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婚姻规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原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之间有约定。

2.要根据房产登记与出资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登记两个人名下,属于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一个人的名字,且购房资金来自个人财产或者自己的父母,属于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3)虽然登记一个人名字,但另一方有出资,或者参与还贷,即使登记一个人名下也是共同财产。

3.注意:夫妻一方的婚后收入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用于购房的话,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您好,首先要看您是否有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如果没有的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婚内购买的房子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以法律另有规定为例外。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还要看一下房屋的出资来源情况,登记情况,综合确定。


法律问题不是简单一问就能一答的,需要大前提+小前提才能推导出结论,并且大前提、小前提的情形描述要充分。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买房的资金来源于哪里?A.是一方的婚前资金?B.是一方父母的资金?C.是婚姻期间产生的资金?etc……

买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a.是出资一方名下?b.是出资一方的配偶名下?c.是双方名下?d.亦或是第三人名下?

上述这些前提不同,都会导致结论不同。

比如,A+a模式,一方婚前有500万,单独存在一张银行卡内,婚后购买了一套500万的房屋,全额付款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套房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婚后不发生性质转变。

又比如,B+a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比如,撇开以上列举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万一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呢?那显然按照书面约定判断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我想说,法律工作没那么难,但也并非那么简单,如果有必要,有些专业问题还是找专业的人比较好,毕竟他们知道哪些前提是需要了解的,哪些证据是需要搜集的。也不要经常给法律工作者出考题,我们看了那么多法条、经历了那么多司法实践,不是为了拿来逗趣的,每个行业都值得尊重,为知识付费和付餐费一样,背后是有脑力或体力工作者辛勤劳动的,希望大家能彼此理解。声明,以上不要随意对号入座,不是针对题主的,只是发表下感想~


如果没有夫妻分别财产制约定(比如谁挣的钱是谁的个人财产,大部分夫妻都不会作出这样的财产约定),夫妻任何一方的工资、奖金、经营性收入、版权收入等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买房,实质上是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买房,不管房屋登记在谁名下,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在法律上婚姻关系还未解除,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一半。具体还需要结合资金来源等判断。


正确答案,看谁花钱。你们共同财产买的就是共同的。如果是他她的小三给买的那就是人家得!


当然是共同财产,除非是一方父母出资。

还是先了解婚姻的本质,绝对信任的合伙机制。既然是夫妻,就应该相互信任,别你的我的,都是共同的。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后夫妻一方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买房后办房产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只写一方名字需要另一方签放弃证明,但是,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看过一个骚操作

男方女方结婚后好几年后

男方出轨了,包养了一个小三

瞒著老婆给小三买了套房子

后来被女方发现了

男方后悔了

不知道怎么和女方说的

让女方去法院起诉

理由是男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要把男方偷偷给小三买的房子要回来

后来房子要回来了

最骚的是男方和女方没有离婚

又一块过日子了


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的。


分两种情况:

第一买房的钱是用婚后所得购买、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是需要分割的。

第二买房的时候钱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就认定为对一方个人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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