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公證。民法典實施以後,公證遺囑和其他遺囑效力一樣,但訴訟中公證遺囑推定是真實的。自書遺囑代書遺囑等,只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就有效。

對於你這個問題,專業的法律人士都會告訴你公證不是必須的,但建議你去公證,也可以律師見證(必須是律師),因為公證員和律師都是專業人士,並且公證員和律師的簽字都意味著要對遺囑的效力負責。

這個問題,就好像是在問:生病了,是否還需要到醫院看一下?專業醫生都會推薦你到正規醫院或者專業門診。做廣告的,都會告訴你去某地:某地專治XXX,態度可好了,她三大爺家二姑她四舅媽的五姨經過一個月的鬥爭,做出了一個違背祖訓的決定,去某地治療,治療後一口氣能爬上160樓,還心不慌,氣不喘……再告訴你為什麼取消正規醫院的處方優先權,讓你品,仔細品。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目前的遺囑大致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列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公證遺囑、緊急情況下的口頭遺囑等形式,相比之前公證遺囑具有優先效力的情況,目前法律規定下的各種遺囑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從法律上來說如果所立遺囑滿足對應遺囑的法律形式,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公證遺囑的「公信力」相比其他遺囑而言肯定更有優勢,我的建議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立公證遺囑,如果涉及訴訟,法院也會直接認可公證遺囑的真實性。

附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作者簡介] 武漢張鵬律師,具有國家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國家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資格、國家心理諮詢師資格,在工作中能夠運用多學科知識高效化的處理法律糾紛,最大化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擅長領域] 刑事辯護、債權債務糾紛、經濟合同糾紛、婚姻繼承糾紛。


首先要明確:遺囑在《民法典》實行前後都不是非公證不可;並且《民法典》亦取消了多遺囑形式並存時,公證遺囑的最高效力。

所以,立完遺囑無需再去公證!但是:

一定要檢查,自己立完的遺囑是否符合規範?無論是自書遺囑、列印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或是口頭遺囑都有各自不同的規範要求,任何不符都將導致遺囑無效。

以下是我結合《民法典》對公證遺囑的解讀,也可關注本號,裡面有各類遺囑及遺產繼承的解讀:

如何正確認識、辦理公證遺囑,繼承糾紛中如何審查公證遺囑的效力盧明生律師的視頻 · 491 播放

最好做公正


最好去公證遺囑,因為自己弄的遺囑無效的情況還是挺多的


不需要


不需要。公證遺囑只是遺囑的一種形式。只要做好了遺囑沒必要多此一舉做公正的。


因為自書遺囑的效力並不低於公證遺囑的效力,而且自書遺囑隨時可以改變公證遺囑的內容,所以現在公證機構很少做遺囑公證業務了。舉個例子,李老漢在公證處做了一份公證遺囑,兩年以後,李老漢又自書了一份遺囑,證明人在遺囑上簽字按印後交給朋友保管。李老漢去世以後,出現了兩份內容相互矛盾的遺囑。後來繼承人訴至法院,法院認定後形成的自書遺囑效力高於先形成的公證遺囑,判決繼承人按照李老漢自書的遺囑進行遺產繼承。


你好,謹慎的話也可以公證。


民法典實施後,自書遺囑和公證遺囑效力一樣


公證並不是立遺囑的必要條件。遺囑只要是合法成立的就生效了。但是遺囑最大的問題就是怕日後有人質疑它的真實性。所以就會去做公證。但是只要是自書遺囑,有人見證或者有錄音錄像,往往也可以不必做公證。


要,去當地公證處做遺囑公證


一般公證是為了確定遺囑的效力。新民法典生效後,遺囑公證最高效力被打破,所以以後只要是能證明自己真實意思,處分自己財產的遺囑就能夠被法院認可。不一定要去公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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