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初二,手机是我哥换下来的,买的时候六千多,我平时一直放在书包里没动过,不过有一次拿书时不小心让我那个同学看见了,他那时也没说啥,但是今天他一直找我事,我就把他骂了,然后他趁我去上错所是从我的书包里私自偷走了我的手机,交给了老师,我可以告他吗?


盗窃要有非法占有目的,从你的描述看,你同学把手机交给老师应该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盗窃。


盗窃罪以占有为目的。


完全可以告他丫的


他哪了你的手机并不是自己拿著而是上交。


可以


他为什么把手机要交给老师呢?是因为学校有规定不准带手机,他是想你被老师批评吗?如果是的,那么他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

如果他是为了想占有你的手机,后来由于害怕、后悔等原因交给老师获得宽大处理的,那另当别论。

不过同学之间,要相互珍惜,多交流,多互动,以后的人生当中或许会成为好的伙伴。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