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之间发生的诈骗案与强奸案一样认定上比较困难,主要有个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问题。

一个男子强奸了女子,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即便双方口供都是强奸,因为现在司法审判「不重口供」,最后都难认定强奸。因为强奸案的发生不可能公开进行,多数都选择难被人发现的环境,取得「发生关系」的证据容易,取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证据难。强奸犯罪嫌疑人往往受到处罚的少。

强奸是客观事实,没有取得相关证据,不能定性为强奸犯罪就是法律事实。

利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欺骗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叫诈骗。李某明知年底前根本无法偿还债务,还是向张某借款5万元并承诺年底前偿还,这其实就是诈骗,也是客观事实。但是法律上很难定性处罚,因为嫌疑人可以编造出很多年底前偿还债务的理由。比如原打算年底前变卖家产偿还的,因为担心家人反对没有变卖成导致无法偿还债务等,这就是法律事实。

李某以投资一个工程项目的名义向张某等借钱或发动别人投资,实际上这个工程项目并不存在,子虚乌有,纯属编造,这样的诈骗案容易侦查并定性处罚,但是生活中发生的不多。如果经侦查,这个项目确实存在,并且李某确实争取过这个项目,只是由于其他原因,这个工程项目最终没有拿下来,其借钱或集资又被用作他处,这种行为就不能定性为诈骗犯罪,只能视为失信行为。

知乎上不少有关诈骗案的问题,但是没有具体情节描述,别人难以给予回答。为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在「疑罪从无」的司法大背景下,诈骗证据难以查实的,只能定性为债务纠纷,走民事途径来处理;同样,强奸证据不足的,只能定性通奸。

因为诈骗案立案的多,最后查实并进入司法程序的少。实务中有不少诈骗案,民警付出了大量的劳动,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公诉,结果却被检察院退回。有的民警往往不想做「无用功」而不敢、不愿多做侦查工作。因为没有做侦查工作,也无法向报案人解释。另外,有些民警不善于用通俗的语言与报案人沟通,或者与有的报案人沟通困难,容易导致误会的发生。

供参考!


这不扯淡嘛,诈骗是刑事公诉案件,公诉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证据确实充分了还要他们干嘛?你应该勇敢的怼回去。老百姓没有侦查权,怎么去取证?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私信交流。


证据不足确实不能抓人,不是每个案子都能破的,公安办案主要看证据链。


你去找证据


没办法,骗了多少钱,当交学费吧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了传唤调查吗


我被诈骗了将近4万元,警察录了口供,递交了证据说等上级处理。后来说目前无法立案,要找到嫌疑人,把他拘留回警局调查后,确认有此事才能立案。我给警察提供了嫌疑人住的那栋楼的消息,警察说我最好能提供具体哪户,或者知道嫌疑人在哪里,立马通知他,他们过去抓人。现在嫌疑人打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我要知道他在哪,还要报警做什么?我知道嫌疑人一直在派出所管辖区活动,逍遥法外。现在查到他租住在哪一户了,却不知道要拿他怎么办了,怕打草惊蛇,也怕他耍赖。世上老实人最无用!


派出所是否给出理由?正常程序,派出所先是受案,然后才是立案,是否给出正式的立案文件?


你知道是谁吗?在哪儿?要是我,叫点人来个礼尚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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