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结。

人家做好了离婚的打算来结婚的,本质是为了离婚,而不是结婚。

现在的结婚和做买卖不同,看题主所描述的是因为爱情爱昏了头于是想结婚。如果有爱情参杂在里面还能将财产算那么锱铢必较。就如同你母亲在生下你的时候摁著你的小手签下你欠她各项损失补偿的赔偿单,是不是很变扭,签合约好像生了孩子自己为孩子做的每一次付出,都不是出于爱,都是为了以后得到更丰厚的回报。且不说合不合法,会有母亲这样做吗?

要知道,两个人决定结婚的一刻,基本是处于爱情的峰值上的,以后都是下坡路了。在下坡路的时候就不是看对方多爱你,而是看对方人品。

从题主描述可以看出,对方母亲毫无义气可言,也不仁,是否言而有信,我认为无义寡仁的人不会言而有信的。 (这里跳跃有点快,说明一下,对方母亲也是生过孩子的女人,她自然知道社会对中年离婚且生育过的女性有多不友好,想再嫁,未婚的不会接受她,同离异的大多过去就当后妈,男性离婚只要不带孩子,是能找到未婚女性重新结婚的而女性,实在是很少能找到。而且对方母亲做的事情是等到楼主人老珠黄而且自己儿子不爱她了离婚了,自己家既得到了子嗣,这套房子在题主和儿子的供养下升值了,拿著原来签的合同,将更值钱的份额割下来,娶下一个媳妇。真是美滋滋。题主为自己儿3子生下孩子,离婚后没有钱还要扶养孩子,是死是活,在她这里一丁点不在乎,也不同情,这是不仁。对方为自己儿子走鬼门关,为自己儿子豁出命来,但是自己却在算她的价值榨干后自家财产不要受损,这是不义。)

最关键的是题主未婚夫的态度!不反对!

从不反对我能看出什么来呢,不反对最起码一点,没有触及他的道德底线!

比如有些人,看到有人当街殴打乞丐,殴打女人,殴打老人,殴打小动物会去制止。因为这个行为触及了他们的道德线了,所以即使是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也会因为内心道德的审判而用行为去制止。而什么样的人不会去制止殴打乞丐,老人,女人,小动物的行为呢?就是他的道德线低于这个行为的人,换言之,他觉得这样不无不可,他不会受到内心道德的审判,而且当别人问起他们为什么不制止,他们会为了美化自己行为说出,也许被打的人有错,家务事不好插手等话。(这一条我比较欣赏北方汉子,上一次我在公交车上看到几个北方汉子群殴一个咸猪手)

再来看题主的未婚夫,最起码一点,他不认为自己母亲的不仁不义有什么问题,所以他没有出声反对这件事情。

让一个自己爱过又为自己走鬼门关的女人到了中年无房养自己父母可能还带个孩子,生活水平一下子滑落到低谷。孩子的教育费用和补习费用越来越高昂,父母也到了经常去医院的年龄,这个女人只好为了生计奔波。但是想想自己可以拿著和前妻一起供养现在升值几倍的房子,等著新人来成为这个房子的新女主人,或许这个新人更加年轻漂亮,毕竟自己也比娶前妻时候富有多了,这样一想觉得就算离婚也不无不可,自己离婚后活的一点也不难,所以题主未婚夫没有出声反对自己母亲。

不要说题主未婚夫并不能理解这一层,都是过了22周岁法定结婚年龄要结婚的人了,难道还能说他还是个孩子,他不知道世界很多坏人,人心很难测,他甚至还不知道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这样去苛责一个孩子的你真是内心丑恶!

我不相信题主未婚夫不能理解,他只是选择了利于自己的这一边。

非常合理。

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题主说的这个情况可能男方出的多吧对吗?如果您家出的多男方出的少,恐怕婆婆要按份额公证的话题主应该很感动才是,而不会来这里问问题了。

现代的婚姻不像以前,男方负责买房筑巢,女方相夫教子,当今女性地位逐渐上升,但权利也伴随义务,比如女性有找到自己兴趣职业不再满足于厅堂转悠的同时也伴随赚钱共同养家的义务,我觉得这个不用多说,从题主愿意和老公共同承担首付就可以看出题主应该不是田园女权对吗?而且两人相爱的时候怎么都行,真要离婚时肯定是两人在彼此处受到伤害,到时候便只考虑自己一方的利益,进行财产分割时利益的争取对彼此造成二次伤害,婚前把各自财产公证好是好事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另一方面,婚姻原本是夫妻双方的事,理论上讲是不应该双方父母参与的,但现状是对大多数年轻人来说,买房是个重头,尤其是一线城市,需要家长的帮助。这种帮助是出于情分而非义务,对于并没有感情而完全是由你们两人的关系才牵连到一起的无辜的父母,他们出的钱应该分清,这没什么问题吧?

愿题主早日去除心结,做个幸福的小新娘!


我认为合理,坦白讲,如果哪天我脑子一热结婚的话,我是会先去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人的(也不知道我一个浑身都是负债的人为什么会这样)
每次看到这种如果男方不加名不给彩礼过几年离婚了就吃亏的逻辑,呵呵既然过几年就离婚我是男方更加不愿意给彩礼加名了。

合理

大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的,丑话说前面比较好。

这年头逼的大家这样搞

房子大山啦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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