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個真實的案例。

我們項目畢業的一位諮詢師。私人執業,35歲,男性,跟一位美女來訪者諮詢工作有一段時間了。平時這位來訪者是他下午5點下班前的最後一個案子。但是那天來訪者說家裡有事,把諮詢時間推到了晚上8點。正常情況,諮詢師會排一個更合理的時間,但那天他就答應推到8點。

他的辦公室是租在一個寫字樓裡面,晚上8點幾乎所有的燈都熄了,辦公室也都沒人了。8點整,女來訪踩著高跟鞋,外面穿著Trench coat來了(不知道那衣服啥樣的可自行百度)。兩人一起進了諮詢室,諮詢師習慣性的坐在他那張靠門的沙發上,來訪者卻轉身把門鎖上。等諮詢師回頭時,她已經一絲不掛了。對的,瞬間,她是真空來的。諮詢師還是坐在位置上,開始心理諮詢,並且試圖安撫來訪者,並保持身體距離,期間建議來訪者穿上衣服。但是來訪者保持一絲不掛直到諮詢結束。自然而然地,之後諮詢師再也沒有再見到這位來訪者。

兩年後,他收到了傳票,德州執業諮詢師執照委員會(Texas State Board of Examiners of Professional Counselors) 起訴他有性剝削(sexual exploitation)的嫌疑。原來,來訪者在下一段諮詢中提到了那天晚上的情況。德州的心理諮詢行業有同行間監督舉報的義務,另一位諮詢師就報告給了監察委員會。這位男性諮詢師不服上訴。可最終的結果還是被暫停執業一年。法院的判詞是,諮詢師有機會報警求助卻沒有,並在來訪者出現性騷擾的行為後沒有反抗,或者離開,最重要的是事後沒有完整記錄臨床諮詢記錄。有利用專業知識和專業權利上的優勢剝削來訪者的嫌疑。

這個案例有些弔詭的地方,有些諮詢師覺得他並沒有任何剝削行為,並且在當天晚上也確實保持了專業性,全程都是探討心理諮詢的內容。但是,有些人懷疑諮詢師是有色心只是猶豫著要不要去行動時選擇了後者。比如諮詢時間太讓人懷疑他的動機。大家知道晚上8點的德州人民都上炕睡覺了。

所以法律最終站在了弱者的這一邊。


以前剛學心理學的時候,想想可能會被來訪者勾引還有點小興奮,只不過覺得諮詢師「不應該這麼想」「很low的諮詢師才會開心」而作罷。

後來正式開始個人執業了,有時候也會擔心自己會不會處理不好這種事情。那時候參加督導,我發現原來大家都和我有類似的擔心:如果我報告個案的時候,提到了來訪者長得很漂亮,或者別的和性誘惑有關的細節,大家都會往情慾移情的方向想,並且感到如臨大敵。雖然很多後來發現真的和性誘惑有關的並不多。

至少到現在為止,諮詢里遇到過很多對我產生了很多複雜感受的來訪者,但是會真的勾引諮詢師的只有極個別。

平時,我們會把很多自己複雜的需求加上一些對方的優點,當成是一種強烈的吸引力。而在諮詢里,人們會談論自己的感受,並把內心很多無法表達的需求在諮詢師的協助下,用語言表達出來,並整理、看看和自己的處境有什麼聯繫,再看看有什麼可行的辦法。這時候人們會更傾向於去說,而不是去做點什麼。絕大多數來訪者都是如此,而且就算會想做點什麼,大部分也是別的和自己(或者諮詢關係)有關的事情。

另一方面,我們現實中很多「勾引」其實需要兩個人才能完成,至少需要雙方都把對方當成是[可獲得]的異性(同性也行)。對諮詢師來說因為各種限制,來訪者天然就是[不可獲得]的——以前我多數時候都傾向於把多數異性對我的示好理解成「我自己有魅力的表現」(也有很多只是我以為),而諮詢里這基本上都會被當成來訪者的一種表達,並嘗試了解這背後當事人的感受。現實生活中的「勾引」放到諮詢里會因為缺乏對應的回應,而顯得和諮詢室的氛圍格格不入。

再說那「極個別的情況」吧:那時候的氛圍就沒給我多少能幻想的空間,只能感覺到對方身上的絕望、憤怒和無助。

那些真的和來訪者建立起曖昧關係的諮詢師,更多或許是對自己的生活不滿,或許是在來訪者身上找到了別的能滿足自己被壓抑需求的地方。如果諮詢師這兩方面問題都到了一個比較嚴重的地步,作為來訪者會發現要麼諮詢師不需要勾引,甚至躲還來不及,要麼會變得非常「恪盡職守」,卻很少能回應自己的感受——如果兩個人真的是互相欣賞,這些問題都不會有,兩個人能選擇的空間也會大很多。


我很不太喜歡這個問題。做為來訪者,「勾引」這種說法讓我很不適。而很多諮詢師答案里透露出的優越感,讓我更加不適。勾引這個詞,是帶著貶義,以及圍觀八卦時的獵奇心理的。

大多數來訪都非心理諮詢專業人士,基本上來說,如果不是在諮詢里被割過韭菜或者踩過坑,都不會想著要了解什麼是心理諮詢倫理,更別說這些諮詢里的概念化的問題。試問,一個小白來訪,付費給一個諮詢師,並且信任ta,要把自己真實的感受和隱私告訴這個諮詢師,這個過程里哪裡是值得被貶低的?

他們付了費,把自己的困擾和感受和諮詢師講一講,期望有個專業的反饋和建議,這樣過程和去找個律師諮詢法律相關、找個健身教練諮詢瘦身相關、找個牙醫看個牙,在我看來都屬於同樣的付費行為。為什麼一個來訪,表達了自己對諮詢過程或者諮詢師的喜歡,就有了被諮詢師貶低的理由?就變成了這種八卦談資?

再者,一堆諮詢師拋出「移情」甚至「性誘惑」這種帶著歧視的語氣和觀點,讓我非常質疑這些諮詢師的專業素養。連基本的平等都做不到,這種諮詢師要怎麼做專業的工作?

即使一個來訪有些行為看起來不那麼「妥當」,或者不那麼「符合常理/世俗標準」,這有問題嗎?這難道不是付費去做諮詢的原因之一嗎?這些行為究竟是需要被表達、需要被理解、需要被糾正或者需要被澄清,難道不是屬於諮詢里該的保密內容,不是屬於諮詢師分內的專業工作嗎?

你們這些諮詢師上課都沒學過倫理嗎?不知道解決這種問題基本的原則是哪些嗎?你們的老師就教你們可以在網路公開場合唧唧歪歪這些噁心的話嗎??你們的來訪看到這些話,會什麼感覺???


利益相關:長程來訪

關於這個問題,我在其他類似提問下看到一個很喜歡的答案,在此引用過來。

感謝作者耷耷老師 @耷耷,侵刪

愛上了自己的心理諮詢師怎麼辦??

www.zhihu.com圖標

每個「勾引」的意願背後都有其心理動力,來訪者希望通過這個行為表達一些情緒,希望通過諮詢師的回應來滿足既往經歷中未曾滿足過的體驗。

如果諮詢師只是看到「勾引」這個行為,而沒有看到行為背後的情緒和心愿,並藉此對來訪者進行judge,那我覺得該諮詢師並不適合這個行業。

最後切一下題:

來訪者勾引心理諮詢師會怎樣?

根據來訪者的心理功能,表達「勾引」的方式可以是幻想、行動化、言語化等各種方式。

假設來訪者心理功能較好,可以在諮詢設置中用語言來表達;假設諮詢師比較靠譜,ta會和來訪者充分討論。多次討論之後,這種「勾引」的衝動也許會消失,來訪者會將更多的諮詢時間、諮詢費用使用在其他的生活議題上,諮詢進展會大幅增快。&

假設來訪者心理功能不夠完善,暫時無法言語化,只能用行動來表達,其實我也不知道諮詢師會怎樣,但是底線是:如果諮詢師躊躇,甚至迎合了這種行動,需要馬上離開ta;有時甚至需要給ta遞上一張船(傳)票。


來訪者冒泡ooo 到底什麼行為算是勾引呢?竊以為除了幾個答案里那種諸如扒光衣服或者直接表白的那種明晃晃的勾引,可能人際交往中更多是隱性的勾引。

舉個栗子。作為一個日常生活總扮演隱性「勾引者」角色的人,我基本上和我看的過眼的異性只要稍微深入一點交往,且覺得對方對我也有些興趣,我就會釋放各種可得信號,在互動中變得充滿共情和關懷,讓別人覺得我是ta知己... 慢慢人家就上鉤並開始追求我了,雖然我對對方並沒有任何深入的了解。這應該算是我說的隱性的勾引。

我的體驗是,一個合格的治療師會敏銳地體察到來訪者的勾引行為,即使是最細微的,意識到這是來訪者的一種人際關係模式,並堅定且溫柔的承接住來訪者的這份移情,給這份情感提供存在的空間和被安全討論的環境。(說得好虛哦...因為畢竟我也不是諮詢師,我覺得處理的風格可以有很多,但大致是這麼個意思哈哈哈)

對於我現在的諮詢師,我雖然依舊採取我一貫的勾引策略... 但畢竟ta向我自我暴露的信息有限,我對這些信息再怎麼關懷怎麼共情,恕臣妾也做不到啊QAQ而且ta在感受到我的關懷之後,也不止一次地讓我放心,說他會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和情緒的,不需要我來承擔這些。所以捏,雖然ta允許了我這種行為的呈現和存在,但ta木有回應,或者說沒有讓我的這種模式得以在現實中實現。

ta也能感受和意識到我這種對ta的各種善解人意,是一種隱性的勾引策略,並提早和我就我們之間可能的關係進行了談話。我很喜歡ta對於我們之間關係的解釋。ta說,我們之間的關係是很深刻且寶貴的A,而類似於男女朋友的關係則是B。B也有很美好的東西,但ta說,對於我而言,A是對目前的我更重要的,B我可以和任何異性建立,但A,我現在只有和ta才有,也是對我更有好處的關係。

ta提供了我這種「溫和的勾引行為」存在的溫床,也給了我安全和ta討論這種感受的空間,因此讓我意識到了我建立關係的模式,更讓我覺得我沒必要為了那個我得到了好幾次卻屢屢受傷的B而失去了寶貴的A。總之雖然我有暗搓搓地以我的方式勾引ta,但ta以這種完全沒有傷害我的溫柔的處理方法,讓我逐漸不再那麼想暗搓搓勾引ta了,因為覺得沒有必要。

ummmm... 實話實說,我偶爾還是會有明晃晃勾引ta的衝動,我的毛病... 但是想到我以往在根本就不了解一個異性的情況下就開始勾引別人,最終不僅害了自己,更害了別人。雖然我自覺現在對ta的了解已經超過了我對以往任何一個交往對象的了解(或者說我對於了解ta所做出的努力,超過了對於以往任何一個人),但是越是了解ta,看到ta做醫生時那麼關心自己的病人,感受到ta對於我真心的關懷,我就更不想做出任何對ta不好,也對我不好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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