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发邮件提离职已经过去1个多月了,但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我没办法入职新公司,公司想让我留下,我还能留吗?

公司说我离职后有可能给公司的新产品带来巨大损失,要求我签竞业限制协议才给办离职证明,限制我以后的工作内容和入职公司,限制1年,补偿工资的30%。但我不想被限制那么多,我甚至跟公司人力说考虑用法律途径解决离职问题,他们目前仍然没有松口的意思。如果走法律途径我肯定能离职成功,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给我办离职,劳动仲裁大队两个月内就能处理完,只是,我目前还不太想用法律解决问题,不想留下个员工告公司的名声,怕影响以后职业生涯。当然,公司也不希望走法律途径,这会严重影响公司的声誉。

公司最希望的是我留下,如果留下,我能换个工作地点,换个小组,换个领导。事实上,我和目前的所有领导都没有起冲突,面子上都很合适,唯独威胁公司人力说我可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离职自由。

所以,我现在有点拿不准了,离职那么困难,和公司人力交涉了那么多天,我真的有点心累了,留下来对我的发展也没有坏处。我考虑的不是工资待遇的问题,而是以后在公司的日子好不好过,会不会和我安排闲杂工作,会不会把我边缘化。所以,想请教各位,如果我留下来会怎样。如果不留的话,就跟公司签竞业禁止协议,但是多要些补偿,如果谈不妥,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我也在面临离职离不掉的原因,已经面谈好几次了,但是我得去意已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就看你怎么想的,如果你觉得带著未来对你还是好的那就呆著,如果不好,为何还要呆著?离职最终个人觉得没有离不了的职,除非签了什么不平等条约,但不平等条约不受保护, 所以说你还是可以走。

离职没离成功会不会苛刻,日子会不会不好过?见仁见智,每个老板不一样,不能以偏概全,也不了解,所以也不能随意下定论!看老板平时的做派吧!员工也不会因为如此去怎么著你,毕竟不是老板,一般情况下员工对这种事比较淡,不会因为这个而去讨厌一个人的,所以就看老板,但是一般情况下老板也不会苛刻的!除了二班!距离情况具体对待!


很多大公司都会有离职竞业限制,如果真想走,HR有很多的方式可以做规避。具体的方法可以咨询即将入职公司的HR。

但从你的提问描述上来看,你的根本目的应该是想知道如何能够不受限制的离职。

首先,你要先理清楚自己是否想继续做这个工作,如果你觉得可以接受,那就留下来。

其次,你留下来会不会被边缘化。要看你的领导和HR,如果你想留下来,建议你找他们聊聊,明确下你留下来不是因为受到限制,而是对找个工作有更多的期待和规划。否则,确实有可能被取代。毕竟他们现在让你留下来是因为对这个产品有用,那下一个重点项目和核心产品会不会用你就不知道了。

最后,走法律途径。你要先看下你自己的劳动合同里是否有涉及到竞业协议这一条,否则走法律途径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其实竞业协议,假如你的价值大于竞业协议带来的风险,很多下家公司HR都会帮助背负竞业协议的员工做一些规避动作。具体怎么规避,你可以找HR了解下~~


不会好过,只会让你后悔没有决绝地离开,浪费你自己的时间和公司的时间。

想当年,我是年后三月份就开口辞职了,老板娘苦口婆心地跟我说了一个多小时,我答应留下来了。到现在我还后悔当初的决定。留下来后三个月工作没有任何改变,依然不是自己想要做的东西,也学不到新的东西,一直忍到六月份才再次提出辞职。这次老板娘没有挽留了,但是我却对她连一点好感都没有了,因为六月份不是招聘旺季,基本找不到好公司了,浪费了我三个月。

所以,当你决定辞职的时候你就要坚定,如果你只是以辞职为由要求公司涨工资,当我没说。


我是做人力的。 我可以做个简单的判断, 你目前所在的公司,大几率是个国企名企,人力部门专业性不强,或者是说收到业务老总的干预很大,无法正常按劳动法来处理你的离职事宜。

回答你两个方向,留或走:

1)如果你是担心留下来后,在公司被边缘化,这点外人不如你自己清楚,应该坦诚和目前上司沟通和商量。 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如果公司确实把你当人才,大力挽留和栽培, 是可以留的。

2)你的简介说得比较清楚,你是邮件提的离职, 并且在提出离职后,人力才要求签竟业禁止的。在法律逻辑上完全是两码事。 你和人力都错误的混淆。先回答 离职手续的问题,劳动者有权提出离职,并在1个月后离开。如果劳动者无法自愿离开,已经事实构成强逼劳动的情景,也是符合劳动合同可自动解除的条件了。只要出具相关证据,明确提出了离职(法律上,会建议用邮寄离职申请,对方签收,,保留好已经正式通知公司离职的证据)。 无需离职证明也可以离职的,1个月后可不在上班。也无需去劳动仲裁。 这点,有很多法庭案例可以支持。

至于你的新东家是否愿意接受没有离职证明去入职, 也是要看新东家HR的水平。 我做HR的操作是,让员工写一个自证无离职证明的声明。并且查到前东主不再为员工支付薪酬和社保。

所以,在这点上,不存在你在法律流程上告公司的事情,本身就是公司理亏。

3)至于竟业禁止, 你公司的HR就是想亡羊补牢而已。 实际上,应该在关键技术人员离职前就签这些协议。 提出离职后再签或者以离职证明要挟再签,是毫无意义的。 但是,如果在入职时候,曾经签过保密协议,那么离职后仍然可能生效。 但违反保密协议的举证责任,在你前东家,不是你来举证自己没有泄密。 简单一句,就是你本人清者自清即可。

如果你所在的行业非高精尖,前东家也不是某为那么强势无理的公司。 建议放胆离职即可。


哈哈...笑死我,不存在离职离不掉的,只有意志不坚定的。要走别磨叽,提交书面离职起1个月后不管批不批都可以走。要留下就少胡思乱想,做好该做的。

多说点,大公司都会签限竞书,但都是核心岗位核心技术,如果不是签了无所谓滴,流程而已。现在国内这种牛逼核心技能的很少了,多数产品都是在模仿中创新,不用过于担心了,再来公司不会花精力时间去跟踪你的。怕麻烦的话,新的公司入职时跟人事交代下。另外,解除劳动后,公司跟你没啥关系了,不经你允许,没权利随便打听你现在的工作范围,你和你现在的公司,可以反过来告他侵犯隐私和商业机密。


谢邀。是的,日子不好过,决定好了要离开就干脆利索点。


要是我的话直接旷工三天,有本事你开除我,不开除我给我工资也没亏,不给工资就当我自己给自己放假,都快不干了,就玩点狠的,上班干活全凭我心情,想做就做,不想做就玩手机,下班嘛,今天下雨是吗,那我要早走,我不想赶上晚高峰,对不起我要早走,第二天上班抱歉我心情不好,不想来了,起不来不想来了,再把以前要看脸色的人全部怼一遍,反正一切freestyle,看谁熬得过谁呀!最后祝你早日解脱!


个人观点,一般不会太好过。

如果你还有利用价值,那就例外。

因为,公司最看重的一向就是利益。


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醒过来,第一件事,问问你自己,到底还想不想继续做这份工作?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严肃跟公司人力谈,按照劳动法,你自己书面提出辞职一个月,完全可以走人了,他们强制留人,已经违反劳动法,你跟他们说,必要时候会申请仲裁。既然都不想做了,没必要优柔寡断的。


公司的做法过分了,劳动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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