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夫妻共同財產都屬於遺產嗎?需要分割嗎?


您好,即使男方在婚內期間將其名下的財產轉移到其老婆名下,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去世後,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屬於男方的遺產。在男方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男方的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男方的遺產,申請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男方遺產的部分進行分割。若男方想將自己的財產在死後都歸妻子,那麼男方可以在生前訂立一份遺囑。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婚姻關係期間內取得的財產,不論在夫妻任何一方名下,都屬於共同財產。因此,丈夫去世後按照法定繼承原則,繼承人可以繼承。除非丈夫去世前訂立有效遺囑,將財產指定某一繼承人繼承,其他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權。


原則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不論登記在誰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些財產的一半份額屬於遺產,你和其他繼承人都能繼承。

但如果當初財產轉移到你名下的時候夫妻雙方寫了協議約定這部分財產屬於你一人所有,或者是你丈夫贈與你個人的 ,那麼這些財產可以不計入遺產範圍。


生前他已經處分了,不能再繼承了


可以讓丈夫寫個遺囑,將自己全部財產通過遺囑繼承的方式轉讓給妻子,這樣就不會進行法定繼承,死後其他繼承人就無法分割這些財產了。但注意遺囑格式與效力,最好請專業人士幫忙把關見證。


如何轉移到老婆名下的?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轉移至另一方名下,不影響財產依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死者遺產的,在死者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應按照法定繼承。

如果生前,想把財產給妻子一人,可以立遺囑,或者簽婚內財產約定,最好是經過公證。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