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网路媒体的维权行为,是消费者权益的觉醒,还是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


您这个题和底下的说明文字完全俩事儿嘛。

题本身,我的答案是会。

因为引发舆论关注本身对解决问题就是一种促进。

至于类似知音体的:借助网路媒体的维权行为,是消费者权益的觉醒,还是相关部门的监管缺失?

吐槽一下:这句语病比较重,不过还是能看懂。

我觉得那就是两者兼有啊。合理合法的运用各种维权手段,这当然是公众(消费者面太窄了吧)意识觉醒的体现。不愿意找职能部门,或者被迫选择非传统渠道的维权途径,自然说明他们工作不力,或者维权成本高,或者主动出击意识不足,或者人浮于事嘛。


凡事先想自己能不能解决。

不能自己解决的,再想能不能依靠别人解决。

如果别人也无法解决的。

还是回到依靠自己解决吧,武斗或智取,然后得到妥协和消灭。

政府,是人的部分权利和义务的集合体。

如果这个你让渡的权利没法通过政府实现,你可以收回这个权利由自己行使。

而通过求助媒体,实质上是把自己的这项权利通过媒体放大(那些支持你的人就是这个资源),其实也能达到类似「政府」的效果。

就像货币一样,如果一个人觉得它不值钱了,那还只是他一个人的事。

但如果有更多的人和你有同样的想法,那就不是一个人的事了。

插句题外话,政府监管从长远的过程来看和对个人的感受而言,它的监管不仅缺失,而且反应缓慢,而且有些监管直接是空白的。

当然,普通人更应该积极参与政府的建设和执行,了解一些基本的政府常识,但这也仅是为了方便自己而已。政府要做的比普通人要多,光拿钱不干事是不行的。


如果没有别的办法我会的,如果还有其他办法,我不考虑媒体。因为事情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问题,是很多人的问题。媒体的报道加入了许多修饰,可能导致打击范围太广,导致了很多误伤。实名举报就不错,打击精准,还会行程调查报告,双方互相举证,讲的是道理和法律。而媒体有的时候不讲这些的。说白了,用媒体维权,有的时候太伤人了,两座山没有相会的时候,两个人总有相遇的可能。

这问题大概是和教科书式耍赖相关,实际上在保险的领域也会有类似的情况,有时候诉讼流程过于漫长,而且成本又高,导致在实务中有时候网路媒体比法院更高效,原本的拒赔,曝光以后没多久保险公司又赔了……

设身处地地去想,如果法律真的帮不到我,我觉得自己大概率也会借助媒体和舆论。

另外,可能是因为近期回答了一些保险法相关的问题,最近最近经常接到法律方面问题的推送和邀请,但是作为一个保险业从业者,这个问题恐怕贡献不了多专业的解答,只能以普通人的角度去看,还请见谅。


这个问题问得.....让人有1.公民权利是消费品。2.媒体传播有商品属性。 的错觉……
泻药,不过这种一看就是自媒体的挖坑式提问,我拒绝回答

泻药,会不会呢,

这个问题回答的方向太多了。

首先,你标题说的是借助媒体,内容写的借助网路媒体,这两个就有本质区别。

网路媒体只炒热点,良心道德是其次动因;主流媒体有审核:要不要报,该不该报,能不能报,一套流程下来,如果上了电视(新闻坊那种),被解决的可能性很高。

而意义不仅仅是解决了个人维权的问题,也曝光了不商家,敦促了监管部门,一举多得。

那网路媒体,就不一样了,很多小作坊会为搏眼球,夸大或歪曲事件。

这使得正义不得伸张,还可能惹来非议,最多只是各大网媒互转赚个流量的,

相关部门的态度,除非是性命攸关,不然权衡下来最好也是不回应,

实际社会意义弊大于利。

消费者权益的觉醒?

觉醒这个词不合适,人民对物质品质的要求是逐渐提高的。

举个例子:以前你有的吃打折面包,就觉得很满足,后来你要考虑它原料是否健康,再后来你要求它必须是出炉4小时内的确保新鲜,

商家看准了消费者的要求提高,打出了「我们只卖出炉4小时的面包」的口号,

然后你买到了4小时又10分钟的,你说实际与广告不符,被坑害了权益,要维权。

这个例子很极端,一眼便识 情和理。但随著产品标准提高,必然会有原本符合后来不符合的标准的商品。

再来看监管缺失,

质检总局报2016年某宝良品率不足34%,然后被马爸爸怼了回去。

当时左右消费展站队骂爸爸一起喷质检总局,盛况空前。

「民意"的驱使下,监管部门闭了嘴。

然后你现在去某宝搜韩国进口的「面膜」

韩国出场75元人民币的面膜。某宝全线只买71块钱,100%以次充好。

因为别人都卖假的71块钱,你哪怕卖76块赚一块钱也卖不出去,还要被卖假货的店雇人刷差评。

作为消费者,你只能先买71,然后联系商家投诉,商家发现骗不过去了,给你邮寄一包真的。

但只要10个人力有2个人被骗,他们就回本了。而实际发现的人可能不到15%。

个别假冒伪劣,可以处罚,全线奔溃的这种你怎么治?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商家煽动网媒群起而攻,吃瓜群众无条件对立监管部门,你怎么管?

假冒奢侈品,就更不用说了,相当一部分的社交需求与自己的收入发生矛盾。

买不起的人主动购买假冒奢侈品,买得起的人也不在乎别人穿戴是否是正品。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个旁观,只有制假商贩互相排挤时会举报对方。你怎么管?

监管能做到的也就是,事前审核,事后处罚,

对于有预谋又擅长游击战的不法商贩,没人做到24小时监控,

你遇到维权问题不去315电话举报,反问:借助网媒维权,是否是监管缺失?


借助媒体是一种手段。无处伸张,你还能怎样?只能是喊两嗓子。至于效果要看有没有G点了。
选择救济方式是个体自由选择的权利。网路媒体方式的维权并不能代表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比如都是借钱不还,有人愿意诉讼解决,有人愿意去人家家里围追堵截,有人喜欢发个朋友圈让大家都知道某人欠钱不还。发了朋友圈的那个人你能说法院不受理他的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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