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不是靠理解,是靠體會和實踐。靠理解是沒法理解的,因為是天書。


知行合一看似簡單的道理,人人都從小就學過。但是王陽明為什麼一直在反覆的提醒。

事實上就是我們頭腦通常會欺騙自己知道,而真相是我們如果是真知,那麼就一定會真行,這就是知行合一,那麼知與行就是一件事。打個比方,你知道游泳所需要的知識,當你下水你發現你還是不會游泳,那麼事實上你就是不知的,你以為你知道愛是什麼,當你在生活當中事實上你並不能愛。那麼事實上你也是一個假的「知」

唯有在行為上做到了,才是真知,千萬不要被自己的頭腦欺騙了


不要理解,要觀察。

觀察自己的行為,心態。體會自己的行為,心態。

多觀察,就明白了。

就能「明明德」。


這個知行合一,我的理解是:這個知,是我們最終的目的和人生的終極意義,行則是學理論或者實踐等等!例如旅遊,我去徒步旅遊,有車就坐、過河乘船、看地圖就是行,而我的最終目的是到達目的地。所以,當你朝目的地走(行)的時候,你已經知了;到了目的地,你已經行了(●°u°●)? 」(個人觀點,僅供交流參考,切勿掐架)


傳習錄里,有這麼一段:很多人都知道孝敬父母,親愛兄弟姐妹,你也知道這些,想想你辛苦的媽媽,哪怕多陪陪她,可是你做了嗎?

這是知道嗎? 這便不是知行合一。


理論指導實踐,實踐驗證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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