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写道:「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那除此之外的姓呢?能不能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而是取另外的姓。没有明确规定吗?注意?:本问题只讨论法律意义上的可行性,与取名之后的种种影响无关。

举例:父亲姓李,母亲姓张。生下来的小孩姓王。举例2:小孩姓 「璃莹殇·安洁莉娜·樱雪羽晗灵·血丽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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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更新于2015年4月7日我国首部民法领域立法解释明确:三种情形子女可不随父母姓文中指出:「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请问这个「原则上」是不是指「强制、必须」?


婚姻法属于民法,民法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公序良俗什么的ls已经说了。
可以随他人姓,但是手续很麻烦,可不是随便姓。
那孩子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吧。还有可以在百家姓以外开创了一个新的姓氏
私法自治,想姓隔壁王叔叔也行。

但要注意公序良俗,比如起名叫东条英机就不行。


我身份证上姓何

我爸身份证上姓刘我妈身份证上姓文户口本显示我爸爸曾用名是姓何,平时叔叔们也大多叫我爸何X

每次同学们看到我爸的名字都很疑惑


毫无压力,这都可以的。
可以。。。在户口申报的时候填写就可以了。。。。
李讷 李敏~


以父母的姓为原则,其他就要考虑各种情况,主要是伦理关系,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理由的情况下必须。解释的前两个比较好理解,比如选择姥姥的姓氏这个就可以,或者过继给某个亲戚姓那家的姓。第三点就要特殊考虑了,比如:


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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