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任意一個可定義的數列一定可以證明斂散性?
同樣,是否任意一個可定義的實數一定可以證明(判定)代數性?
如果對於一個數列 ,存在一個命題 ,使得(在給定的形式語言的模型中) 為真當且僅當取值為該數列 ,那麼稱這個數列是可定義的。
類似的,對於一個實數 ,它被稱為在集合論語言中,無參數地,一階邏輯可定義的,當且僅當存在一個集合論語言中,含一個自由變數的語式 ,語句 為真當且僅當取值為 。
,難以判定.也許理論上可以.
任意的n,an等於Chaitin cosntant
沒學過數理邏輯,不懂QAQ。不過 @Yuhang Liu 的文章或許會對你有幫助:https://zhuanlan.zhihu.com/p/30869501?utm_source=qqutm_medium=social
也許可以先構造一個不可證明的抽象命題。。。然後把它轉化成數列的斂散性。
不懂不懂,溜了溜了是否任意一個可定義的實數一定可以證明(判定)代數性?
這個問題顯然要看你的「可定義」是怎麼定義的,你允許使用哪些符號來組成表達式。代數性本身就是一種意義上的可定義。
另一方面,又要看你的「可以證明(判定)」的定義是什麼,你允許使用哪些演算規則和公理,或者別的什麼。
謝邀。知乎上已經有類似的問題了,放個傳送門吧:
有沒有目前不知道是否收斂的級數?
@鍵山小鞠 雖然內容和題目沒有多大關聯了,但是因為評論區沒有辦法顯示latex,我就把內容放到這裡了。
ZF並集公理(Axiom of union)
注意:這裡沒有直接給出集合族 的並集 ,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分離公理定義
以上是你提到的並集公理在ZF公理集合論里的形式語句
公理化實數完備性/最小上界性質(Least-upper-bound property)
注意:這裡 是實數集的一個子集,而 是 最小上界, 是 的一個上界, 是 中的實數
這表明了這個形式語句是二階的: 都是實數,而 是一個實數的子集,兩者在模型中的實現不是同一級的。
我沒有理解為什麼後者是前者在實數理論上的「投影」?你能解釋一下嗎?
那麼為什麼ZF並集公理中每個變數都是集合,但仍然是一階的呢?
因為兩者實現的模型不同。前者的模型,是一個只有集合存在的宇宙(universe),裡面討論的對象是集合,集合間的二元關係是屬於;而後者的模型,是一個實數集,裡面討論的對象是實數,實數間的二元關係是 ,還有實數間的二元運算 。對於後者而言,集合/屬於關係是更高級的,沒有辦法用一階邏輯語言來描述。
應題主邀請,我把公理化實數論貼出來。下面是卓里奇《數學分析》中給出的實數公理,考慮到題主閱讀方便,我特意找來了高教社翻譯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