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換工作,所以在網上刷新了簡歷,每天都有不同獵頭打電話過來遊說,也每天因各種原因拒絕了很多獵頭。

而其中一個獵頭介紹的公司挺感興趣,預估能開的工資也符合我下限。11月22日和12月7日分別見了該公司的技術和銷售總監,兩輪面試後,問了我薪水要求後,兩個領導都想招我,也主動加我微信,想讓我年前入職。

和獵頭說了我的薪水要求後,獵頭說爭取不成功,也就算了,反正也達到我心中的下限。

12月16日,等了十天還未見offer,問了獵頭,獵頭說在走流程。12月19日,再問獵頭,獵頭還說在走流程。12月31日仍未見offer,其間,獵頭沒有和我聯繫過,也不回我任何的信息。忽然間覺得獵頭很不靠譜,於是直接問該公司的HR,HR說12月22日就已經明確拒絕了獵頭,因為獵頭要價太高,只是不明白獵頭為什麼一直拖著我。

今天,1月2日,HR說能不能跳過獵頭直接入職。。。

很糾結,因為有兩個疑問。

1.這獵頭已經成功介紹了兩個人進該公司了,為什麼這次的要價會讓該公司感到為難???是覺得我不值???還是之前的人待遇較低,所以付費也不高???

2.這獵頭知道該公司拒絕了之後,這麼不靠譜,不但不主動聯繫我,連我找他的信息也不回?獵頭這麼不靠譜,我能不能答應HR直接跳過獵頭而入職?


首先,請堅持你為人處世的基本原則,誠信第一,光明磊落。獵頭其實就是基於行業和圈子深入開展的工作,萬不得已請不要隨便拿你的信譽來賭博,跟企業HR私下勾結,成為一丘之貉。否則後期無論是你個人的信譽還是所入職公司的信譽都會受到影響,尤其是被獵頭找到了證據後,你們很可能直接進入行業黑名單,這種後果我沒必要過多闡述。

其次,你直接」問該公司HR,HR說12月22日就已經明確拒絕了獵頭,因為獵頭要價太高」跟你後面說的「這獵頭已經成功介紹了兩個人進該公司了」這種衝突和矛盾點我來推測一下:1、可能是臨時要價,因為你的薪資比之前兩個人高出很多,涉及費用問題僵持在那裡雙方都不肯讓步;2、跟你值不值沒有關係,主要是公司HR認為獵頭要價太高,這種情況十有八九是獵頭跟客戶公司沒有簽訂好合作協議(合同)或沒有明確傭金費率等涉及費用問題,甚至我在懷疑這個獵頭到底有沒有跟客戶簽訂正式獵頭合作合同,說不定之前的都是口頭合作,推薦一個人成功了差不多給多少錢就行了,但是這一次雙方沒有達成一致,導致了目前這種僵局出現。

然後,如果我的推測是對的,我想你應該知道為什麼獵頭不主動聯繫你了,甚至不知道怎麼回復你信息,或是根本不知道怎麼回復你,或是不好意思主動來跟你說這個事情。因為整個事情來看,其實你作為候選人/求職者是無辜的,而且你也並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最後,回歸問題本質,追本溯源。建議:直接跟獵頭坦誠溝通,開誠布公,一定了解事情真相,有條件的可以見面聊,沒條件的直接電話聊,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商討接下來如何對症下藥解決問題。如果只是因為錢的問題,那就一定能解決。而且,獵頭,候選人和公司HR必須三方溝通,保持信息對稱,這樣纔可以真正實現三贏。否則,一損俱損,對三方都不利。但是切忌跟HR私下勾結,背後做一些不光彩的事情,目前市面上因為有些公司或小老闆為了省錢,不惜犧牲公司信譽,甚至是默許一些HR去做這種不光彩的事情並不罕見,也有一些HR寧願犧牲自己的人品逾越道德底線去私下勾結候選人節省獵頭費而去換取上級領導的歡心不足為奇,總之,記住一點,凡是私下單獨勾結候選人想節省獵頭費的公司都不是好公司,就像一個人能力再優秀但是人品出了問題,一定好不到那裡去。所以,我希望整個事情你努力了,能夠爭取達成那更好,達不成也沒關係,至少是光明正大的做事,不是偷偷摸摸的勾當。正所謂:做人行的正走得穩,白天沒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道理都懂,就看怎麼做。


獵頭公司與用人企業間的服務合同通常都有候選人歸屬權的期限設定 通常6-12個月不等 所以即便跳過獵頭自行操作 最終一旦被獵頭公司得知 企業還是要支付相應的獵頭費用,頭像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企業HR如果在明知這樣的情況下提出繞開獵頭 本身自身的專業度和誠信度給人留下巨大的問號?這樣的HR講出來的理由真實度多少,這個問號更大。所以持這種操作的公司是否值得加入,請自行考量。與此同時,大部分獵頭顧問的心態並不是幫著候選人談一個很高的價格,而是在確保交易成功的前提下盡量爭取高些,稍微有點從業經驗的獵頭都不會為了多那些微不足道的傭金而冒談黃單子的風險。根據你提供的線索,這個案子很有可能的情況是:你確實是相較更貴的候選人,客戶希望與此同時把較便宜的候選人看完 如果便宜的候選人同樣達到他們預期,那麼你就只是備胎而已;如果確實沒有看到合適的,他們可能會考慮你。當然還存在更加隱晦的情況就是連獵頭自己也不知道目前的狀況 HR那頭便宜候選人也並非來自同一個獵頭 所以對於這位獵頭 他得到的反饋也就是走流程中


這個HR不專業,候選人是獵頭推薦面試的,公司是無法跳過獵頭讓候選人入職的。獵頭協議中有一個條款是候選人歸屬權,這個歸屬權已經定了,只有歸屬權過了歸屬期限後,一般一年,候選人再入職該公司,是可以不支付獵頭費的,在歸屬權時間期限內,候選人只要入職,獵頭公司肯定要收費,這個到法院都打得贏。

不告訴獵頭,隱瞞入職事實,這也很難做到,獵頭人脈很多,隨便一打聽就知道了,不但公司信譽掃地,個人信譽也完了。既不能不給錢,又進了黑名單,何苦呢?

另外獵頭費用,不是每個項目單談的,是一個框架協議,公司最初就知道費用是多少,獵頭費不過候選人的2-3個月薪資,如果2-3個月薪資都成了問題,你也要考慮一下這個崗位的穩定性了。


最好不要這樣做。積極與獵頭溝通,明確問題所在,能夠解決最好,如果不能解決的話好合好散,再考慮找下一個目標。你這個年齡,未來大概率還會藉助獵頭的,藉助獵頭入職都會經歷背調的,最好不要節外生枝把自己的名聲搞壞了。


首先,這是一種三者關係,涉及到企業、個人與獵頭公司。按照我個人意見,企業是甲方,是獵頭公司的客戶;個人是乙方,是獵頭公司的產品;而獵頭公司只能是丙方,只有成功讓甲乙雙方滿意,丙方纔有價值。

其次,甲方公司提供的建議是負責任的。證明這是一家有信用的公司,對於你而言是利好信息。

最後,甲方公司HR提供獵頭公司要價太高,到底是什麼要價太高,你計劃談你工資要價太高還是別的呢?根據你提供的信息,應該不是獵頭費,獵頭費通常是在找人之前簽署好的。當獵頭公司正在為你爭取權益之時,你卻評估「不靠譜」。至於,為什麼獵頭顧問不回復你的信息,這讓你很疑惑,你可以一個電話解決你的顧慮重重。


我估計你和獵頭之間,只是一種簡單委託的關係而已。

他在整個過程當中,的運作思想和思路,你是基本不知情的。

你也不知道獵頭打算向企業要價多少?

你也不知道獵頭在中間做了哪些話術和引導。

因為彼此的不公開透明,企業可能會把所有的不好的想像,都歸結在你身上了。

為了公司起見,寧可犧牲掉你這個候選人,也不願意承擔未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建議不要跳過獵頭,被獵頭和以後入職的公司知道都容易認為題主有誠信問題。不過這個對接的獵頭確實不夠專業,建議題主主動找對方問清楚客戶這邊的情況。

如果有需要歡迎聯繫對點諮詢獵頭,我們專註金融、地產、醫藥、互聯網、新能源、汽車六大行業,各條線都有顧問專註深耕。


不能的,越高職位的越要注重個人名譽。


1.立場決定觀點,其他獵頭從業者的回答並沒有錯,但不是非得參考的。

2.這是公司與獵頭之間的博弈,求職者本身沒問題,獵頭費用上面產生分歧了。

3.跳過獵頭入職,對求職者來說無直接損失,部分情況可能是公司承擔某些法律風險。

4.獵頭之間會有同行交流,也會有拉黑行為。但更多的是針對做法惡劣的公司,而非某個求職者。何況,別高估了這種拉黑行為的能量,影響範圍屬實小,這也是公司敢冒險跳過獵頭的原因。

5.跳過獵頭屬實不地道,但成年人只看利益,不論對錯。道德批判不痛不癢,真想規避這類情況,獵頭們在工作當中把合同什麼的完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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