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一天我是正常出门遛狗 签了绳子 而且狗也不是烈性犬也不是不可饲养犬种 然后一群老太太私自占用了人流量密集小区大厅的出入口跳广场舞(我们那栋楼只有那一个出入口)然后我牵著狗出去 一个老太太怕狗 就往后退想躲一下 结果自己没有注意脚后面放了音响和自己的东西 然后被自己的音响和东西挡住脚而重心不稳倒了下去 摔伤了手 现在他们要求我负全部责任 赔偿所以医药费还有以后的康复或是其他费用

在小区监控里可以清楚看到

1.我牵了绳子

2.我的狗全程没有碰到他 也没有做出扑向她或是跳起来的动作

3.我的狗也没对她叫唤 连和狗狗眼神交流也没有

然后 她们本身就私自占用小区的安全通道 在人流量密集的地方更应该有自我安全意识 然后把东西音响全放在自己脚边 而我仅仅是正常出行

这个事情我要负全部责任吗?


我也想知道


看什么人什么情况吧 还记得有个人举报《还珠格格》原因是 小燕子在电视里瞪她

关于狗的还有一个 一个小女孩七岁 被一只老到没牙的泰迪吓到 吓到什么程度呢?休克了 还没有近身的情况下

上哪说理去?毛孩子又不会说话


你有狗证吗?栓链子了吗,带嘴套了吗?防疫合格吗?就算你全部合格,吓到人也是要负责的的,更不用说什么都没有的


确认一下你的狗证没有过期。没有违反城市关于限制遛狗时间的条例,你就没过错

但这出于无过错原则,以及人道主义,应该会要求你进行适度赔偿,但不应该负全责。


先定性:不负全责。

建议:抓紧时间保留视频证据。录音老太太咄咄逼人,自己义正严辞地表达同情和慰问,可以给予适当人道主义赔偿,但是不会负全责的对话。

然后,如果老太太拒绝人道主义赔偿,坚持要你负全责,就和她说要么她报警诉讼,否则一切免谈。拒绝任何没有必要的沟通,警察来调解也最多去两次,如果老太太不让步,就免谈,警察邀请也不接受,诉讼去吧。

PS:不要过分强调老太太占楼道等公共场所的事,容易让人觉得你们有其他矛盾的宿怨。

对付坏人,就是比耐心,比懂法,比不怕麻烦。奉陪到底,绝不让你舒服。整半天捞不著好处,坏人自己就走了。


当然首先要态度好,并且坚持原则。热脸贴上去说著好话,对方态度就缓和了,就可以排除好人,花一两百块买点东西慰问一下,就和和气气没事了是最好的。不肯这样就解决的,那就是坏人,打击到底。


如果你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有狗证,牵绳,在规定时间遛狗),那么就不要负责!

看你嫌不嫌麻烦,不怕麻烦就让对方去告,打官司呗,谁怕谁!反正即使和稀泥也不会比你现在给的钱多!


放音响东西的人直接引发危害结果承担一半责任,小区物业未尽到管理义务使得消防通道人行被占用承担四分之一,老太太自身未谨慎小心注意自身周围环境承担四分之一。

以后遇到这种问题很好处理,物权法上狗被定性为物,我们可以类比狗是小车,只要是正常上牌年检车辆在规定道路合法行驶,老太太吓到被障碍物绊倒,就是障碍物放置者,道路管理者及老太太自身的责任。 就怕一些对狗抱有偏见的反社会人格或潜在反社会人格者带著他们的有色眼镜吃饱了无所事事,不感谢袁隆平,反而出来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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