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同罪就行了


死刑

我会问候他祖宗十八代,但是我不会诅咒他的孩子,错的是他╱她,又不是孩子。

我们这里有个人贩子偷孩子的时候被路过的大叔看著了,大叔就问他那孩子我认识,你是他啥人啊?然后那人贩子露怯了,当场被抓,求那人别报警,大叔来了句滚你 的,什么生意都做(一堆骂人的话)


没办法。如果当场抓现行,他会说「认错人了…」 谁也不能拿他怎样。 如果真被拐了,大部分人后半辈子没有机会在网上讨论这个话题了。有极少数幸运者逃出来的就算报警也很难找到第一个拐骗你的人(一般拐卖链涉及人很多,经过很多地域,无从查起)。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治安好的城市生活,敏感些,别信陌生人吧。也期待未来法律更严格,从根本上杜绝人贩子吧。


我们家孩子七岁时候丢过一次(原因不愿说,勿喷),幸好是走丢了。找不到的时候,觉得只要能知道孩子下落,确保安全,我死了也愿意。你说要是人贩子拐了,我该怎么办?况且人贩子一人作恶,我们家至少两个人没法活,他们能好心到只做一次生意?

坚决支持人口买卖同责,死刑!


即使中国日益强大,但是这个问题,我只能回答你,还真的就短时间内没办法彻底根绝。

偏远地区,生育困难的夫妻,贩卖器官的畜生,只要有市场就有交易,多的是为了钱铤而走险的人。

遇上这种,普通人能做的就是报警,交给警察来处理。

我建议法律对待人贩子的刑法可以再重些,再严格一些!我真心觉得中国律法对待这些有时候真的过于温柔了。


出生就把DNA录进公安系统去。拐卖的孩子上户口,建立身份证都需要卡这个门槛,就解决了。


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一些穷困的村落的成年男性娶不到媳妇,或者生不出男孩,这样的需求导致人贩子铤而走险,因此这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社会问题,一些地方太穷了。

从道德上看,确实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人贩子偷孩子拐妇女,毁灭了别人的人生和家庭。但是从法律上看,如果拐卖妇女儿童一律死刑,会造成人贩子无所顾忌,会让他们为了避免警方发现甚至杀害妇女儿童,更加难以救回,因为不排除存在翻然悔悟的犯罪分子。

解决办法还是在解决贫困根源和加强预防。


人贩子问题,只要有邪恶人性的存在,就不可能完全解决。但是,办法也是有的,例如新生儿统一免费DNA存档,基层干部能坚持原则敬畏法律,买家卖家同罪论处,以金钱鼓励知情者举报……相信一定会减少很多这类的人间悲剧。

我一直认为,如果犯罪的受害人群集中在弱势群体,例如人口拐卖、电信诈骗,那么不少当权者天然缺乏治理迫切感。


祝这些人都原地爆炸,吃速食面没有调料包,倒霉十辈子。

抓起来的话,每天做苦力,不能休息。


最快速的就是死刑,而且不能只罚拐卖者,购买者也一样,都要严刑对待。当然从初期来看,肯定会造成犯罪者狗急跳墙造成意外的伤害,但长远犯罪率会不断降低。

但最有效的,是破心中贼,重男轻女,贫富差距,城乡壁垒,福利制度……

它需要很多,都不是一下能达到的,而每一项,都是一个又一个悲哀的故事,破裂的家庭,无尽的纷争,再加上终年不散的阴霾,终生皆苦吧。


不聊道德,纯粹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放开手脚杀。

大家得明白一个问题,人贩子多数都是冲著钱去的,很少听说有人为了报复社会或者觉得好玩而去贩卖人口,所以只要让贩卖人口无利可图或者风险收益严重不成比例,这行业也就彻底垮了。

贩卖人口的死穴是犯罪所得极其微薄,原因是流转周期慢又难以规模化运营。这种犯罪通常都是团伙作案,从拐人的到运输的提供场所的再到负责联系下家的,没个四五个人搞不定。而这个团伙贩卖一个人的所得上限也就是十几万,减去损耗,团伙成员从中分到的钱平均只有几万块,考虑到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掌握他人无法提供的资源的(例如掌握下家信息的联络人)的犯罪分子要多拿,团伙一般成员拿到的更少。而这个团伙的一次能同时拐卖两到三人已经是极限,正常的交易周期很少短于一个月,还得频繁的躲藏转移,几个月没有新生意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多数人贩团伙成员的收入其实并不丰厚,完全不能和毒贩子相比,甚至不如从事合法劳动。

但是,如果贩卖人口的惩罚非常严厉,就意味著贩卖人口者拿著和卖白菜差不多的钱,却要承担和卖白粉一样大的风险。这会导致人贩子必须想方设法扩大收入来平衡其风险,扩大收入的方式有二,一是扩大经营规模,但是就贩卖人口这行的特点来说不具有可行性(例如,法律上卖50g白粉够枪毙,实务中5kg的案子稀松平常,50kg以上的案子基本年年都有;法律上卖1人够枪毙,您一次卖100人试试?),二是提价,但是最终收买的人多数都是偏远地区的贫民,他们没有什么支付能力,现在的价格已经是掏空6个钱包的极限,价格即使提升几倍他们都承受不了,提升几十倍则基本属于妄想。换而言之,贩卖人口并没有提升利润的空间。

一种营利性犯罪,收益极少而风险却高得吓人,傻子才会去做。

至于那些已经够判死刑的老人贩子,他们确实可能因为无所畏惧和无一技之长而继续从事拐卖,甚至手段会更加凶残。但是这种有明确的受害者的团伙犯罪隐蔽性极差,等这批人被抓住毙了,这类犯罪也就消停了。


还是那句话——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

人贩子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需要建立完善的收养制度和保障体系。

首先,收养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当然经济条件是首位,这个没有办法。不是说经济条件不好就不能要孩子,但是,经济条件不好的,中途发生弃养的可能性更大。对收养儿童身心不利。弃养要受到法律惩戒。

其次,建立完善的回访体系。使领养更公开透明。在收养儿童满18岁以前,亲生父母如果需要,可以定期得到回访视频,但无权不经过养父母同意随意联系探视。否则要受到法律惩戒。

最后,建立严厉的法律保障。领养后不可弃养;否则重刑。亲生父母放弃养育权的,可以得到一定补偿,但以后与被领养儿童不构成任何法律关系,无权要求被领养儿童成年后回归,否则重刑。

最关键的关键。人贩子和买方同时都要受到重刑。光惩处人贩子是不够的,买方必须付出惨重代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

当然这只是一些不成熟的建议。


我们国家为什么贩卖野生动物刑罚都比贩卖人口重,,,,,

emmm之前有个回答说卖鹦鹉判十年,人还不如一只鹦鹉

死刑或无期叭,如果监狱数不够,那请死刑立即执行谢谢


其实有一个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求每个人在一定年纪进行身份登记的时候,比如落户口、办身份证,都强制要求提取、登记DNA。这样。每个儿童的DNA都会与丢失子女的人的DNA库进行一次扫描、比对。并且这项DNA录入工作要尽可能在儿童较小的年纪进行。另一方面就是加强购买儿童者的处罚。


摄像头越来越普及,连女明星丢了的一只小鸭子都能找到,何况是丢了的大活人呢?因此拐人越来越难了;

户口登记越来越规范规范化,加上农村脱贫攻坚,「买人」也越来越少了。

人贩子问题,其实正在得到解决。


泻药

我记得小时候看黑奴小说,其中很大一个谴责的因素是:黑人丢失了自己根,他们忘却了自己从哪儿来,妻离子散惨绝人寰。人贩子的所作作为和当年黑奴谴责的是相同的事。所以不应该姑息。

解决之道其实非常简单,中国有很完善的户籍和人口管理体系,只需要和妇产医院联动即可。不让那些非新生儿得到户籍,定期的人口普查,对黑户做dna检测就能把这些孩子找到。重罚那些手握权柄却为给人口买卖开绿灯的公权人士,重罚人贩子,重罚购买人口的家庭。


有,不论是买还是卖,抓到诛九族。举报者可以免罪或奖励100万现金。


这个问题我回答了很多次了,大家都没有抓住重点。为什么有人会拐孩子,是因为有人买孩子。

所以我的解决办法就是,所有买家死刑,而且还要没收买家全部家产充公。鼓励举报,没收的家产可以分一半给举报者。窝藏包庇的和买家同罪。彻底斩断买家。

这样的话,只要没有人敢买孩子,那拐了就没有意义,也就不会再拐卖了。


当医学技术发展到1万元就能有个自己的小孩时,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不然呢,毕竟人为财死是目前解决不了的问题。


人贩子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国人比较关注问题之一,每一次提到拐卖儿童妇女的按键,几乎所有人都会咬牙切齿,恨不得马上就抓住人贩子枪毙。

个人觉得,对于人口贩卖这类违法行为,除了要对人贩子实行严刑重典无限期追责以外,对于为人口贩卖提供市场的,包括那些狠心卖掉孩子的父母以及想要买卖人口的个人也要大力打击,从根本上断绝人口贩卖的供需源头。

人贩子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