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女方婚前注册的这个公司的收益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则需双方共同偿还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如果女方经营公司的收入用于夫妻共同开支、或者有证据表面你一起参与公司经营或者有证据表明你认可并愿意承担公司债务(比如借贷、担保协议上签字等等),那公司债务就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以外还要看公司的性质,如果是多人合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实缴资金到位,那也很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现行夫妻共债的司法解释,夫妻双方承担共同债务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一是夫妻双方事前已共同签字认可并自愿事后共同承担债务的;二是一方所获得的资金用于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除此之外一方所负担的债务,一般均应由该一方来自行承担,即不应定性为夫妻共同债务。


主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开销


需要的,除非公示过债权债务,不然属于共同承担债务。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这部分前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并且男方也没有表示愿意共同还债,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