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


一顿饭吃了半套房


每一张形容枯槁的脸上,感受不到一丝丝活著的气息

愿天下无拐,宝贝早日回家


这是一具被扒去外皮的尸体,而被扒下的人皮,变成了衣服,穿在一个男人身上。



镜子里的男人妖娆妩媚,他精心描摹著眉毛,粉嫩的嘴唇一张一合,散发著一股致命的诱惑力。


「你愿意上我吗?」他对著镜子里的人说道。


音乐响起,他又跳起了舞。尽情扭动的他想穿上那件自制的「人皮外套」,好像这样他就能变成一个女人。

他的「人皮外套」来之不易,都是他从他杀死的女性身上活剥下来并悉心缝制的。当然,他也顺便制作了许多其他种类的「人皮工艺品」。


如果你是个悬疑电影爱好者,想必你已经知道他是谁了——他是狂揽第 64 届奥斯卡电影节 5 项大奖的经典电影《沉默的羔羊》中的变态人皮杀手「野牛比尔」。


你不必惊叹于导演逆天的脑洞,因为现实中的「野牛比尔」,远比电影里的邪恶。


1、人皮「工坊」


富兰克·沃顿(Frank Worden)和他的手下们到达农场的时候,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随处可见的垃圾、扑面而来的恶臭以及阴森幽暗的农场……


这真的是人住的地方吗?


其实,富兰克来这,是为了验证一件事,验证他的母亲是否还活著。


1957 年 11 月 16 日的晚上,富兰克照常下班回家。往常,母亲波尼斯·沃顿(Bernice Worden)总会站在他们家的五金店门口笑盈盈地迎接儿子的归来,可是今天不同往日,店门敞开著,却不见母亲的人影。


进入店里,富兰克立刻察觉到异样——挂在墙上的来复枪不见了,母亲平时站立的地方,也有一小滩醒目的血迹。凭著敏锐的职业嗅觉,富兰克知道大事不妙了。你可能已经猜到了富兰克的职业。没错,他是一名警官,准确来说,他是一名副警长。


调查行动连夜展开,富兰克也在努力回忆著过去几天发生的一切。这时,他的脑中突然出现一个人——爱德华·西奥多·盖恩(Edward Theodore Gein),镇上的人都称他为艾德(Ed)。艾德是个行为古怪、性格孤僻的人,就在前几天,他还来店里邀请富兰克的母亲一起外出打猎。

尽管没有证据,富兰克还是申请了对艾德的农场进行搜查。


农场的正门被锁住了,富兰克一行人只能先从车库进入。车库门被打开的一瞬间,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喷涌而出,接下来,他们看到了从警多年来最为恐怖的景象——


一具被完整扒去外皮的尸体倒吊在房梁上!尸体从阴部被切开一直到胸部,内脏已被全部掏空;头颅被割下放置在一旁,头颅面部的皮肤亦被完整剥下。倒挂的尸体摇摇晃晃,已全然没了人的模样。


除了富兰克以外,所有的警员顷刻间呕吐起来。富兰克不是因为对这样的情形见怪不怪才无动于衷的,他只是在愤怒,他有种强烈的直觉,那具尸体就是他的母亲。


搜查仍在继续,富兰克极力抑制著内心疯狂生长的绝望向艾德的卧室行进,他们没有想到,这里才是真正的地狱。


推开房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视野中心的摆设:床柱上镶著死人的头骨和头骨碎片。


但你以为这就是全部吗?环顾四周,你会感觉你置身于一个「人皮工坊」,而这间工坊里摆满了艺术家最得意的大作。


墙角处堆放著十几颗人类头颅骨;


靠墙摆放著一把用人皮制成的椅子,外表平滑 ,但里面还有脂肪;


一件由女性躯干制成的紧身胸衣,从肩膀到腰部都有皮肤;

用人脸皮肤制成的灯罩;


用男性阴茎制成的「枝形吊灯」。


视线向房间更深处移动,来到艾德的「工作台」,那里有更多他精心收藏的「人皮工艺品」。


塑料盒子里装著各种女性器官,其中包括一个被涂成金色的阴唇,旁边写著「妈妈的」;


桌子上放著一条用女性乳头制成的皮带;


皮带旁边是两个用女性胸部做成的杯垫;


还有一整张可以用作面具的人类面皮。


人皮工艺品

人皮工艺品
人皮工艺品

强忍著恶心,富兰克一行人向厨房走去。此刻的他们不知道在恐惧著什么,更不知道在期待著什么。

他们看到了,一颗新鲜的心脏,那颗心脏还在厨房的煎锅里被炙烤著,旁边放著一个用头骨做成的碗。


警方用了近两天时间才得以将所有的「工艺品」记录归档,这些「工艺品」究竟有多少件,又来自于多少个人,恐怕连艾德自己都记不清。


11 月 19 日晚上,警察还在艾德家里整理这些令人作呕的「大作」,全然不知发生何事的艾德大摇大摆地回到了农场,当他看到如此多的警察时脱口而出:「如果是关于五金店的命案,我什么都不知道。」他随即被逮捕。


艾德所热爱的行为艺术是狂野且令人窒息的,可他本人却是静默的。这样极端的对比令人心生疑惑,究竟是何原因让艾德爱上了这样变态的行为艺术?


这一切,恐怕要从这个恶魔诞生时说起。


2、艾德的神明


1906 年 8 月 27 日,美国威斯康星州的一个三口之家迎来了新的小生命,他们为他取名为爱德华·西奥多·盖恩(Edward Theodore Gein),小名艾德(Ed)。那个时候,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小家伙将来会成为多部好莱坞经典巨制的原型杀手。


艾德并不是在爱的沐浴下长大的,相反,这个四口之家一直都活在母亲奥古斯塔(Augusta Wilhelmine Gein)的恐怖统治之下。


但也许奥古斯塔的暴虐事出有因。艾德的父亲乔治(George Philip Gein),是个不折不扣的废物。他嗜酒如命,以至于在艾德的记忆里,几乎从没见过父亲清醒的样子。早年,乔治做过木匠、皮匠,也卖过保险,但显然,他的能力不足以使他用这些工作养活整个家庭。


后来,乔治又在当地开了一家杂货店,勉勉强强经营了几年之后,他们卖掉了店铺,举家迁往威斯康星州的平原镇(Plainfield)。在那里,乔治和奥古斯塔买下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大农场,农场占地约 155 英亩,距离最近的邻居家也有 5 里路。

沉迷酒精、没有工作、没有责任、甚至没有尊严,这样的乔治让奥古斯塔打心眼里看不起。


「你这个没用的蠢猪!」


「你们男人都是废物!没有一个有用的!」


奥古斯塔经常辱骂乔治,但乔治好像全然不在意,继续喝著他的酒,做他那逍遥快活的酒鬼。


受母亲的影响,艾德也看不起他的父亲。这个懦弱又无能的男人会在被妻子呵斥的时候保持缄默,可转头就将所有的憋屈与怒火发泄在孩子身上。


一次,小艾德在外面受了欺负,哭哭啼啼地跑回家向父亲寻求安慰,可他等来的不是父亲温暖可靠的拥抱,而是一顿毒打。


母亲说的真对。父亲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他不是我可以依靠的人。艾德如是想著。而母亲的话语在艾德心里成为不容置疑的「圣经」,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家庭生活让奥古斯塔感到无望,所幸她还有宗教信仰。没错,奥古斯塔是个狂热的基督教徒,而她近乎神经质的信仰也在她对孩子们的教育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个世界生来就是不道德的,是罪恶的。


女人(除了奥古斯塔自己)都是魔鬼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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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应该算不上,但是确实头痛。。。

也许这是一张心痛的图片(难受)


自己拍的,感觉挺吓人的!


谢邀....

我觉得最恐怖的图片我都不敢保存

怕他从手机里跳出来


话不多说

上图

各位看到了吗???

后面有许仙

差点踩到

这种经历应该没几个人会有吧


这是一张人被凌迟处死的真实照片。

凌迟的「凌」,原是丘陵之陵,形容缓坡,而「迟」更是慢慢来的意思,凌迟这种酷刑就是要慢慢把人折磨死,让人在极致的痛苦中惨叫,在尖锐的小刀下失去最后一丝尊严,随后渐渐昏死过去。


凌迟的别名,比如杀千刀、千刀万剐,不仅在中国民间广为传播,作为最常见的咒人去死的方式,就是在 20 世纪的西方国家里,也是赫赫有名的。


下面这幅照片,是一个清朝人正在菜市口遭受凌迟,他的经历,在欧洲各国有关酷刑的历史研究和论述中大名鼎鼎。



许多人误认为他是清末太平天国的士兵或将领,甚至有人说他就是翼王石达开,因为石达开「系以凌迟极刑处死」。但显然这种联系纯属臆测,因为这张照片在 20 世纪初西方出版的图书中就有明确标注,他既不是太平天国的将士,也不是普通的老百姓。


他叫幅株哩,满族人,为清朝蒙古敖汉郡王勒恩札勒诺尔赞的护卫。1905 年除夕(2 月 13 日)夜,他砍死了自己的主人。至于幅株哩砍死主人的具体原因,汉学家们只能靠猜测,猜他「受到压迫」,因此模糊地推断他「富有反抗的精神」。实际上,我们大可从《清史列传》里找到有关幅株哩杀主的蛛丝马迹,虽然只有几个字,但已经交代得足够明白。


朝廷给幅株哩定的罪名是「妒奸谋杀家长」。


所谓「妒奸」,根据纪大学士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托小说人物的解释,乃是「夫两雄共雌,争而相戕」。所以,具体来讲,幅株哩可能是同主人的妻或者妾有染,因被撞破,所以杀死了主人。


奴仆杀主,罪大恶极。依照元代及以后律例的规定,「诸奴故杀其主者,凌迟处死」。可见幅株哩不该杀主,有话大可以好好说,大不了挨一顿毒打。然而根据另外一项规定,「奴仆奸主母者,杀勿论」。所以,幅株哩倘使同女主人有奸情,只要是被撞见了,左右都是个死,只不过是很惨和比较惨的区别。


幅株哩是个护卫,身强力壮,武艺高超,拿刀砍伤了勒恩札勒诺尔赞,勒恩札勒诺尔赞失血过多,登时毙命。于是,两种必死之刑合起来,清廷判了他凌迟。就在当年的 4 月 10 日,他被押送到菜市口,当著成千上万人的面,一刀又一刀地遭受刽子手的屠宰。


幅株哩的凌迟,是先从胸部进行的,歌词「我的心仿佛被刺刀狠狠地宰」,这样的描写是确切的,因为凌迟就是先从心口窝开始。主刑者把他胸上的肉,极为细致地一小块一小块地割下来,刀刃十分锋利,就如同在给烤鸭片皮一样。血并不会流很多,因为刽子手有不止 100 种办法避免犯人的胸下血流成河。


莫言在他的小说《檀香刑》里,介绍了刽子手应急的办法,乃是劈头盖脸地浇一桶冷水,或者是一桶酸醋,使人体受冷或气脉因酸收敛,只流一点点血。还有一种说法,如果犯人在受刑的时候,受到了严重的惊吓,全身紧张,脉闭血收,血也不会流出太多。这种说法似乎是可信的,因为明代宦官刘瑾被凌迟的时候,也没怎么流出血来。督刑官后来的笔记提到,说这是因为犯人受到了惊吓。这就如同在献血的过程中,如献血者出现紧张的情况,血液也是难以流出的。


刽子手割完幅株哩胸脯上的肉,他便胸乳全无了,只留下了两个碗口大的疤,显出了带著筋膜的胸骨和些许烂肉。接下来就要割大腿前面的肉了,这里的肉较厚,比胸口更多,因此遭受的脔割也要多两到三倍。每割一刀,旁边的人就要扬声报数,犯人则在尖锐的痛楚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至于凌迟统共要割多少刀,历朝历代,并没有明文规定,一直以来,刽子手只是按旧例执行。起初,这种脔人的肉刑是执刀者在模仿屠户宰杀牛羊,只是将人大块大块地割下,如同被分割的牲口一样,然后再行曝尸。到了元代,戏文《窦娥冤》中的张驴儿,因为「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那时候,人们还普遍认为凌迟只合 120 刀。可到了明代,就已确定有 3000 多刀了,清朝也是一样。


明代凌迟应当是 3600 刀,执行 3597 刀,所谓天饶一刀,地饶一刀,君主饶一刀。可这又不是定法,因为同一些记录略有出入。


譬如明正德五年,刘瑾被凌迟,当时负责监督行刑的河南主事张文麟详细地记叙了他受刑的过程:


我随该司掌印正郎到西角头,刘瑾已经开刀了。凌迟的刀数,原本应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吆喝一声。头一日,按例应先剐三百五十七刀,每一刀割下来大小如大指甲片一样的肉,从胸膛左右两侧开始。一动刀,鲜血流下寸许,再动刀就没血了。有人说犯人受惊,血都流到小腹和小腿肚里,剐完以后开膛,血就从肚子里出来,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到了晚上,押送刘瑾到顺天府宛平县寄监,给他松绑,他还喝了两碗粥。嘿,反贼的心态真是好啊!


第二天,押到东角头行刑。昨天行刑的时候,刘瑾一边挨刀一边乱说宫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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