的延误,物证绝大多数已被清洗。缺乏指向被告人的生物证据,往往会使性侵案件出现罪犯与被告人具有同一性的证明困难。相较于强奸犯罪,猥亵儿童犯罪的客观物证更少。倘若不能及时对被害人进行身体检查,因猥亵造成的痕迹证据会很快愈合。

第二,很多性侵犯罪没有使用暴力,反而引诱、欺 骗、威胁的手段运用更多。

在司法实务中,不乏以少量钱财、糖果引诱并威胁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例。被告人施暴与被害人剧烈反抗的情形较少,也很少留下身体伤痕。

另一方面,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隐蔽性强,缺乏具有较强证明力的证人证言。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发生在相对隐蔽的场所,很少有目击证人。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比较常见的证人证言类型是被害人将犯罪事件转述给亲属的传闻证据。然而,被害人亲属系利害关系人,加之该证据的来源仍是被害人,根据严格 「印证」理论的要求,不具有独立来源的证据并不能对主证据进行补强和印证。

我国司法实务虽承认近亲属的证言具有证据能力,但鉴于上述原因,并不会赋予其较强的证明力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常呈现以被害人陈述为主要证据的证据构造,一旦被告人拒绝供述,依据我国的刑事印证规则,往往容易导致定罪的困难。因此在现行证明制度的体系下证明性侵未成年人等有很大的证明难度。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让其远离性侵?

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不管是在心理学方面、科学技术方面、教育等方面都会有不同的专业见解。从法律方面来讲,短期确实很难有效突破这些问题,毕竟立法也确实有滞后性,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能贸然定罪。(近几年冤假错案频发也都是以前的办案埋下的祸根。)

我认为最切实际、最好施行的办法:加大家长和学校对孩子的教育。

家长和学校更应该多关注孩子,及时开展性教育,教孩子认识隐私部位,教孩子识别性侵害,向孩子普及预防性侵害的法律知识。教孩子学会说「不」,需要具有对坏人说「不」的勇气,家长不仅要告诉孩子隐秘部位不能被碰、被摸,也要告诉孩子即使不是隐私也不能让碰等等。

保护好无辜的未成年,他们是未来,这条底线不能碰。

「少年强则国强」,真心希望祖国的花朵们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


这个话题与这条新闻 「老师教孩子怀孕知识被家长吐槽」搭配食用更佳。

色魔不会嫌弃孩子年纪小,熟人也不会觉得是你的孩子而放过。事实上,小朋友们(包括小男生)要防范任何一位周边男性,包括孩子的父亲。

我看啊,从幼儿园开始,就要设立针对家长们普及孩童性别知识的公开课。

孩子性教育从家长开始,普及年幼并非是性犯罪的漏网之龄。

性教育路之堵就堵在家长上。

中国孩童教材的书本上也曾出现过性别知识,是家长们把性教育教材扼杀回摇篮。

从前觉得50后60后家长像极了挖特了的蠢憨憨,笨的让人伤心。却不想80后90后父母亦如此,仿佛有了孩子,多年经受过的现代教育洗礼一夜回到解放前。

明明是个当代人,活像个旧社会性安全意识贫瘠的老土。

这必须得从家长入手。家长每学期一节育儿基础常识公开课。

纠正家长观念,性别知识入教材课堂,不接受任何家长的道德绑架。


即将提请10月13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吸收这方面的意见,对奸淫幼女、猥亵儿童,以及特殊职责人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作出修改完善。 ——新华社2020年10月12日报导

让孩子远离性侵最难的地方,不仅仅是将凶手绳之以法,更要防范整个社会成为帮凶。

08年12月11日,年仅8岁的素媛(电影化名)上学路过一座教堂时,遇到了雨中的赵斗淳。

一个小女孩的命运就此被改变,赵斗淳对小女孩实施了性侵犯,满身伤痕的在经过医院的治疗之后,虽然脱离了危险。

却腹部骨盆骨折、大小肠流出体外坏死、肛门和性器官80%损坏,之后的生活中,都要带著一个尿袋生活。

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素媛案」,但是这种事情,并不只是发生在我们的邻国韩国,在国内几乎每一天,都有未成年孩童被侵犯的案例发生。

而且「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有将近66%的儿童性侵是熟人作案。

在我们认为安全的地方,或许就有罪恶在悄然滋生。

而且前文中提到「素媛案」,其罪犯原型赵斗淳,在今年十二月即将刑满出狱,这个消息一出,立马就引起了社会恐慌,有关他出狱的事件讨论络绎不绝。

而在韩国对于强奸犯还有著电子脚镣这一措施,目前国内还没有性犯罪人员行踪进行记录,预防再犯的法律法规,在未成年保护上面,可谓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但终将会有人上下而求索,用自己微弱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在九月十八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的这一组数据背后,反映的是国内性教育的匮乏,之前有一个热点新闻是:「某小学印发健康卫生手册,结果遭到了众多家长的一致反对。」是社会中这种对性避而不谈的风气,给了很多人可趁之机。

相比起身体上所受到的伤害,她们的心理创伤和社会环境的议论,是对她们更大的一种伤害。

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的一项调查中显示,仅有17.58%的孩子知道什么是「性教育」,而在问到侵犯动作时,更有23.60%的孩童不知道这是否属于一种侵犯,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自救。

虽然法律一直在对有关奸淫幼女的相关法律进行完善,希望给到未成年人相关的保护,但是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这个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能够让孩子多学习一些防侵犯教育知识,也许就能够在危险来临之前,及时的制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除了法律和家庭的力量,社会力量的介入也是帮助孩子远离危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围绕著如何惩罚性侵犯罪犯,在网路上有著很高的讨论热度,有说要加大刑罚力度判处死刑,也有人说要进行化学阉割,还有人说要建立一个性侵犯资料库。

但惩罚永远无法弥补已经受到的伤害,如何将罪恶的种子扼杀在摇篮中,是另一个需要我们深思的命题。

在腾讯公益平台上,就有著非常多为儿童防性侵教育而奔走的公益项目。比如成立了六年的「女童保护」,截止2020年三月底,已经在全国31个省份相继开课,防性侵教育覆盖儿童超372万人,覆盖家长超59万人,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发起人孙雪梅从小在贵州山区长大,在她很小的时候,看到过大一点的孩子对小一点的女孩实施性侵害行为,她说:「我不知道怎么去阻止他,如果我们这方面的教育很普及,那我认为这个事情就不会发生。或者说发生以后,她或者我就会去告诉家长,避免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自13年创建这个公益组织以来,「女童保护」的课程让越来越多的孩子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

在面对性骚扰时,一位孩子大声的喊出了「我还不满十四岁,你想坐牢吗?」并且在好心人的帮助逃脱险境。

面对公交车上的咸猪手,另一位孩子也敢于反抗,而不是默默忍受对方的侵犯。

除此之外腾讯公益平台上还有更多其他致力于呵护未成年人的公益活动。

「豆蔻之华」:让更多女孩学会接纳自己的变化,不因为身体的发育带来的变化而自卑,教会她们如何正确的爱美。

「儿童希望」:救助那些被虐待的儿童,帮助他们从创伤中走出来,其中年龄最小的孩子,在三岁的时候被工地里的男青年侵犯。

而除了对性犯罪的罪犯采取法律惩罚措施以外,对于性犯罪的预防以及孩童创伤后恢复,也值得我们关注。

致力于未成年保护的「女童保护」则是以性教育推广为主,在「女童保护」19年所做的一次调查中,有超过94.29%的受访家长希望能够对孩子进行专业、系统的防性侵教育,这说明社会的观念正在与时俱进的发展著。

可同样也有一个现实在给我们敲响警钟:在许多落后的农村地区,学校对于儿童性教育的普及几率基本为零,又缺少监护人的保护,很容易沦为滋生犯罪的温床。

防止孩童收到侵害和保护孩童在受到侵害后的心理健康,这些都是「女童保护」的工作内容。

他们公益组织的名称虽然叫做「女童保护」,但他们的保护对象,是男童和女童在内的所有孩子。

不止是保护未成年人,也要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

现在互联网上有许多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能不能保护未成年的讨论,因为有一些未成年人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作盾牌,对另一个未成年人进行侵害。

虽然我国法系倾向于乐观主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以矫正为主,但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上,一直在做出优化,近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明确提出:

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

尽管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但我们仍然无法完全阻止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可能性,因为人性深处总是存在著侥幸和黑暗,这是需要整个人类族群为之付出努力的目标。

法律的完善可以降低犯罪率的发生,公益的善可以抵抗社会上的恶意,对内心邪恶欲望的压抑可以帮助孩子健康成长,让孩子远离性侵犯最难的,不是在于某一点,而是因为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就会毁掉一个人孩子的一生。

我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也希望能够通过公益的力量,帮助青少年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用互联网时代的科技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尽可能不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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