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歌里藏著的,是一堆中年人内心从未真正随时间一起老去的青春。

我们先从歌名《野狼 DISCO》说起。这个半土半洋的看起来放荡不羁的名字其实大有讲究,它来源于上世纪 90 年代响彻全国的一张名为《野狼王的士高》的专辑。这张专辑收录了包括《卡库塔》《请你恰恰》《兔子舞》在内的一系列热门舞曲。而且这些歌你在一般的场合还根本听不到,必须要去最潮的「三厅」才有可能听到。

这三厅在当年指的是迪厅、舞厅、溜冰厅,无论哪一个都不是谁想去就能去的。而这其中的迪厅更是以准入门槛高、消费高出名,绝对是上等潮男才能常去的娱乐场所。如果一个小白想往这个圈里混,那要么得有大哥指路,要么就得当冤大头被花式宰上好几回才能摸清门道。我记忆里只有邻家早年就下海干工程的舅舅才算是把这三厅都玩明白的牛人。那会儿他真就是每天穿著一身皮大衣,揣著大哥大,别著 BB 机,骑著一辆大摩托,摩托的轰鸣声隔著半条街都能听得见,然后每天晚上吆五喝六呼朋唤友,在野狼王的士高里醉生梦死。

但即便是我这么哥中哥的邻家舅舅,在三厅里也并不总是风头最劲的崽,而最经常抢了他风头的,就是操著一口粤语的香港人或广州人。毕竟在那段日子里,一口熟练的粤语就像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一口熟练的法语一样,是绝对的身份、地位和财富的象征。于是这便有了这首歌刚开头那一段优美的粤语抒情小调:

心里的花,我想要带你回家

在那深夜酒吧,哪管它是真是假请你尽情摇摆,忘记钟意的他你是最迷人噶,你知道吗

仔细听这段抒情小调,如果你跟我一样是个不会讲粤语的大陆人,那你一定会觉得这段粤语实在讲得太清晰了,我竟然好像大部分都能听懂,想来是多年积累的港台片终于有了成效。而如果你以粤语为母语的话,那你会觉得——这唱的都是啥啊,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我专门咨询了一位粤语是母语的基友,他非常确定地告诉我,这一段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粤语,而只是一个母语是普通话的人非把声音变了个调,强行假装自己在说粤语。但也就是这样一口完全不纯正的粤语,最能勾勒出当时潮男们的形象,毕竟我装的 13,只要没有人拆穿,不就是真的了嘛?更何况在迪厅这样的地方,彼此所求的,不就是这一份对世俗的抽离。

我那个邻家舅舅当时就喜欢讲粤语,特别是「丢你螺母」和「你个扑街崽」两句讲得尤其地道。那会儿的他著实是我们所有年轻一代的偶像,再加上那会儿港台黑帮兄弟电影泛滥,很长时间里我都以为他是我们滨海黑帮的老大,结果滨海扫黑除恶好几次跟他没什么关系,让我不由得有些失望。现在细细想来,他讲的粤语我能听懂一大半,想来也跟《野狼 DISCO》里的土味粤语是一个路数,只是可能带著的更多是闽南话里的地瓜腔,而不是东北话的蒜味。

但不管讲的是粤语、台语还是普通话,既然走进了迪厅,大家就都得跳起来,于是便有了这一段:

这是最好的节拍,这是最爱的节拍

前面儿哪里来的大井盖,我拿脚往里踹如此动感的节拍,非得搁门口耍帅

我蹦迪的动线上面儿怎么能有障碍

大背头 BB 机,舞池里的 007东北初代霹雳迪,DJ 瞅我也摇旗

这里一段和结尾部分说的「搭讪你就输了,老弟」,我想其实说的更多是对蹦迪的信仰,一种我们这代人可能难以理解的信仰。对于歌曲和舞蹈的起源有许多说法,我一直坚信其中有关「巫」那一脉解释,也就是舞蹈和歌曲最早都起源于巫术,早期的人类通过声音的变化,通过以特定方式的扭动肢体,来追求超越自身的力量。当然,随著科学的发展,巫术已经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但因此遗留下来的音乐和舞蹈却依旧保留著人们对自身超越的追求。而从这个角度来看,蹦迪和迪厅音乐也许正是最接近真理的艺术。

许是个性里还是爱安静的成分居多,我对蹦迪爱不起来,但因著曾有几个酷爱蹦迪的损友,少年时倒也有过几次蹦到筋疲力尽迎著初升的太阳吃早餐的经历。迪厅的节奏、灯光、人群、气味无疑都是容易让人著迷的,因为在那短短的几个小时里,你会觉得你不再是白天那个窝囊的你自己,你正冲破著一切的束缚。应该说大部分人蹦迪都是没有章法的,只是单纯随著音乐的节拍随意挥动肢体。但对蹦迪来说音乐节拍其实也不重要,你只需要用劲全力地蹦,蹦的就是迪。这样放纵的感觉即便对于物质水平已如此发达的我们尚难以抗拒,更何况是 90 年代那个刚刚可以放纵的时候。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我那个邻家舅舅其实日子远没表面上过得那么风光。他做生意被人骗过,父母身体也一直不好,加上平日里开销也大,家里最穷的时候已经落魄到快拿房子去抵债。可即便是在那些最困难的时分,他蹦迪的热情却丝毫也没有减退,依旧几乎每晚必蹦。这些时候在旁人看来他可能就是个败家子,是个没出息的社会垃圾,可也就是这么个人即便在最潦倒的时候也没克扣过自家工人一分钱,也就是这么个人不知什么时候偷偷供养了好几个贫困山区的孩子。

记得有一回我早上上学,正碰见他可能又蹦了一宿在路边摊坐著吃早饭,他远远看见我就跟我打招呼要我过去跟他一起吃。我那时候小,虽说是我心里的偶像,可毕竟还是有点怕他,但又不敢不过去,于是只敢贴著椅子边坐著。他一看我那样子就笑了,说:滚吧滚吧,你个臭小子长大你就明白了。

现在怎么想也没想明白他当时跟我说的长大了就明白了是到底明白什么,也许是「有人求佛,有人蹦迪」,也许是「长大了你自然就会想蹦迪了」,但想来肯定不是迪到底要怎么开始蹦这件事。毕竟,对于尚不太了解迪厅的人来说,第一次进迪厅总还是放不太开的。犹记得我第一次被朋友带进工体的迪厅,一个人缩在角落里喝了一通宵的劣质洋酒,根本不敢下场嗨。我想那时我一定特别需要有人告诉我蹦迪其实就是:

来左边儿跟我一起画个龙,在你右边儿画一道彩虹来

左边儿跟我一起画彩虹,在你右边儿再画个龙在你胸口上比划一个郭富城,左边儿右边儿摇摇头

两个食指就像两个窜天猴,指向闪耀的灯球

这是这首歌最洗脑也最火的部分,也是这部分极度形象地把蹦迪的每个动作带到了我们眼前。前面两句画龙和画彩虹据朋友说来自当年民间流行的一本类似《教你如何蹦迪》的教程,可惜我翻了许多资料也没有找到原文,想来可能已经失传了。至于后面的「胸口比划一个郭富城」,基本可以确定是郭富城在《对你爱不完》的 MV 里的经典动作,那会儿大街小巷都能见著有人模仿。而再往后的「摇摇头」「窜天猴」「低下头,往前游」还有「捂住脑门晃动你的胯胯轴」,也都属于蹦迪里常见的动作。

这些动作无一例外都有个特点:特别的简单,几乎不需要任何基础就能学会。而且这些动作无一例外还有个特点:如果一个人在大街上做,就显得特别的傻,可如果在迪厅里,几十个、上百个人跟著音乐一起做,就会有种我们呼风唤雨,无可匹敌的感觉。所以也许比蹦迪还重要的,就是愿意和你一起蹦迪的那群傻子。

邻家舅舅当时身边就总有这么一帮人的,因为每个人穿著都差不多,所以我实在记不清他们究竟各自长什么样子,只印象里那一溜的皮大衣在大街上并排走过的时候,小商小贩都不由自主地退避三舍。他们也很享受这种恭敬里带著些害怕的礼遇,于是越发肆无忌惮地谈著昨夜场子里的故事,而故事里百年不变的主角,当然永远是那些穿著小皮裙、烫著大波浪的小姐姐们了。但如果具体到他们到底搭讪成功了其中的几个,这其中的水分就比较足了。若是根据他们自己说的,那自然是无往不利,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只要往舞池里一站,各式各样的小姐姐就像潮水般向他们涌来。

可绝大多数时候,我们还是只看见他们几个人迎著有些落寞的晨光一起吃一笼包子,喝几碗豆浆。但不管究竟有没有搭讪成功,有没有后续发展,那些谈论美好时光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就像古龙小说里说的「有剑,有酒,有你,有我」。这些元素一旦齐了,别的什么输赢,什么谁是天下第一,自然而然便看得淡了。

文章写到这,手机亮了,是邻家舅舅发来的微信,他跟我说:黄老师啊,我家孩子刚上大一,现在每天沉迷打游戏怎么办啊。我在手机这边笑得直不起腰,不由得想,当我们也有一天老去,又会有怎样一首《野狼 DISCO》来纪念这些我们曾经好好活过的日子呢?

后记:

我这位曾经在滨海迪厅叱咤风云的舅舅后来成为了我们那儿某家国营企业副局级领导,隔三差五在电视报纸上都能看见他的名字。舅妈是经熟人介绍认识的,温婉贤惠,孩子今年刚上大一。偶也跟他说起过往那些蹦迪的日子,当初的波澜壮阔,如今也只是酒后吹牛的谈资罢了。我把这首《野狼 DISCO》发给他,他很认真地回:好歌!!!


我之前怎么夸《我的滑板鞋》来著?——无意中诞生的魔幻艺术品,用个人生命体验做注脚的迷茫与无助,无数个偶然碰撞出来的大众的狂欢喜剧,以及延伸在背后的忧情悲剧。

换句话说,是一个人追逐的梦想和时尚被无情击溃之后的非PTSD。

这首《野狼disco》也是这样,烂却不庸俗的歌词里面其实有一种绝望的狂欢。

听懂一首歌,知道文化背景才是最重要的。正如看一条新闻,知道它为什么发声,为什么发生才是重要的。

风起云涌之中,我们都在见证历史,只不过潜意识都还活在自己的小时代罢了。


这是一首充满回忆的歌曲。

老舅在歌曲里怀念东北,怀念东北过去的光辉。有了bb机和大背头就是最靓的仔,可以自信地去的士高,夜总会玩,里面有小皮裙大波浪的妹子围著你转。一大堆意向堆砌成了一个符合大众认知的东北。作为一个东北人,感到很熟悉。

但这歌里不仅仅只有东北,否则也无法引起全国人民,尤其是南方人的共鸣。那段粤语似乎只是东北迪厅的一部分,却一下子将人拉回了90年代,那个大陆风行港台文化,所有俊男美女都为四大天王欢呼的年代。

东北的逝去,或许只能引起东北人的共鸣,而港风的逝去,则能引起大部分国人,尤其是深圳,上海沿海一线城市居民的共鸣。

而当我们把曾经的香港和今日之香港联系起来看,这物是人非的变迁,更加令人唏嘘感叹。

曾经,全国人民向往著东北,向往这个共和国长子。近代以来,东北有著很特殊的地位:清朝,东北是龙兴之地;抗战,自东北始;解放战争,也是辽沈先告捷;之后的苏联大规模工业转移,东北也因为地利获得最多方便。

那时,深圳还是一个小渔村,上海也早已落魄,东三省是全国受教育水平最高,城镇化率最高的地方。他们站在了大陆的顶点,于是将目光放到大陆之外——香港。

那个年代,香港是亚洲最繁荣的中心城市之一。香港的商品,文化,不仅创造了光辉的经济成就,更是凭借著华人圈,辐射整个东南亚。双周一龙,在全亚洲都是巨星。

张国荣更是打进韩国市场,成为韩国人心中永恒的偶像。17岁的全智贤,有幸采访张国荣,全程合不拢嘴;复出首专《宠爱》在韩国爆卖50万张,相当于每80个韩国人就有一个人购买,打破了天王迈克尔 杰克逊的成绩。巧克力品牌「To You」濒临破产,老板破釜沉舟请来张国荣做代言。然后销量一下子暴涨300倍,成为国民品牌。

成龙在好莱坞,担当A级制作的主演;吴宇森拍摄《碟中谍2》把双枪双雄模式带入好莱坞。

在大陆,郭富城对你爱爱爱不完,刘德华想喝一杯忘情水,无人的街边,张学友与你吻别。一直到现在,我看周星驰的电影,看粤语原版的就是不太舒服,换成石班瑜配音的,一下子气顺了。

其实他尖细浮夸的配音和原本周星驰低沉并不像,但这就是我的从小养成的固有印象,恐怕改不了了。

如今,吴宇森的大制作电影《太平轮》《赤壁》票房纷纷扑街,17年新片《追捕》豆瓣评分4.5,票房堪堪破亿。如今,香港文化对大陆流行文化最大的贡献,可能就是成龙的duangduangduang和歌神学友的食屎拉你。

东北人给我们的印象,就是快手上的老铁666,连本山大叔都已经退隐,只留下杨树林,小沈阳在外面蹦跶。

香港和东北都不再是什么值得向往的地方。但是亲历著那个时代的人们还在,当时的光辉和他们的岁月缠绵在一起,永远封存在他们的记忆里,等待著某个时刻打开。

比如,这首《野狼disco》。

我不懂艺术,也不懂音乐,但我知道,流行艺术,或许没有那么高深,但一个现象级作品背后,一定有一个能引起大众共鸣的情愫。这个作品本身可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听这歌的时候,勾起的情绪。

而我听这首歌的时候,就想了曾经的东北,曾经我和爸妈除夕晚上不管多困,还会坚持看本山大叔的小品,然后吐槽一句:无聊。

想起了曾经和小学同学挤在电脑屏幕前看流畅画质的赌uuuu圣,想起和哥哥不停看大话西游直到可以背诵「曾经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想起拍著胸口,模仿刘德华的颤音。

不管那时有多美好,现在都已经回不去了。时间推著我们往前走,不容许任何一个人回头。


谢邀。

我不讲故事,我就讲音乐。

从题目的字面上来看,就会有一个感受,就是为什么一个这样的网路歌曲能红的比一些正经流行歌还红。确实是这样的感觉,并不是鄙视链的问题,有大量的科班学生们也会这样发问,有大量的从业人士会这样觉得。

而奇怪的是,如果我们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听到了这个歌,会经历一个微妙的心态变化:

这什么破歌?这歌不难听?这歌不错?这歌牛逼?卧槽停不下来。

我知道华语音乐的审美,大概都是要从歌词开始。那么我们也从歌词开始。

首先,问个问题。「野狼Disco」有一句歌词如下:

「两个手指就像两个窜天猴,指向闪耀的灯球」那么,这句歌词是否有一个比较恰当的英文翻译?

直译是不靠谱的,因为八成在英文里,窜天猴也只能翻译成Fireworks。

但是吧,如果你足够细心,足够热爱音乐,特别是足够爱抖腿。

你就一定可以蹦出一句极为恰当的官方翻译:

「Players only, put your pinky rings up to the moon」

没错,就是来自Bruno Mars的「24K Magic」,而且「野狼Disco」并不比它的歌词粗俗。至少「野狼Disco」里没有说「我裤裆里火箭都要升空了」这个飙车词儿吧?但是,「24K Magic」可是有一句:「So many pretty girls around me and they waking up the rocket"

高下立见。

所谓通俗歌曲,首先离不开的是俗,只要你搞流行音乐,你就不能免俗。而俗到一定境界,和雅到一定境界基本是一致的,这也是为什么「野狼Disco」的歌词,让人有一种很接地气的抖腿感,此曲在歌词上,就找到了那个微妙的平衡点,来引你进入一个情境,是一个不咬文嚼字,极其口语化但是信息量不小的情境。


说完歌词,说音符。

从旋律的角度来说,此曲红的并不意外。因为,很多人没有搞清楚——包括从业者们,很多时候也包括我,都没搞清楚——写旋律非常简单,写对胃口的旋律不简单,写符合气质的旋律非常难。

甚至,在我干了不少年的活儿,教了不少学生之后,还是要不断地探寻:

如何写一条与气质特别相符的旋律。

同学们,这是超级难的。可以说,这是要集合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美学三位一体的理论结合实践去思考的。然而,我们经常会看到非职业选手在此方面碾压科班选手,为什么呢?

同样是创作,当你足够包容的时候,才会更好。

理论学多了,你会更客观,但也有可能会更狭隘。

这才是问题。

所以,在「野狼Disco」的旋律设计方面,我们听来觉得是一个十分常规的操作,但是让每一个旋律音符与字之间的契合度达到真么高,是真的需要深思熟虑的。

包括说唱部分的节奏,你说鼠来宝就是没有他说鼠来宝带劲

你说这段鼠来宝,就不如那段鼠来宝带劲文字的格律,终究也有个律,它就和旋律、律动,能有共通之处然而不是谁都能把握住,让他们完全契合

所以,尽管编曲、混音母带方面,比起「24K Magic」差了很远,而且是差在质感上,音色本身的制作质量并不是最高,就导致之后的每个环节都会放大瑕疵。而为了避免瑕疵,只能切的尽量干净一点,就导致了最后的听感,质感不足。

「野狼Disco」的伴奏是很好扒的,有条件的朋友可以扒一下

你会发现,你即使选择了很正经的Disco音色库也做不出这个感觉因为此曲微调参数以及变化的参数是存在的而且,制作音色是一个永恒需要探究的事情

这也是此曲在编曲上的一个小成功

尽管听得出来这是个穷制作

大概就是这样。看起来我像是收了钱一样的回答,然而并没有。


一首歌之所以能火,绝不是巧合,当然运气是一方面,但歌曲旋律一定要朗朗上口,辨识度比较强,歌词要有很强的文学性故事性,能带来明显的情绪共鸣,《野狼disco》这方面是典范。

这歌牛逼在生活气息爆棚,没有经历没有总结没有思考,你就是才华决堤也写不出来。或者说没有东北这个大背景,没有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变化,也没有这首歌。

很多人喜欢这首歌,喜欢的原因各种各样,说明都被它的某一点所吸引,歌词、旋律、混搭、好玩、逗逼、劲爆,都可能是。对我来说,喜欢的原因不仅是编曲、歌词,而是能给人一种特真实的时代感。

董宝石其实算是东北土嗨老炮儿了,当然名气比不上梁龙,在当地土嗨圈也是有一定名气的,地位相当于长春锅炉房音乐教父级的,号称撞球厅扛把子,野吧浪子、迪厅杀手、冰场红人、烤串王子。如果你听过他的音乐,会明白这首歌属于集大成者,属于厚积薄发。如果你对东北作家双雪涛、班宇、贾行家熟悉,对《艳粉街》《铁西区》、《钢的琴》、《耳朵大有福》等电影熟悉,会明白这首歌很文艺很高级,带有极强的文学气息,每一句歌词都来自于董宝石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是东北乃至中国一个时代的背影。

这首歌其实可以排一场音乐剧,拍一部电影,主人公就是个人到中年的东北汉子,从小在录像厅门口流著大鼻涕看门口的海报,对叶子楣叶玉卿烂熟于心,看见《霹雳娇娃》四个字都能心里一颤,卧槽,霹雳,我去,娇娃,肯定老带劲了,流鼻血那种。长大一点开始偷点父母的钱看录像玩撞球买磁带,去迪厅土嗨,大著胆子撩妹,然后被对方白眼淹死了。打电话时场面极大,不是摇人就是整死谁。经历了毕业、上班、下岗、自谋职业,人到中年过著疲惫不堪的生活,偶尔听到的士高,回忆大门打开,往事呼啸而至。

这首歌画面感极强,感染力爆棚,尤其是前后两段东北话旁白,老牛逼了,氛围全带出来了。东北粤语是一个时代的印迹,那是录像厅、磁带和碟片的味道,绝不可少。

歌词看似平淡,其实每一句都有所指。大背头(赌神)、BB机、舞池里的007(周星驰国产007形象)、郭富城(MV中拿手比心)、窜天猴、灯球(闪光灯)、小皮裙、大波浪(其实是分开读的)、小黄毛、大哥大都是时代的标志。

捂住脑门儿晃动你的胯胯轴 好像有事儿在发愁

这两句最传神,想想那个画面,形象的一塌糊涂,经典的一笔,极富文学色彩。

这么多好玩的东西混搭在一起,居然起到一加一大于三的效果,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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