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在县医院头部手术用了钛网,但后来多次溃烂治不好,改去市医院,市医院说钛网不合格,怎么这么拆台?
已知情况如下:市医院把钛网拆出来了,经过鉴定,钛网成分不符合标准。钛网没有供货商的激游标记。查县医院存底的合同和发票,供货商印章为假。当时县医院器材采购人员已经离职,去向不明。
市医院干嘛把这件事捅出来啊,都是医生,还互相拆台。
都是中国人,警察和法官、检察官为什么难为罪犯?他们不较真,中国就没有罪恶了,多有面子。
你倒是说说看,不捅出来,市医院应该怎么治疗?等医疗事故罪鉴定的时候难道市医院还要陪绑才算够意思吗
不合格器材导致久治不愈,经销商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罪,深挖后数额特别巨大的想像竞合从一重可按一百四十条判无期
购进这种器材可能涉及行受贿
好了上级医院的医生是县医院的亲爹吗,这么多锅斗愿意背
这个账号点进去看看就知道是个知乎的托,居然还有人趋之若鹜的答题,不得不怀疑是不是知乎故意创造话题来给一些所谓带v们引流的。
现在这钓鱼都这么直接了么?
看你这描述里边都写了有伪造公章等行为,还不让别人举报?
外行人没办法三两句写出来这么详细的内容,你让我怎么看待这种引战问题?
这不是拆台是对病人负责,如果你觉得拆台,把你头打破用这个不合格钛网来治疗,然后伤口难愈合,过个十几二十几个月你受够罪了,你在做评价!
错了,就要站好挨打。一件腐败案子,都能变相说成人与人之间的道德问题,真够绝的。
因为人和人的差距有时候比人和畜生都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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