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关于外国文学的回答不会有几个人看,不知不觉居然有这么多赞了。谢谢各位,在此更新一下「呼愁」。

每一座伟大的城市都需要一个伟大的作家去为它写一部传记,去写出它的故事,去写出它的灵魂。从而真正让人们把握到这座城市的本质。比如说都柏林有乔埃斯,布拉格有卡夫卡,里斯本有佩索阿,北京有老舍,上海有张爱玲,巴黎、伦敦、纽约这些灿烂光辉的大都会,当然有更多的作家去写它们的故事。而属于伊斯坦布尔的那个作家就是帕慕克。

关于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它曾经是东罗马帝国,也就是拜占庭帝国的首都,曾经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首都,当然今天它也是土耳其最重要的大城市,一座千年古城。

说它历史悠久,其实不如更直接的说这是一座败落的、已经失去了大都会光芒的古老城市。虽然它依然让人向往,使人迷恋。当身处其中时,仿佛走进一个已经四分五裂的,已经逝去的王朝的曾经辉煌过的首都里,那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会觉得一切的光荣,一切的辉煌都属于过去,而留下来的只是阴影,就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面。帕慕克掌握到的伊斯坦布尔就是这样一种光辉不再的状态。他称之为「呼愁」。

呼愁这个中文翻译其实我觉得有点文艺腔,但是它也照顾土耳其文的发音,它原来是来自伊斯兰教里面的一种观念。这个观念的意思根据帕慕克的解释指的就是一种跟真主脱离了关系的一种失落感。同时这种失落感也不一定要那么的跟宗教有关。它其实也代表的是一个集体,一个社会,一个城市群体,甚至一个民族群体,觉得对于群体目标再也不明确了,跟它失去关系了,好像每个人都带著一种很忧伤的失落感,而这个失落感不是个人的,是群体的。这就是呼愁跟忧伤最不一样的地方了。

那么帕慕克怎么去写伊斯坦布尔的呼愁呢?他引述了一些其他作家的话,把它们拼凑起来。这个世界上有不少千年古城,但其中许多城市的居民会觉得自己现在生活仍然很好,自己的城市仍然很兴旺、很发达。所以他们非常的骄傲,非常的自信。比如说瑞士的日内瓦,如果你在日内瓦的街上面问路的时候,日内瓦的居民会这样子跟你说,来先生你往直走,看到一条青红色的漂亮的路灯,旁边就是那座壮观美丽的喷泉啊,过了那个喷泉之后再往右走,如何如何。住在这个城市里面的人会形容自己的路灯、喷泉是壮观的、美丽的、优雅的。

换作一个伊斯坦布尔的人,他说会这样给你指路:先生,你往前直走,你看到那做帕夏的房子,经过那栋已经烂了的房子,转过去你再看到一片颓桓败瓦,那个破屋子往直走就是了。你就感觉到这个城市充满了废墟,但最重要的是这个废墟讲的还不是一种固体上的建筑物,而是心理上的废墟。帕慕克用了非常长的一大段文字来形容这种废墟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叫做呼愁。

我所指的是太阳早早下山的傍晚,走在后街,街灯下面,提著塑胶带回家的父亲们,隆冬停泊在废弃渡口的博斯普鲁斯海峡的老渡船,船上的船员正在擦洗甲板,一只手提著水桶,一只眼看著远处的黑白电视,在一次次财务危机中踉跄而行;整天惶恐的等顾客上门的老书商,手里提著塑胶购物袋;站在偏远公车站等著永远不来的公车时不与任何人交谈的蒙面妇女;博斯普鲁斯海峡两岸老别墅的空船库,挤满了失业者的茶馆,夏夜在城市里最大的广场耐心地走来走去,找寻最后一名醉醺醺主顾的皮条客;曾经因为金漆顶棚而灿然闪耀的戏院,如今已成害羞腼腆的男人光顾的色情电影院;每逢假日,清真寺的尖塔之间,以灯光拼出的神圣讯息,灯泡烧坏之处缺了字母,贴满破海报的墙壁;在任何一个西方城市早成古董的五十年代雪佛兰,此地成为供乘计程车,喘著气爬上城里的窄巷和脏街。

他描述出来的伊斯坦布尔不是个五光十色的大都会,而是一片隔著雾水的玻璃看出去的这么一个幽暗的、忧伤的一个城市。帕慕克看到的景象总是黑白的。但这个城市在他的笔下却变得更加迷人了。


以下是原回答:

莫言是第一位中国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当然他不是第一个以华文写作的小说家得奖。第一个把中文当做母语(经评论区 @Joe Wong 指出她的作品并非使用中文写作)的诺奖得主是赛珍珠,第一个华人作家得主是高行健。莫言得奖有很多的争议,这些争议无论怎样转圈子,其实都是围绕著政治跟文学的关系来谈的。那么谈到政治跟文学的关系,很多人就会追溯,比如说莫言过去的表现怎么样?像当年在法兰克福书展以中国为主宾国的时候,他怎么样跟外国记者谈到中国的状况等等。我觉得可能每一个作家,每个不同国家的作家,他有他自己的选择,甚至个别的作家他有他自己这种态度的表达。

最近十几年来,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里面,跟政治发生争议的实在不在少数。其中一个有趣的例子就是帕慕克。土耳其的小说家奥尔罕·帕慕克,他是2006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帕慕克本来在土耳其是一个很受敬重、很受欢迎的小说家。后来,他写了一些小说,让他犯了禁忌,也做了一些访谈让他惹上麻烦。他在访谈里谈到了在土耳其还没有成为现代共和国之前,当年还是奥斯曼帝国的时候,在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曾经屠杀亚美尼亚人的事情。这个事情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土耳其历史上的一个需要被抹除的阴暗的一个记忆。他不只谈论这件事情,他甚至还在小说里写了土耳其人、土耳其政府怎么样对待库尔德人等等。这些东西当然触犯了土耳其当局的禁忌。虽然土耳其已经是所有的穆斯林国家之中最西化、最开放的一个,但是仍然有它相当多的禁区在。帕慕克很明显的触犯了这些禁区,还因此被土耳其政府告上法庭。当时控告他的罪名叫做侮辱土耳其罪——这个罪名可以是相当严重的罪名。谁知道正在告他的时候,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传来了。土耳其当局怎么办呢?是否很尴尬?该不该告下去?该不该抓这个现在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去坐牢?当时他们的文化部长正在被外国记者访问,怎么办?文化部长答得很巧妙,他的答案是这样的:

帕慕克先生是我们土耳其文学的代表,是我们最优秀的作家,他的获奖我们感到非常的荣幸。众所周知,所有伟大的作家在政治上都跟他们自己的政府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希望大家是能够理解这一点。

这么一来就把这件事化解过去,后来这个控诉也就不了了之,没有下文了。再到了2008年法兰克福书展正好是土耳其当主宾国。帕慕克作为国宝级作家当然也要去,他们的总统也去了。帕慕克在台上演讲,总统当然也在台上。讲著讲著帕幕克就开始批评土耳其的审查制度,说土耳其对作家以及电影有太多的审查,这些东西非常过分。他的语调很平静,但是言论很激烈,搞得总统脸都青了。

政治不说了,开始说文学。想听《我的名字叫红》的朋友恐怕要失望了,这书被说的太多,都说烂了,我是不想说了。说帕幕克的小说之前,必须说《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这本书。书里说虚构文学这个东西是个西方产物,所以小说是虚构的这一点其实在很多东方国家里面看来并不一定是大家都能够完全理会和接受的。并不是说东方国家没有自己虚构文学的传统,而是说在东方的这个传统里面,东方的读者总是会倾向于把某些虚构的东西当成是真的。那个真到底是不是写实的真,这有待争论。但是至少不像现代西方小说传统兴盛的那些西方发达国家里,读者会很清晰的知道,当一个作者写一本小说的时候,这个小说如果用第一人称单数——我,来叙述,这个说话的小说里面的叙事者,这个我或者这个主角绝对不等同于作者本人。但是这样的一个虚构传统,来到东方之后,却发挥了一个妙用,帕慕克根据自己的土耳其经验说:

很多小说家明明写的是讽刺社会现实,要很深刻的批判这个政治的某些真理的时候,他们就会特别强调我写的只是个虚构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但是另一方面,所有的宣传评论就会强调这个小说写的多么的真实,显得多么的深刻地道出了我们社会的本来面目。

《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其实是帕幕克在哈佛诺顿讲座的合集。哈佛诺顿讲座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人文科学讲座。很多大学都会请一些有名的人物来学校演讲,诺顿讲座则是哈佛版的这种名人讲堂。演讲的人全部都是文化界、人文科学界的巨星,而且因为这个讲座太有传统,所以每一个讲者来到都非常认真、非常仔细的准备。他们的讲稿讲完出来就能够直接拿去出书。这一次他们请了帕慕克去,讲他写小说跟读小说的一些心得。坦白讲,可能并比不得以前其他一些大师在同一个讲座所讲的东西,比如说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那简直是绝无仅有经典。但是帕慕克仍然有它很独特、很有趣的一些观点。

帕慕克几乎是从最老生常谈的地方开始入手,很多小说读者读小说的时候越读越带入,忍不住会把他们全部都当成真的。乃至于见到作者本人的时候,都会问作者:「帕慕克先生,这些事情是不是都真的在你身上发生过?」我们一般都会觉得这样的阅读小说方式很不上道,是一个没有经过训练的,很幼稚的或者就像这本书所说的那个天真的读者的阅读方法,对小说的故事信以为真。而另外一种小说的读者则是非常老道,很熟练于各种各样的虚构文学的叙事技巧,甚至读过不少的叙事理论,乃至于他在读小说的时候不断的分析里面各种各样的技巧。这有点像看电影,假如你是一个一般的电影观众,你就被这个剧情吸引,被演员漂亮的脸孔吸引,跟著他走下去。假如你是个经过训练的观众,你看的时候就会注意这个剪接的逻辑是怎么样,配乐出现的时候到底合不合宜,各个镜头高低角度不同,摆位的不同等等。

帕慕克就是要从这两种对立开始入手来谈。用德国诗人席勒的一篇有名的文章的题目来定义了他这本书——《论天真的诗和感伤的诗》——它指的就像歌德那样的诗人。歌德的诗就是你仿佛觉得他好像不经雕琢,写东西就这么很自然流露出来,想都不用想我要用什么技巧表达,一切自然而然顺手捉来就有了。而另外一种则是感伤的诗或者感伤的小说家。德文的感伤还包括了一种跟中文或者英文讲的sentimental不一样的意思,就是忐忑不安的,反复思量的,左思右想的这么一种状态。也就是说有这么一首诗人,有这么一个小说家,他们写作的时候不是那么很自然的就把一切东西就吐露出来,而是总在琢磨我用这个词用的对不对?这个字放在这句话的这个部分到底准不准确,我怎么样去经营意象,总是对技巧、后设的这些方面想的非常多。

帕慕克认为小说读者也可以分成这两大类。对于一个真正的小说家,小说带来的乐趣以及好的小说读者总是在这两端之间矛盾、纠缠,而这才是小说真正的魅力的核心。像他这本书里面所举的例子,他的一个朋友是一个很有名的文学教授,应该是很内行的小说读者,仍然忍不住在有一趟跟帕慕克散步回家的时候经过一个地方,跟帕慕克说:「诶,你不是就住这儿吗?」他为什么会这么讲呢?那是因为帕慕克的小说里面提到过那个叙事者说他住这儿。连这个教授都会觉得帕慕克写的小说真的是帕克自己身上经历过的事。一般读者就更容易有这样的幻觉,但是同时又意识到这只是个幻觉,在这两者之间徘徊。而对于一个小说家而言,他写的东西是不可能完全是真实的,当然完全虚构也不可能。那么到底小说家在小说里面创造的是什么呢?按照帕慕克的讲法,就是他在利用小说里面的素材,为自己经营另外一个人生,让自己好像很真实的过著另一个人的生活,进入另一个世界。因此他暗自里会渴望这个世界是真实的,真实到要让读者都能够相信它是真实的为止。

帕慕克接著谈到了小说里面提到各种各样的物件。他当年的土耳其青年少年阶段如饥似渴的阅读欧洲小说的时候,常常很困惑——小说里面提到的物品物件他是不懂的,他是不明白的。这些不懂的东西、不明白的物品就会限制了他对小说的理解。我们可能会以为相对于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而言,小说里面的一些物品不是那么重要。但是大家想想看普鲁斯特写的那个玛德莲小糕饼,假如你不知道它是什么的话,那将会对你的阅读造成多大的障碍。所以帕慕克认为小说其实总是要围绕著很多的物件来发生。

通常的小说讲人物却很少关注物品,一个街上的马车,客厅餐桌上摆了一个小糕点,壁炉上的小挂件,等等,这些东西并不是不重要的。在帕慕克看来,小说是有缺陷的。用简单的哲学的讲法就是saying和showing 的差别。小说是把某个物品说出来,但他没办法展示那个东西,让你看到一个活生生的实体的物件,在你眼前,你闻得到,敲敲它听得见声音,看得见它,甚至摸得著,你用舌头舔还舔得到它上面的一些铁锈的味道。所以他认为博物馆对于小说是一个对照、弥补或者可以相衡量的东西。小说保留的是我们对于这些物件的组织方式,人们日常生活说话的一些方法。读者能够在一些小说看到过去的人,他们日常说话的口气、口吻、语言以及俗话。这些东西几乎不被记录,只在小说保留,恰如博物馆保留了一些物品一样。那么有没有可能一个小说能够做到既能够展示物品,又能够诉说围绕著那些物品的所有故事呢?如果有,那就是帕慕克的小说《纯真博物馆》。

其实大部分的作家都会很留心对于物件的描述跟展示,但是把小说跟博物馆做比较就比较奇怪了。表面上看好像是成立的,因为博物馆是展示各种各样的物品的地方,小说也会涉及到一些对于物品的描述跟形容,甚至有些物品是其中很关键的一些的元素。《纯真博物馆》是帕慕克用十年时间写成的,可以说是他所有小说之中最单纯,因此也最畅销,在土耳其乃至世界各地都很受欢迎。同时这本小说被认为是极具自传色彩的一本小说。当然很多人都会觉得他过去早就写过他的自传无数回了。这里面又牵涉到帕慕克的文学观,他对于小说叙述者怎么样能够引人入胜,去虚构一个似真似幻的世界,让自己迷惑了,让读者也迷惑了,同时又在里面得到某种不可能达成的相互体谅。在《纯真博物馆》里,他也做了类似的尝试。

帕慕克是痴迷于玩叙述角度的作家,他在中国最有名,读者最多的作品《我的名字叫红》里面,叙事角度不断转换,甚至能够转成一个死人的尸体,一棵树、一只狗,都能够在叙事。他其他的小说里面则会玩弄一种把一个小说的叙事者分成两重,制造一个后设叙事者的这么一个写法。《纯真博物馆》这本书就是这样的一个写法写成。故事其实是非常单纯,单纯到了有点老套的地步。《纯真博物馆》一共五百多页,有人形容他是土耳其版的《洛丽塔》,有人形容它是土耳其版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有人说他是土耳其版的《追忆似水年华》。说的都对,但是既然是土耳其版的,那自然是有它自己的特色。这个故事的单纯就在于他讲的就是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七十年代中期的时候,一个二三十岁的富二代,就在他要订婚前一个多月,疯狂爱上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十八岁还是他们家的远房亲戚。而这一切还是由性爱而开始的。他非常迷恋那个姑娘,乃至于毁弃了婚约。之后,隔了好长时间,他又见不到那个小姑娘。终于,后来才又找到她。那个年代土耳其已经变得很西化、很洋派,很多女孩子去欧洲留学,但是她们仍然很明白社会会在意你婚前是不是一个处女。

那时报纸会说女孩是「被勾引」的,报上女孩的眼睛——为了不被人认出——会被一条粗黑线条遮盖起来。因为那些粗黑线条也会被用在被警察逮到的妓女、通奸者或是被强奸的女人的照片上,所以那个年代在土耳其看报纸,就像漫步在一个用一些眼睛被蒙上黑布条的女人照片举办的化妆舞会上。

这些都是他的故事背景,看起来就像黑白电影里面的一个故事,这么发展下去,再到后来又有一个转折,男主和他迷恋的那个小女孩终于又再次重逢,这时候女孩已经嫁为人妇。而女孩还很主动的请他去他们家吃饭。原来这个女孩子嫁了一个满脑子电影梦的一个年轻导演,想拍一个很艺术很高深的现代电影,但是没有人愿意资助他。所以他就找上了自己老婆的旧情人,因为知道他家有钱,看能不能够叫他给点钱来投资。最后,这个女孩因为一些意外死去了,而男主终身沉浸在这个回忆之中。

小说开篇的第一段话是这样的: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而我却不知道。如果知道我能够守护这份幸福吗?……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三点差一刻左右,就像我们从过失、罪孽、惩罚和后悔中摆脱出来一样,地球也仿佛摆脱了地心引力和时间法则的束缚。当我亲吻著芙颂因为天热和做爱而被汗水浸湿的肩膀,慢慢地从身后抱住她,进入她的身体,轻轻咬了一下她的左耳时,戴在她耳朵上的耳坠在很长的一瞬间仿佛停留在了空中,然后才慢慢坠落。我们是如此幸福,以至于仿佛我们根本没发现这只我那天压根没去注意它形状的耳坠,我们继续接吻。

这一段有个很明显的物体,除了我们关注到的做爱之外就是那个耳坠。小说到了最后男主凯末尔找来一个有名的小说家帕慕克——小说的作者,在小说里面现身了——他跟帕慕克说,我想你讲我一生的这个爱情故事。然后帕慕克答应了,就为他写下了这本小说。但是他要求这个小说家在最后的时候要用他自己的话来总结。他最后一句说:

让世人知道我这一生过得很幸福。

帕慕克是一个如此优秀的说故事的人,乃至于能够把这么一个情节缓慢平淡到几乎没有情节可言的故事,讲得如此动人就像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但是,这里面最重要的却不是怎么样感人,或者很单纯的写一个爱情故事,而是他构思小说的方式。帕慕克曾经说过,他在构思这本小说的时候,其实已经在构思一座真实存在的博物馆。而这座博物馆就坐落在伊斯坦布尔的一个城区里面,这个城区恰恰就是我们这本小说纯真博物馆里面那个女孩,他们一家人所住的城区。而男主凯末尔几乎每个星期去四次他们家吃饭,就是为了见那个女孩。帕慕克在这个城区里面真的找到了这么一座很窄小的老楼,他决心要把这座老楼买下来,把它改建成一座小型的博物馆。

帕慕克常常逛这一带的古旧物品市场,因为这条街区附近其实就有点像北京的潘家园或者香港的摩罗街,都是一些小古董店。真的假的……什么都有。有时候他收集回来一个东西,才想到要为它写个故事,把它编织进这本小说。《纯真博物馆》整本书分了几十小段,每一小段里面都能够找到一些很鲜明的物品,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物品就是我们女主芙颂抽过的那些烟的烟蒂。而这些物品被保留下来是因为它们都是跟时间相关的。说这本书有点像《追忆似水年华》正是因为他对时间也是出奇的敏感。也许没有《追忆似水年华》那么精美,但是它仍然很关注到每一个时刻。就像他引述亚里士多德讲的:

现在,每一个现在,这一刻的时间是不同的。时间是一个直线,把每一个不可分割的时刻连贯起来。

而帕慕克在这里关注的并不是时间这条连贯的故事线,而是中间经历的每一刹那、每一刻。而这每一刹那每一刻该如何来定夺呢?当然是那些人物、气氛、声音,而这些通通都被他聚焦在一些物品上面,比如说里面写到了他跟他的情人分别之后的痛苦。在等待情人的那一刹那,他在房子里面走来走去,于是划火柴点烟,这些火柴就变成了这个故事这一小段里面的最重要的物品。在小说里面,男主凯末尔就说他要建一座博物馆,去收集所有这些他爱情故事发生的时候,他觉得重要的有价值的物品,记录其中每一段时间的东西。而真实的小说家帕慕克,他也真实地建了这么一座博物馆,也真实地去收集了一些物品,为他们写的故事。按照这本小说一一对应的把小说里提到的物品展示了出来。例如芙颂的烟蒂。这个书腰后面写道,

与芙颂相恋的那一个半月差两天我们共作爱四十四次。从芙颂消失那天算起,三百三十九天后,我终于再次见到了她。这之后的整整七年十个月,我为了看芙颂吃晚饭去了楚库尔祖麻。其间一共是两千八百六十四天,四百零九个星期去了他们家一千五百九十三次。在我去芙颂家吃晚饭的八年时间里,我积攒了附送的四千两百一十三个烟头、纸、烟蒂。

这样子来写一本爱情小说,这样子专门为一本爱情小说建一个博物馆的意义就在于这本小说并不是一个单纯单纯的不伦之恋的爱情小说,而是对一个城市的恋爱。在这个小说里面,读者看到的是帕慕克怎么样像他当年写伊斯坦布尔的传记的时候一样,用很深情的眼光关注著整个伊斯坦布尔所有城区,每个街道各种景象,各种黑白照片般的鹅卵石街道铺盖上那些昏黄的路灯。他关注这些细节。他要把这些东西、这些物件都集中起来展示。所以这座小小的博物馆,这本厚厚的小说,讲的不是爱情那么简单,他要讲的是对一座城市的依恋,这个城市一些消失掉的日常生活物品,老旧的报纸、广告,早就已经停产了的汽水的瓶盖……一一都被呈现出来。

这其实是一个有著更宏大主题的一个城市的故事。虽然帕慕克很少提到德国思想家本雅明,但是他们其实是相呼应的。本雅明也很喜欢收集并展览物品。当一个国家、一个时代刚刚迈入现代消费主义来的时候,资本主义大量生产时刻来临之前,那些新物品出现的那个情境,一个旧的传统社会文化遭遇新物品,有什么样的挫折,什么样的单纯,什么样的恋爱,什么样的欲望,什么样的追求。于是在这个小说跟这个博物馆里面,我们看到的就是这个小说讲的七十年代的时候,当土耳其正要越来越西化的那一刹那,接触到的所有的外来物品以及对它们的追求,对它们的渴望,还有这背后对自己的身份和未来的困惑。为什么它叫纯真博物馆?并不是因为这个爱情本身的纯真这么简单,而且是因为那样的一个时代,那样的一个时空,一个人的欲望,一个国度,他对身份的渴望,他对未来世界的好奇,一切都显得有点粗糙,有点笨拙。有点幼稚,但是它是纯真的。为那样的年代写一个小说,为那样的年代建一座博物馆。

帕慕克在中国最有名的小说当然是《我的名字叫红》以及其他一系列的历史小说。所谓的历史小说指的就是以某个真实的历史时代背景底下展开了一个虚构叙事。帕慕克做这方面的尝试的第一个成果,并不是《我的名字叫红》,而是《白色城堡》。在很多人看来,《白色城堡》的成就甚至可能还要比后来那本远为著名的名著还要大。当然这是有争议的,但是至少《我的名字叫红》里的一些的主题,在《白色城堡》里面已经出现过了。

它的时代背景设定在十七世纪。十七世纪的地中海的强权、兴衰已经起变化了,过去称霸地中海的是威尼斯,此时威尼斯已经迈向衰落,而崛起之中,如日方中的则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这个故事就发生在那样的一个背景底下。一个威尼斯的船队被土耳其舰队俘虏了。而这个威尼斯船队上面有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热爱各种当时新兴的西方科学知识文化的年轻人。他被卖到伊斯坦布尔当奴隶。他的主人叫做霍加,相貌居然跟这个威尼斯年轻人一模一样,而且两个人都热爱学问。两个人于是就坐下来,一主一奴有时是朋友,有时是双胞胎的身份来探讨各种各样的知识。比如博斯普鲁斯海峡流向的科学测量,比如美洲红蚂蚁的习性,又比如日月星辰运作的原理,到底地动说对不对等等。

霍加不只是一个科学家,他服务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皇宫,是苏丹亲近的一个宫廷学者。后来,这两人的关系变得很奇妙。他们的身份发生了一次很突然的转换。这个转换在叙事上面是很漂亮的,几乎看不出的接缝,两个人身份就调转了。帕慕克似乎想告诉读者,这位威尼斯年轻人的后半生就以这位土耳其学者的身份终老于土耳其。而当初收买他的那个真正的土耳其学者,则换装假扮成这个威尼斯人回到了家乡义大利。在义大利那边出卖关于土耳其各种各样的故事,讲述自己当年怎么样从威尼斯被绑架到土耳其做奴隶的遭遇,如何靠在宫廷里面讲学而发财、扬名。这样两个人的身份完全倒转了。

在这本小说里,帕慕克一直关注的一个重点显然就是他在《论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们》所关注的,也及怎么样在小说里面探讨我是谁的问题。一个小说家常常会在小说里面试图变化身份,读者在阅读时也想变化身份。《白色城堡》里的霍加常常也困惑于这个问题。他最初困惑的是不明白为什么土耳其苏丹身边的人怎么那么笨。比如小说里讲到:

因为笨,他们没看头顶上方运行并照耀他们星辰。因为笨,对于要学习的事物,他们会先问有什么好处,因为笨,他们感兴趣的不是细节,而是结论。

这里的笨,指的是只关注实际的东西,而不关注学问抽象的部分。而这位土耳其的学者跟威尼斯青年一样开始思考,身边的那些笨人跟他们是不一样的。

「为什么我是这个样子呢?我是谁?我怎么会是这个样子?」

于是对于自我身份的追寻很明显地成为了整本书的一个主要线索。两个人身份的置换是否说明每一个我都真的是独一无二的呢?霍加一直度认为每一个人,活在世界上面都应该是独一无二的。我之所以是我,跟别人不一样,是有理由的。他这个观念其实非常不土耳其,反而非常的洋化。这正是那个威尼斯人所代表的西方观念——每一个人、每一个个体在世界上面都是独一无二的自我。

在小说里面,帕慕克颠覆了这个观念,让两人的身份调换变成可能。原来你并不一定简单的就是你。你千万别认为你在世界上独一无二,只要把你的故事全部说了出来,你自小做过的事,犯过的任何一件可耻的罪恶,把那些细节全部说给另一个人听,那个人就能够完全取代你的位置跟角色而活在这个世界上。因此你是可以被取代的,只要你把故事交出来了。而这个故事用什么方法叙述正就是这个小说的另外一个主线。这是一个小说家最关注的问题,怎样用故事去说出另一个人的人生,去过另一个人的人生。

最后在这个小说里,还有一个文化身份的问题。土耳其到底是什么。土耳其是东西交汇之地,但东西交汇是怎么样的交汇法呢?在小说里写的则是一个土耳其人怎么样跟一个威尼斯人交换身份。于是最后,他们各自的文化也已经置换到分不清到底谁是谁的地步。留下来的就是无尽的谜题,让读者继续猜想这个土耳其到底是真的土耳其吗?这个小说的叙事者真的还是那个威尼斯年轻人吗?是不是这里面所讲的一切都是真的?


ps.有一次文学评论家许子东在一个节目里(凤凰卫视的《锵锵行天下》土耳其篇)采访帕幕克,问了帕幕克一个狡猾的问题,是关于鲁迅的那句话「小而言之为中国,大而言之为学术」。

许子东问:爱国和文学哪一个更重要。

帕幕克回答:文学是我的信仰,只有忠于文学长远看才是更大的爱国。因为只有在文学上达到更高的成就,写出好的小说,(越是好的文学作品流传越久,影响越是深远。)总有一天,你的声望和价值会成为你的国家你的民族的财富。政治不是文学全部的意义。一个作家,好好写作就是为国家做贡献。


土耳其作家帕慕克深处中东,但他是当今欧洲文学三大中心人物之一,很可能是未来世界文坛评价体系中的托尔斯泰的地位。享誉世界的作品《我的名字叫红》,称得上诺贝尔文学奖作品中的上乘。先看这一部,然后是《白色城堡》、《伊斯坦布尔》、《雪》。这些作品在中国相当于鲁迅《呐喊》、《彷徨》的存在。


我的名字叫红是我最喜欢的书前十。

不要当故事看,就当一本……字连著字去看就好了。


先看《我脑袋里的怪东西》吧,毕竟好读一些。然后再看《我的名字叫红》,其他的顺序应该就没那么重要了。


帕慕克是个学者型的文学家,作品精雕细琢无可挑剔,文学水平登峰造极,阅读难度相对还不是很高。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出版的第一部作品就达到了极高的水准,然后推出的作品越来越精致,在获得诺奖以后仍在持续出作品,新出的作品明显的文字密度在加大,更精致。

大部分作品都以家乡伊斯坦布尔为背景,描绘东方和西方、现代和传统、不同阶层、不同性别的冲突。作品涉及的阶层很广泛,下至平民老百姓,上至政治宗教领袖。他的书中显露出高层次的从容和人文关怀,每句话都似乎是说到了人的内心,撩起人的共情感受。

我几乎读了他的所有的书,唯一本《伊斯坦布尔》没有读,留待去往伊斯坦布尔旅行的路上再读。阅读顺序要看你的口味,如果你对绘画、宗教、艺术理论有一点了解,建议从《我的名字叫红》开始。如果你的家乡和我的一样,有一条大河穿城而过,记得自己的城市的变迁,可以从《我脑袋里的怪东西》开始,作为一个武汉人,我感觉将这本书里的地名和人物改为武汉的,将钵扎改为臭豆腐,基本不会有违和感。如果你想就某种贯穿一生的牵挂(不限于爱情)寻求认同,读《纯真博物馆》。


帕慕克是个好同志。

从伊斯坦布尔开始读吧。了解一个人必先了解他的童年和故乡。之后俺的名字叫红,纯真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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