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規定,滿一年的員工可修年假五天,那麼如果一個員工,為一個公司服務已經滿3年,11月1日入職。前一年年假已清,如果該員工選擇在次年5月初離職,那麼最後這半年,是否還能享受年假


這個其實很好計算,是有公式的:

按題主的描述,該員工工作滿1年未滿10年,每年有5天年假,當年5月初離職(暫定5月1號離職方便計算),當年能夠生成的年假天數為:

152/365*5=2.08天,可見,該員工離職當年有2天年假,可以安排在離職前休完再走。

年假有多少天?

年假天數跟工齡有關,工作年限越長,相應的年假天數也越多,具體如下:

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離職時未休年假該怎麼處理?

離職時,員工有未休完的年假的,不會因為離職就直接將年假清零,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可以安排員工把未休年假休完了再走,另一種就是將未休年假折算成工資發給員工,但這種方式需要按照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因為要支付三倍工資,成本較高,所以一般公司都會採取第一種方式處理。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更多關於年假內容,可以參考下文:

HR雨哥:年假有幾天?怎麼休?離職時年假會清零嗎?一文讀懂帶薪年休假?

zhuanlan.zhihu.com圖標

更多個人職場問題可以私信諮詢。

更多乾貨請關注微信公眾號:職場進階社


每個公司都不太一樣。一般來說,決定離職之前就先把五天休完(隨便找個借口,連休或者分開休都行),然後再提離職,這個時候年假已經休完了,公司也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不想像上面那樣,就要跟人事商量,公司一般會按時間折算,比如半年,就休2-3天。

其實年假沒有那麼死的規定,只是國家規定的福利,有的人一年忙到頭一天年假也不休,也不算什麼太大損失,休了,對公司也不會產生太大影響。所以看自己情況了。


最好的辦法是與公司的HR確認。如果直接問不方便,那就側面了解。

上面有人算出來1.67 結果一樣但是我的計算方法比較直接。1年5天也就是12月5天,你打算五月初離職,那就是4個月。5/12*4=1.67天,應該可以歇1天半。


謝邀

首先,你們公司的規定是不合法的,勞動法規定是學校畢業以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休5天年假了。所以無論是否在你們公司做滿一年,每年都可以休年假。

你在你們公司能修的天數,就是工作月份/12*5,可以精確到天,這個尺寸就看公司了,是否是四捨五入


能,享受的年假時長是 (5-1)/12 *5=1.67 一般是按照半天折算,所以你有一天半的年假。嗯,建議你先休了年假,免得離職的時候沒有休的話不能折現。


公司對於員工享有年假天數有明確的政策規定,那麼在離職年假結算方面也應該是有統一規定的。

要知道,每家公司在離職年假結算上都有不同的政策要求,如果你是員工本人,去諮詢HR是最優的解決辦法,沒有之一。


累計工作滿1年,就能享受「帶薪年假」!千萬別被騙了

1、連續工作1年以上,可向單位申請休年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根據相關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若你滿足「連續工作1年以上」這一條件,可向單位申請休年假。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2、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假,需支付3倍工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符合條件的職工可向單位申請本年度的年休假。但用人單位經職工本人同意,也可不安排職工休年假。

職工未休年假期間的工資已經正常發放的,用人單位只需再支付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3、這些情形,職工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符合「連續工作1年以上」這一休假條件的職工,也有可能無法享受到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上述便是中公法考為大家介紹的關於帶薪休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如有問題可直接留言諮詢,關注「中公法考網」了解更多法考問題。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