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个问题,「如何避免将来娶到前妓女」。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511445回答中有具体分析细节的,也有从道德层面指责的,也有为题主辩护说可能只是不想要娶到妓女,不见得歧视。但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歧视妓女,从情感上天然的就歧视妓女是不能被接受的吗?「歧视」这种感情是否可作为一种个人的天然选择而在社会中受到尊重?


鄙视和歧视是完全不同的。

歧视政客也会受到道德压力。

鄙视妓女(不少人持这种观点),也可以大义凌然。(比如说:你看你有手有脚的,又不是没能力,为啥要做这种工作,尽管这种言论也有职业歧视的嫌疑)。

以上言论不代表本人观点。

----------------------------------------------华丽丽的分隔线--------------------------------------------不知道提问者到底想要问什么,因为鄙视和歧视本来就是不同的,放到一起想说明什么呢?


至为什么人们鄙视政客大义凛然,歧视性工作者就底气不足。很简单——因为大多数人都知道政客作乱起来玷污的是我们赋予的权力,用我们给他们的权力来整我们、剥削我们,能不鄙视吗?歧视本身就不对头,何况你歧视的是性工作者。人家不骗不偷不抢,靠自己身体和技术赚钱,侵犯到谁的权利了? 就中国现实而言。把官员和性工作者放在一起谈,简直是在侮辱性工作者。性工作者跟顾客是公平交易。官员和公民呢?没选举不说,他丫的还以为自己有权力是天经地义拿著我们的纳税钱胡搞瞎搞中饱私囊。一个是公平交易,一个是拿了你钱还要回来倒坑你一把。 你鄙视哪一个? 如前面知友所说,鄙视和歧视不能混为一谈。歧视,总包含著法律、社会、政治上的含义。 鄙视往往跟具体某种言行有关,歧视则扩充到职业甚至人种。有人乱丢垃圾、鸡鸣狗盗、作奸犯科,我们鄙视他们。可曾听过我们「歧视」他们?待到犯人刑满出狱,我们还把他们当「犯人」去鄙视去对待,这才叫做歧视。鄙视必定跟言行有关(无论是过去或现在),但歧视可以跟言行无关。比如,美国当年的种族歧视。黑人不就是长得黑点,得罪谁了?凭什么不然坐公车?凭什么不然投票?同样的工作,凭什么黑人工资就低?所以和「鄙视」这种带有道德判断的态度不同,歧视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对别人存在本身的否定。

你可以鄙视性工作者。你可以认为他们的工作不创造任何物质财富,满足的是人「不高尚」的欲望。但你不能歧视他们。鄙视并不是歧视的充分理由。如果是你,有一天不得已说了谎,被人知道了后别人大肆宣传,甚至从今以后周围任何人的损失都事先无条件的怀疑你、本来你应有的权利也无条件剥夺,你舒坦吗,你同意吗?这种做法就是歧视。

你可以鄙视一个人,鄙视某种行为,但你不能歧视人。因为歧视人本身不仅仅是在歧视一个人,更是在对人之所以为人的合法人权、公平原则进行践踏。歧视否定了人生而平等,(种族歧视)否定了人可以有改变(刑满释放重新做人),否定了人之为人的复杂性(仅靠一言一行就否定整个人),否定了社会公平原则(别人杀人,或许可以判他死刑。但别人偷个面包,能判他死刑吗?别人即便职业不够高尚,你就能剥夺他的其他权利?就能不尊重她的感受?)
政客花著纳税人的钱,作为纳税人之一当然可以去鄙视了。妓女没有,除非是有交易。但有交易那就更没法去鄙视了。


鄙视和歧视,是两种不同的态度,不要混淆。

鄙视有更强调针对个人。一般是在道义层面表达个人的好恶和价值取向,本身算是个中性词。造句:我十分鄙视他那种溜须拍马、沽名钓誉的人。歧视则更强调针对具有某一特征的群体。其基础是个人对这一特征的认识上的偏见,一般还隐含著对这一群体的不公正待遇,是个贬义词。造句:这条规定明显是歧视残疾人。所以,鄙视政客和歧视妓女是两种不同的态度,不能拿来比较的。

鄙视和歧视作为个人态度,无可厚非。你鄙视谁都可以。你自己开店,挂个妓女(这个词本身就带有歧视性,应该叫性工作者)不得入内的牌子也是你的自由。但只能限定在个人态度上,大众对你个人态度的理解或不理解也是他们自己的自由。

公共政策上对某一群体的歧视是错误的。市政府如果挂个妓女不得入内的牌子,就不应该了。
一个收钱后让你不爽,一个收钱后让你爽,干嘛不去歧视前者反而歧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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