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从工作的地方回到家乡宣城,有两件事非常著急,一是办理社保卡去体检身体,二是身份证丢失需要办理。因为假期时间紧张又到了体检时间,我选择先去社保局询问我6月中旬办理的社保卡是否能领到,我护照驾照等证件都随身带,不会影响我在外面的正常工作出差,所以我直接到了社保局办公室,他们告诉我社保卡被放在农业银行状元路支行,让我直接去网点取,我从社保局出来是下午2点半,外面下著雨,我打车到了农行。到了业务柜台,没有专门的柜员等在窗口,一个运营主管过来告诉我,需要出示身份证才可以拿到社保卡。我告诉她,由于身份证弄丢,还没来得及补办,但是我带了户口本,护照,通行证,驾照这些都可以证明我是我。主管看了我一眼,说没有身份证办不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银行系统只能识别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就这么一句话,我要去派出所去行政服务中心去开各类证明才同意我拿走自己的东西。否则无论我的时间是如何他们都拒绝办理。我问他,为什么国家合法机构颁发给我的证明文件都无法在银行里证明我自己?你银行要求我提供什么就必须是什么东西,否则无论你是否办的到,他们都一口回绝。就这样,我带著所有的证件,都苍白无力的无法证明我自己。银行拿著我的社保卡,对著我的照片看著我,告诉我那东西我拿不到。无论我如何告诉他我所有的文件都可以证明我自己。最终在对峙了2个小时以后,柜员将我无论如何都拿不到的社保卡交给一个人带出银行到社保局办公室找了一个大姐签收。终于在下午四点半的时候,跑过来告诉我社保卡已经不在银行,我要自己去社保局取。我跑去社保局什么证件都没要拿走了自己的社保卡。无论我有多少证件合理合法的想要取走我的东西都不可能,而随便一个银行员工都可以带著我的东西随意离开银行,随便一个不认识我的社保工作人员都可以轻松签收我的社保卡。在我受尽白眼努力向银行证明我就是我的时候,却不知道那是多么的可笑跟无力。很多年前,我看过黄宏的一个小品,说的是他没有证件希望请人开锁,可是开锁匠必须要证件,于是他用尽办法证明自己就是自己,都没有用,最后他只能自己砸开锁,取出了所有可以证明他的证件.苍白无力。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在面对这些所谓规定无论我如何去做,到最后都只能妥协,不管银行柜员如何对待我,如何冷嘲热讽,如何肆意鄙视,我都只能求著他行行好将我的东西给我。除了身份证,我有其他所有能证明自己的文件,但是那些都是狗屁。我在柜台前无奈等待的时候,柜员是进进出出找人说话聊天,别说什么微笑服务了,就连服务是什么我都未能感受到,被告知被规定被谴责被赶走。在这个国家,我们就是活的如此没有尊严,耗尽力气,也无法证明我就是我。为何银行在要求我们证明自己的时候可以这样的霸道无理?它无法识别的证件就能证明我不是我?国家是否有法律明文规定银行只接受公民的身份证作为证明文件?银行网点没有任何公开标志宣传表示只接受身份证为唯一证件,又凭什么来要求我们照此履行?


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在银行需要出示身份证的情形,大体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以实名证件开户,或办理大额业务时依规定识别客户身份、留存客户资料;其二是密码重置、挂失等涉及资金安全的高风险业务和账户查询等涉及客户隐私的业务,严格要求本人办理。

首先,开立账户,必须提供身份证。

我国从2000年4月1日开始施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原文如下:

第六条 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第七条 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那么题主的遭遇是,本人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为什么不能用其他证件代替呢?

最直接的原因是,《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对于「实名证件」的种类也有明确的定义: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  

前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银行不予办理领卡、激活业务,不是故意刁难。

另外,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既约束客户,更约束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自身制定的制度,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只不过日常生活中与客户直接接触的是银行营业网点,给客户直接感受是银行自己制定了种种不方便客户的制度。

除了明文规定的原因之外,柜员为何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办理哪些业务需要出示身份证?哪些业务拿著身份证也不能代办?

以后详答。


真是刁民。。。你身份证掉了为什么不去补办?等到要办事了才去补办?银行柜员也没有办法,这个就是制度流程上的规定。大家都要网开一面,柜员该怎么办?出了问题怎么办?到时候又说国家制度混乱。。。真是什么话都被你们这种人说了。
除了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人证都可以。身份证丢失可以去公安局户籍中心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可以当身份证用。
银行工作人员来告诉你,我们学习的据说是人民银行的规定,自行百度权威资料,说了一堆有效身份证件其实对于大部分老百姓而言只有一个身份证了。注意,户口本,驾照,户籍证明,社保卡,这些老百姓看来和身份证没什么区别的证件都属于辅助证件,最近几年连以前的士兵证都不算有效证件了,但是军官证可以。而且,特别强调,两个及以上辅助证件不等于一个有效证件。现在身份证都可以读晶元联网核查,如果有疑问有权要求你出示辅助证件,拒不配合的我们允许拒绝办理业务。最后说到底,规定是上面定了,证件信息我们都要核对并留存资料,不对了就找我们麻烦。哪一个办事员都嫌麻烦但是也不得不坚持制度规定,还得给你们解释,政策制定者可不用和你解释也不怕你投诉。
第一:不怪自己丢身份证怪银行要你身份证咯?第二:有那时间在银行抬两小时杠为何不拿著户口本去派出所办个临时身份证?这还是在你老家啊。
暂且不讲规章制度,你的其他证件银行人员无法识别真假,前台工作一段时间的工作人员不需设备识别,肉眼都有对身份证真假的鉴别能力。银行的风控要求十分严格,客户理解不理解也只能遵章办事,都是从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你的身份证可以查出你是不是网上通缉犯,而且可以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直接通知到最近的派出所,驾驶证就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功能
有监控的地方就有制度。
楼主智商捉急。已经预备好一颗友善度,马克一下准备开喷。

态度不好,直接打电话到银监局投诉,在那个银行的投诉的小本本上写也行。

楼上说的制度什么我都理解,我就不喜欢有些柜员置身事外的态度。

我不否认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根据其它答主的回答,很有可能确实需要身份证。我看不惯的就是这个柜员的服务态度。设想如果在一个商场或者类似的商业性服务场所,发生这样需要身份证的事情,服务员会以这样的态度对待客人。这根本就是垄断企业的作风嘛。想想当年供销社的工作人员也是这样嘛,还是改革开放好。我觉得柜员这种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岗位,银行外包后服务态度还好点,何必养那些大爷们(诶,我的最吼的一个基友就是柜员。。。)真是奇了怪了,知乎的政治正确,银行从业者总是有苦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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