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

抓捕犯人也变得更加容易

那么 为什么违法事件屡次发生

特别是那些小偷什么的(不用怀疑 我家在几天之前被小偷光顾了)


泻药。首先说明观点,其实题目就是一个悖论。一般情况下,法律自施行之日起,就推定行为人已经知晓了法律内容,而不论他是否真的知晓,所以所有人基本上都是「知法犯法」。

例外情况发生在刑事案件中,指就行为人周围人一般的认识来说,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不被认定为犯罪,该种情况下,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可以不被认定为实施了犯罪行为(当然此种情况很少见),也就不存在「知法犯法」的问题。


因为警察叔叔早已在网路暴民的舆论攻势下瑟瑟发抖
因为我国普法教育做得好

知法,就是知道了解法律,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要知道了解法律?换句话来说,知道了解法律是为了什么目的?为了达成目的就会付出一些代价,而这个代价是明码标价的,法律可以看成价目表,这样说应该就可以理解了为什么要知法了。

这就好比买东西,买东西前价格是一定会看的,即要知法。买东西会考虑价格是否值得,你想买的东西是不是必须的,即你的目的值不值你的付出,你的目的是不是必须达成的,即是否要犯法。


法律是条线,它就画在那里。你可以自己主动越过去,也可能是别人在背后推了你一把。

法官可不会管前因后果,他只管认定是否过线的事实。

不知我这样说是否对您有帮助?


穷可以使人疯狂,为了钱不择手段,还有一种应该是对抗命运的思维,一定要改命,改变贫穷的命运,我属于第二种,我有时候都想去运毒,虽然我明知这样的结果是十几年将失去自由,家庭彻底摧毁,之所以还没有这么做,是因为我还不想失去现在拥有的,但不代表某一天我不会跨过这道坎,我从来没有见过上万元人民币,同样,更没有拥有过,我思维是想要去逆转这个穷命,哪怕付出一切都可以,也许是残存的理智阻止著我,但我感觉我可能坚持不了很久了,说不定哪天就去了,很多次都在思想中斗争,去吧,只有打破旧世界,才能迎来新世界,毁灭也许才能带来重生,不就是十几年么,出来继续运毒,在进去十几年,出来了可能没那体力了,那就抢劫杀人,反正只要能逆转穷命,死亡也不能阻止
高风险高收益的道理


1.司法公信力问题。

法律需要被信仰,才能被遵守。但现在民众相信法律,相信司法机关吗?并不。

大家乐于找法律的漏洞然后钻空子,乐于相信权力、关系可以干预法律。

2.司法执行力问题。

违法行为最严重的一类是刑事犯罪,而且我国的刑罚是偏重刑倾向的。但有效阻吓住犯罪了吗?没有。犯罪率是逐年攀升的,即便如此,仍然还有大量涉嫌违法犯罪人员逍遥法外。

但刑法的震慑力恰恰在于追究责任的必然性,而不是严厉性。不能绳之以法,就只能任由其知法犯法了。


原因有很多,穷、懒、贪、社会影响、生活圈子,无非就是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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