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講一個我在美國某大學臨床心理繫上課的時候教授說的話吧。先說好這個教授在我看來做法非常不專業,接觸過程中也能看出來對尋求治療的人歧視態度非常嚴重。

那時候上的課是認知行為療法。我在上課的時候問,為什麼認知行為療法一般說不能治療(所謂的)人格障礙,比如說邊緣性人格障礙。那個教授回答說,因為這些人很manipulative(操縱別人),很不好治。然後他開始舉例子,說他以前有一個邊緣性人格的諮詢者,每次治療的時候沒辦法跟著他預設的流程走,總是跟他說一些其他的事情,諮詢之外的時間會總給他發信息。後來他的處理方法就是,把手機號換了,徹底躲開了這個來訪者。這個教授還把他自己說得特別倒霉,覺得自己竟然被逼到了要換手機號的程度。

這是美國一個算是比較知名的臨床心理系了,這個教授在領域裡也算有知名度,但是可以看到他的做法非常不專業甚至有悖職業倫理。首先說他本身在治療人格障礙上並沒有什麼專業知識,我不知道他開始是通過什麼給那個諮詢者診斷了人格障礙。再者,有邊緣性人格障礙的來訪者,他們最怕的就是被拋棄,他們害怕不被愛不被關心,拋棄對他們的傷害是巨大的。後來我課下和同學討論這件事,我們都擔心這種拋棄對那個來訪者的傷害可能會是永久的,他可能再也不會信任心理諮詢,再也不會去尋求治療。而這個教授對他們的態度是,這些人是有毛病的,這些人從內心是充滿惡意的(比如用操控別人來形容他們),在他自己專業無法幫助到這些人的時候,他選擇怪罪來訪者並以傷害他們的方式(拋棄)來切斷聯繫。而他因為自己是諮詢師、心理學家、教授,他可以對外說是別人有病別人有問題,而不是他的問題。他可以大言不慚地把這段事情給學生在課堂上講出來而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

所以說拋棄來訪者這種事有多普遍?我不知道有多普遍,但要說不少的話,我不會感到驚訝。在美國,心理學家執證上崗,做出有悖倫理的事而傷害到來訪者是可能被吊銷執照的。但是來訪者往往處於弱勢方,他們對於這些專業中的職業道德往往也不了解,也沒有條件去維權。這樣就有了我說的這個教授這樣的人,到處標榜自己是專家,自己是專家所以自己做的一定是對的,還把自己的垃圾做法講給學生聽。

所以對於尋求諮詢和治療的人來說,在完全信任一個諮詢師之前也要先自我保護。首先要認清一個諮詢師只是一個諮詢師,諮詢關係會開始也會結束,把咨訪關係限定在預約好見面的那一兩個小時之內,是對自己的保護。如果諮詢師提出在這個時間之外與你要有更多的交集,比如加你的微信和你隨時聯繫,這其實是一個危險的信號,是這個諮詢師不專業的表現。他到底對你打算負責多久?在這段關係里是他需要你還是你需要他?諮詢師也是人,一個人有多大的能力能無條件時時刻刻關心另外的很多人(一個諮詢師不可能只有你一個來訪者)?

再最後,如果真的被一個諮詢師拋棄了,這確實是很大的傷害,但是不要因此放棄治療和放棄相信別人。一個適合自己的諮詢師還是可以幫助治癒這些傷害的。另外就是不要因此責怪自己。有的時候諮詢者被拋棄,會覺得這是自己的錯,自己有問題才會被諮詢師不接受,但是如果諮詢師沒有好好地和你結束這段關係,這往往反映的是諮詢師自己的問題。


大概是這行的潛規則了吧。壓根不存在什麼轉介。野雞諮詢師更沒人管。想幹嘛就幹嘛。反正搞不贏就直接遺棄了事。你要是鬧,就用你的隱私威脅你。用你說過的私密的話說你性騷擾她。國內精分諮詢師掌握了巨大的話語權。在國內當咨訪關係無法滿足諮詢師時,諮詢師就會想辦法遺棄來訪。各種推卸話術,說和督導已經充分討論過啦。說自己不適合再接待來訪啦。反正全靠諮詢師一張嘴瞎編。很多諮詢師在面對來訪負面移情時會選擇遺棄和逃避。他們只能享受來訪正面移情。我的前任諮詢師在一開始我正面移情時說的比唱的好聽。說什麼,要陪我到我能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主動加我微信啦,還讓我在生活里想到什麼都能發給她。還跟我說她親人去世。我擔心她會因為這個而影響諮詢狀態。她還極力挽留說,已經沒事了呀。後來不想繼續諮詢了,就把一切推到督導身上。說是督導讓她這麼乾的。去他大爺的,就特么一女神棍,女騙子,裝什麼諮詢師。騙錢就直說嘛。搞得我差點沒命了!MD!氣死了都。後來又去和平台說我騷擾她。她自己主動加我微信。讓我想到什麼都能發給她。如果她覺得我騷擾她,那她為什麼主動加我微信?而且在諮詢過程中也從未提出過異議。到底誰騷擾誰?真是惡人先告狀。不要臉!


我反正這麼多年,個案脫離到有,拋棄個案不可能的,轉介都很少,因為一開始就告知對方自己風格,預計能做到什麼程度什麼的。合適才開始工作。

拋棄一說我認為是建立在來訪者和諮詢師已經建立了「依戀」情感下,沒準備好分離時被諮詢師單方面分離。

有能力的諮詢師能讓依戀關係產生治療作用,沒能力的諮詢師可能連依戀關係都建立不起來。

所以拋棄應該有兩種情況。

1、來訪者本來就容易依戀他人,碰上只會裝愛與寬容的諮詢師。然而沒能力的諮詢師也沒能力精準傷害他人....拋棄更多是來訪者的人際重現或者親密關係的重覆....

這種來訪者可能很雲,經歷很多「被拋棄」的經歷....

2、諮詢師本來就是壞人,故意讓你依戀他/她,得到一種掌控欲。

這是門技術活,沒有一定個人心理分析經驗是做不到的,光看書學技術是做不到的,個人心理分析過程有這種慾望肯定會被督導處理,沒處理好肯定不能結業出來幹活。能跳過這個本出來害人,應該是個天才.....

最後,畫個餅,溫柔幾回,最後治不好單方面不治了……那不叫拋棄,那叫詐騙啦


呃,多普遍? 即便撇開諮詢倫理要求,大部分的諮詢師都還處在諮詢量嚴重不飽和的狀態吧,除卻個別諮詢勝任力嚴重不足的,能這麼任性拋棄來訪者的諮詢師,怕是土豪來體驗生活的吧?

相比之下,為了維持收入,有意無意地使用各種方式延長諮詢的問題才更多吧

有一說一,新手諮詢師扛不住重症的來訪,一想到第二天要做諮詢當天晚飯都不香了的煎熬確實讓人恨不得馬上轉介(我才不會告訴你我是怎麼知道的+手動傲嬌臉),這個屬於能力問題;另外還有個別「諮詢師」瞎搞後發現自己圓不下去了,為了維護自戀而選擇硬性拋棄來訪者,這些情況都是存在的,但是從整體數據上來說真的離「普遍」兩個字有非常遠的距離,畢竟,拋掉職業責任感和榮譽感,來訪者也是客戶,給錢的啊~~~


理性的判斷

一個泥坑裡的人自己研究怎麼爬出來更容易

還是外面的人先琢磨這個人怎麼掉泥坑的 再把它拉出來容易?

這也是我堅持自己理清自己 而不是聽從朋友們讓我找一個諮詢師合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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