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是熱愛祖國的,他為中國人民的麻木不仁而憂心,他激烈地抨擊中國人的國民性中一切不利於民族生存,不利於中國雄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東西,那些愚昧的,殘忍的,獻媚的醜惡態度都是魯迅的敵人。就像那個時代的新知識分子一樣,殷切希望中國人能建立新道德,摒棄陳腐的舊道德,建立一個朝氣勃勃,奮發圖強的中國。他希望用筆喚醒中國人民,希望中國能夠自強不息,免於欺侮。如果公知的標準是這樣的,那麼魯迅就是他那個時代的公知,為了祖國的未來不惜一切代價,去指正去批評去抗爭,他不僅那時是中華民族的脊樑,他以後的歷史裡,無數人學習他的榜樣,這些奮鬥的、勇敢的人都是中華民族的脊樑,如果中國公知就是為了中國而去指正去批評去抗爭,魯迅當然是一個中國公知。


在中國人麻木的時候呼喊醒來,要學習要成長的人是覺醒者。在中國人已經覺醒的時候呼喊醒來,要跪舔的人才是公知


不是,公知是站在人民對立面的陰陽人

魯迅是跟人民站在一起的鼓舞者


是的,這個不分時代。現在也同樣是


這裡是另外一個問題下我寫的答案。

我去年聽到一個播客,理想國舉辦的,大概是陳映真的作品再版發布會,會上請到了戴錦華和汪暉二位。其中在魯迅與陳映真聯繫部分,汪暉對陳映真的敘述我認為也可以用到我們對魯迅的認識上。

以下是我聽寫的部分內容,可能會有差錯,重點部分,播客原標題《戴錦華×汪暉:「世界可以改變」的願景破滅了嗎》,這篇播客是我作為一個理工科出身的文學外行人,所認為的,理想國Naive咖啡館開播以來,最有價值的一篇。

在《將軍族》前面的這篇文章裡面,和他的後面的敘述裡頭,都涉及到了一個問題,就是,當他閱讀了魯迅之後,他怎麼通過魯迅去理解中國,怎麼愛上中國。他愛上的這個中國不是一個可以簡單地讓你自豪的中國。因為魯迅筆下很多是批評自己的,愚昧的、落後的,很多很多的問題。可是魯迅的文學當中有一種獨特的品質,這個品質就是,當你意識到自己的這些問題的時候反而更深地愛上了它(中國),這是自己的一個社會。所以他的批評性和他的眷念,和民族的這個概念,在陳映真那兒其實是非常正面的。因為有這樣的一個情感性的,一個直接通過文學——那個時候他還不是社會科學式的分析,是一種情感式的接近他的敘述,所以很有意思的一點就是,我閱讀這個作品的時候,比如說他的這個將軍族這一組,第一卷,語言的風格上、人物的性格上,明顯地和魯迅的傳統有非常深的關聯。可以說有些作品甚至帶著模仿,他明顯的有些描寫的方式帶著對魯迅的模仿。可是這種模仿不是一般的模仿,它有完全的當代性。因為魯迅的語言、句式,放到今天已經不太能適應今天的人的閱讀風格了。可是在陳映真的筆下,魯迅的敘述方式在他那裡好像具備了現實主義的活力。 而且怎麼去描述這個文學呢,我認為更準確的是批判現實主義是一個理論的概念,基本上我覺得是可以的,不過在這個地方和魯迅的關聯用魯迅的語句來說,就是所謂的為人生的文學。他的第一卷里大量地寫這個。還有就是他對心理的重視,他對身後的同情,他對褒貶之間,貶的部分總是結構性的,對每個人物總是帶著同情的,哪怕是他批評的人物,他也不是簡單地用一個簡單否定……


不是。

請分清知識分子和公知的區別。

可以參考這個回答:

https://www.zhihu.com/answer/1135285901


「公知」這個詞應該是一個貶義詞,拿來形容魯迅,本身就是錯誤的。就好比拿殺人犯來形容執行死刑的法警。

如果你非要問有什麼區別,其實形式是是一樣的。問題是魯迅做的是對的,公知則是做錯了。


胡適與魯迅你們喜歡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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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中國新文化運動的三個主將式的人物,一個是蔡元培,一個是陳獨秀,一個是胡適,沒有魯迅的份兒。魯迅只能說是新文化運動中,某一方面的一個將領,絕不是主將式的人物。中國新文化運動的一個主要方面是白話文運動,這個運動的發起者,是胡適。有個美籍漢學家周質平說得好:胡適是創造白話文運動的英雄,魯迅不過是白話文運動創造出的一個英雄。沒有胡適提倡白話文運動在先,魯迅依舊寫他的文言文,後來能否成為「青年導師」、「文化偉人」就值得懷疑了。在提倡白話文這一點上,我們不得不說胡適比魯迅更具「先見之明」,胡適對魯迅也多少起了一點領導作用。魯迅比胡適大十歲。發起新文化運動,開創白話文運動的不是魯迅而是胡適,實在是讓人太遺憾了。沒辦法,這是事實,這是歷史,誰也改變不了。

再一個是,魯迅從根子上說,是一個舊文化人,不是一個新文化人。有個美籍華人學者(周質平)說過一句很有見地的話。他說,在新文化運動中,「從一開始,魯迅在氣質上就是個局外人,最終成了一個新文化人物的強有力的批判者」。這話是事實根據的,看看他跟那麼多的新文化運動的人物成了仇人,就不難明白。還有,他的文章,不是純正的白話文,半文不白,疙里疙瘩,有點氣勢,有點精彩的地方,全是古文的句子。

你如何全方面評價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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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魯迅和胡適、陳西瀅、徐志摩等人的糾紛,不過是意氣之爭,是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生活處境的人之間必然會有分道揚鑣,說的嚴重點,也不過是不同人生理念之間的差異,硬要往階級鬥爭上扯,往不同的主義上扯,就荒謬了,讓人不可思議了。胡適、陳西瀅這些人後來確實是跟著國民黨走了,你說魯迅和他們是兩種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李四光、顧頡剛這些人留在大陸,還算是很進步的,魯迅也跟他們有過糾紛,又算什麼性質的鬥爭?

人是環境的動物,順境時可以雍容大度,瀟洒自如,一到了困境,逆境,氣就不打一處來了,心底里那種陰暗、狠毒、偏執,就要發泄出來了。

「閑話事件」中,魯迅、周作人與陳西瀅的論戰,結仇,說淺點是意氣之爭,說深點,就是新舊之爭,落後與先進之爭,兩種相對峙的文化勢力之爭。歷史一直在發展,社會一直在進步,魯迅的這股氣,一直就憋了下去。到上海後,在共產黨的引導下,矛頭自然就對準了胡適、徐志摩、梁實秋為代表的「新月派」,不管你做什麼,都要橫加批評。


小姐這個詞本來是中性與友善的,因為某個群體才逐漸演化到今天的語義。


那會兒哪有那麼保守,直接出200萬漢奸


根據原本的定義(即未污名化的時候)

「具有學術背景和專業素質的知識者;是進言社會並參與公共事業的行動者;是具有批判精神和道義擔當的理想者。」

當然是。


看你怎麼定義「公知」了

如果僅僅是字面意思的「公共知識分子」的話的確是,錢鍾書這些人也同樣是

如果是現在意義上的公知的話抱歉不是。

Ps不要釣魚


是原義公知,是公共知識分子

不過現在「公知」已經被「陰陽怪氣」的「陰陽人」徹底污名化了,成了貶義詞。

所以魯迅不是現在人所說的「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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