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人員夜間值班應該有補貼嗎?

值班經理工作時間都是當天8:30開始正常上班(偶爾排班到自己正常休息,到17:30又準時來上值班),值班時間從17:30,然後開始值班到00:00,酒店通常都是滿房狀態,所以只能在辦公室打地鋪睡覺,第二天6:00差不多起來,檢查自助早餐,然後正常上班到12:00,下午可休息半天!(當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當天休息,如果有事情還是要到17:30,後這半天只能補休)如果強行要求值班經理打卡那麼應該有補貼嗎? 如果沒有補貼,酒店是否違法酒店正規管理制度呢?(夜班人員是正常出勤,第二天就可以休息)但是值班經理從17:30到00:00就是差不多6個小時,6:30到12:00就是差不多6個小時,一共12小時,對於這樣不公平待遇已向上級反應,但是上級沒有要給值班補貼的意思,而且還開始嚴格要求值班經理打卡。領導管理的另一個酒店是有50元一晚的補助,因此我才開始覺得不公平。

酒店正常一線夜班人員都有補貼,並且雖說24小時制但是如果客人全部入住沒有問題就可以休息,夜班人員都有休息地方,並且也不差。

1、值班當日17:30開始值班時間;

2、值班當日00:00夜間休息時間;

3、值班次日6:30 檢查餐廳開餐時間;

4、值班次日12:00下班打卡。(之前沒有強行打卡,但是執行也是接近這個時間,只是早上都是7:30打卡,早了一個小時)


按勞動法,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的都屬加班,必需有對應加班薪酬。


應該有值班補貼的,我們酒店有,值班經理相當於在酒店待28個小時,雖說晚上有房間休息,但是隨時有突發事件需要處理,根本睡不好。比如半夜喝醉酒發酒瘋不出示身份證辱罵前台服務員打保安……


有!應該是什麼都有的,加班的福利待遇和普通員工一樣,不是經理就應該白乾。


超過標準工時的,均需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只能根據相關勞動法規,支付三倍加班工資。


因事而異。

有的酒店把這部分補貼做到了工資裡面,有的是另外給的,不同的薪資制度下員工感受不一樣。

感覺不公平,提。無果,走。


加班工時或者加班補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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