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


一頓飯喫了半套房


每一張形容枯槁的臉上,感受不到一絲絲活著的氣息

願天下無拐,寶貝早日回家


這是一具被扒去外皮的屍體,而被扒下的人皮,變成了衣服,穿在一個男人身上。



鏡子裏的男人妖嬈嫵媚,他精心描摹著眉毛,粉嫩的嘴脣一張一合,散發著一股致命的誘惑力。


「你願意上我嗎?」他對著鏡子裏的人說道。


音樂響起,他又跳起了舞。盡情扭動的他想穿上那件自製的「人皮外套」,好像這樣他就能變成一個女人。

他的「人皮外套」來之不易,都是他從他殺死的女性身上活剝下來並悉心縫製的。當然,他也順便製作了許多其他種類的「人皮工藝品」。


如果你是個懸疑電影愛好者,想必你已經知道他是誰了——他是狂攬第 64 屆奧斯卡電影節 5 項大獎的經典電影《沉默的羔羊》中的變態人皮殺手「野牛比爾」。


你不必驚嘆於導演逆天的腦洞,因為現實中的「野牛比爾」,遠比電影裏的邪惡。


1、人皮「工坊」


富蘭克·沃頓(Frank Worden)和他的手下們到達農場的時候,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隨處可見的垃圾、撲面而來的惡臭以及陰森幽暗的農場……


這真的是人住的地方嗎?


其實,富蘭克來這,是為了驗證一件事,驗證他的母親是否還活著。


1957 年 11 月 16 日的晚上,富蘭克照常下班回家。往常,母親波尼斯·沃頓(Bernice Worden)總會站在他們家的五金店門口笑盈盈地迎接兒子的歸來,可是今天不同往日,店門敞開著,卻不見母親的人影。


進入店裡,富蘭克立刻察覺到異樣——掛在牆上的來複槍不見了,母親平時站立的地方,也有一小灘醒目的血跡。憑著敏銳的職業嗅覺,富蘭克知道大事不妙了。你可能已經猜到了富蘭克的職業。沒錯,他是一名警官,準確來說,他是一名副警長。


調查行動連夜展開,富蘭克也在努力回憶著過去幾天發生的一切。這時,他的腦中突然出現一個人——愛德華·西奧多·蓋恩(Edward Theodore Gein),鎮上的人都稱他為艾德(Ed)。艾德是個行為古怪、性格孤僻的人,就在前幾天,他還來店裡邀請富蘭克的母親一起外出打獵。

儘管沒有證據,富蘭克還是申請了對艾德的農場進行搜查。


農場的正門被鎖住了,富蘭克一行人只能先從車庫進入。車庫門被打開的一瞬間,一股令人作嘔的血腥味噴湧而出,接下來,他們看到了從警多年來最為恐怖的景象——


一具被完整扒去外皮的屍體倒吊在房樑上!屍體從陰部被切開一直到胸部,內臟已被全部掏空;頭顱被割下放置在一旁,頭顱面部的皮膚亦被完整剝下。倒掛的屍體搖搖晃晃,已全然沒了人的模樣。


除了富蘭克以外,所有的警員頃刻間嘔吐起來。富蘭克不是因為對這樣的情形見怪不怪才無動於衷的,他只是在憤怒,他有種強烈的直覺,那具屍體就是他的母親。


搜查仍在繼續,富蘭克極力抑制著內心瘋狂生長的絕望向艾德的臥室行進,他們沒有想到,這裡纔是真正的地獄。


推開房門,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視野中心的擺設:牀柱上鑲著死人的頭骨和頭骨碎片。


但你以為這就是全部嗎?環顧四周,你會感覺你置身於一個「人皮工坊」,而這間工坊裏擺滿了藝術家最得意的大作。


牆角處堆放著十幾顆人類頭顱骨;


靠牆擺放著一把用人皮製成的椅子,外表平滑 ,但裡面還有脂肪;


一件由女性軀幹製成的緊身胸衣,從肩膀到腰部都有皮膚;

用人臉皮膚製成的燈罩;


用男性陰莖製成的「枝形吊燈」。


視線向房間更深處移動,來到艾德的「工作臺」,那裡有更多他精心收藏的「人皮工藝品」。


塑料盒子裏裝著各種女性器官,其中包括一個被塗成金色的陰脣,旁邊寫著「媽媽的」;


桌子上放著一條用女性乳頭製成的皮帶;


皮帶旁邊是兩個用女性胸部做成的杯墊;


還有一整張可以用作面具的人類麵皮。


人皮工藝品

人皮工藝品
人皮工藝品

強忍著噁心,富蘭克一行人向廚房走去。此刻的他們不知道在恐懼著什麼,更不知道在期待著什麼。

他們看到了,一顆新鮮的心臟,那顆心臟還在廚房的煎鍋裏被炙烤著,旁邊放著一個用頭骨做成的碗。


警方用了近兩天時間才得以將所有的「工藝品」記錄歸檔,這些「工藝品」究竟有多少件,又來自於多少個人,恐怕連艾德自己都記不清。


11 月 19 日晚上,警察還在艾德家裡整理這些令人作嘔的「大作」,全然不知發生何事的艾德大搖大擺地回到了農場,當他看到如此多的警察時脫口而出:「如果是關於五金店的命案,我什麼都不知道。」他隨即被逮捕。


艾德所熱愛的行為藝術是狂野且令人窒息的,可他本人卻是靜默的。這樣極端的對比令人心生疑惑,究竟是何原因讓艾德愛上了這樣變態的行為藝術?


這一切,恐怕要從這個惡魔誕生時說起。


2、艾德的神明


1906 年 8 月 27 日,美國威斯康星州的一個三口之家迎來了新的小生命,他們為他取名為愛德華·西奧多·蓋恩(Edward Theodore Gein),小名艾德(Ed)。那個時候,任誰也不會想到,這個小傢伙將來會成為多部好萊塢經典鉅製的原型殺手。


艾德並不是在愛的沐浴下長大的,相反,這個四口之家一直都活在母親奧古斯塔(Augusta Wilhelmine Gein)的恐怖統治之下。


但也許奧古斯塔的暴虐事出有因。艾德的父親喬治(George Philip Gein),是個不折不扣的廢物。他嗜酒如命,以至於在艾德的記憶裏,幾乎從沒見過父親清醒的樣子。早年,喬治做過木匠、皮匠,也賣過保險,但顯然,他的能力不足以使他用這些工作養活整個家庭。


後來,喬治又在當地開了一家雜貨店,勉勉強強經營了幾年之後,他們賣掉了店鋪,舉家遷往威斯康星州的平原鎮(Plainfield)。在那裡,喬治和奧古斯塔買下了一個「與世隔絕」的大農場,農場佔地約 155 英畝,距離最近的鄰居家也有 5 里路。

沉迷酒精、沒有工作、沒有責任、甚至沒有尊嚴,這樣的喬治讓奧古斯塔打心眼裡看不起。


「你這個沒用的蠢豬!」


「你們男人都是廢物!沒有一個有用的!」


奧古斯塔經常辱罵喬治,但喬治好像全然不在意,繼續喝著他的酒,做他那逍遙快活的酒鬼。


受母親的影響,艾德也看不起他的父親。這個懦弱又無能的男人會在被妻子呵斥的時候保持緘默,可轉頭就將所有的憋屈與怒火發泄在孩子身上。


一次,小艾德在外面受了欺負,哭哭啼啼地跑回家向父親尋求安慰,可他等來的不是父親溫暖可靠的擁抱,而是一頓毒打。


母親說的真對。父親是個徹頭徹尾的廢物,他不是我可以依靠的人。艾德如是想著。而母親的話語在艾德心裡成為不容置疑的「聖經」,或許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


家庭生活讓奧古斯塔感到無望,所幸她還有宗教信仰。沒錯,奧古斯塔是個狂熱的基督教徒,而她近乎神經質的信仰也在她對孩子們的教育中體現得淋漓盡致。


這個世界生來就是不道德的,是罪惡的。


女人(除了奧古斯塔自己)都是魔鬼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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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應該算不上,但是確實頭痛。。。

也許這是一張心痛的圖片(難受)


自己拍的,感覺挺嚇人的!


謝邀....

我覺得最恐怖的圖片我都不敢保存

怕他從手機裏跳出來


話不多說

上圖

各位看到了嗎???

後面有許仙

差點踩到

這種經歷應該沒幾個人會有吧


這是一張人被凌遲處死的真實照片。

凌遲的「凌」,原是丘陵之陵,形容緩坡,而「遲」更是慢慢來的意思,凌遲這種酷刑就是要慢慢把人折磨死,讓人在極致的痛苦中慘叫,在尖銳的小刀下失去最後一絲尊嚴,隨後漸漸昏死過去。


凌遲的別名,比如殺千刀、千刀萬剮,不僅在中國民間廣為傳播,作為最常見的咒人去死的方式,就是在 20 世紀的西方國家裡,也是赫赫有名的。


下面這幅照片,是一個清朝人正在菜市口遭受凌遲,他的經歷,在歐洲各國有關酷刑的歷史研究和論述中大名鼎鼎。



許多人誤認為他是清末太平天國的士兵或將領,甚至有人說他就是翼王石達開,因為石達開「系以凌遲極刑處死」。但顯然這種聯繫純屬臆測,因為這張照片在 20 世紀初西方出版的圖書中就有明確標註,他既不是太平天國的將士,也不是普通的老百姓。


他叫幅株哩,滿族人,為清朝蒙古敖漢郡王勒恩札勒諾爾贊的護衛。1905 年除夕(2 月 13 日)夜,他砍死了自己的主人。至於幅株哩砍死主人的具體原因,漢學家們只能靠猜測,猜他「受到壓迫」,因此模糊地推斷他「富有反抗的精神」。實際上,我們大可從《清史列傳》裏找到有關幅株哩殺主的蛛絲馬跡,雖然只有幾個字,但已經交代得足夠明白。


朝廷給幅株哩定的罪名是「妒奸謀殺家長」。


所謂「妒奸」,根據紀大學士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託小說人物的解釋,乃是「夫兩雄共雌,爭而相戕」。所以,具體來講,幅株哩可能是同主人的妻或者妾有染,因被撞破,所以殺死了主人。


奴僕殺主,罪大惡極。依照元代及以後律例的規定,「諸奴故殺其主者,凌遲處死」。可見幅株哩不該殺主,有話大可以好好說,大不了挨一頓毒打。然而根據另外一項規定,「奴僕奸主母者,殺勿論」。所以,幅株哩倘使同女主人有姦情,只要是被撞見了,左右都是個死,只不過是很慘和比較慘的區別。


幅株哩是個護衛,身強力壯,武藝高超,拿刀砍傷了勒恩札勒諾爾贊,勒恩札勒諾爾贊失血過多,登時斃命。於是,兩種必死之刑合起來,清廷判了他凌遲。就在當年的 4 月 10 日,他被押送到菜市口,當著成千上萬人的面,一刀又一刀地遭受劊子手的屠宰。


幅株哩的凌遲,是先從胸部進行的,歌詞「我的心彷彿被刺刀狠狠地宰」,這樣的描寫是確切的,因為凌遲就是先從心口窩開始。主刑者把他胸上的肉,極為細緻地一小塊一小塊地割下來,刀刃十分鋒利,就如同在給烤鴨片皮一樣。血並不會流很多,因為劊子手有不止 100 種辦法避免犯人的胸下血流成河。


莫言在他的小說《檀香刑》裏,介紹了劊子手應急的辦法,乃是劈頭蓋臉地澆一桶冷水,或者是一桶酸醋,使人體受冷或氣脈因酸收斂,只流一點點血。還有一種說法,如果犯人在受刑的時候,受到了嚴重的驚嚇,全身緊張,脈閉血收,血也不會流出太多。這種說法似乎是可信的,因為明代宦官劉瑾被凌遲的時候,也沒怎麼流出血來。督刑官後來的筆記提到,說這是因為犯人受到了驚嚇。這就如同在獻血的過程中,如獻血者出現緊張的情況,血液也是難以流出的。


劊子手割完幅株哩胸脯上的肉,他便胸乳全無了,只留下了兩個碗口大的疤,顯出了帶著筋膜的胸骨和些許爛肉。接下來就要割大腿前面的肉了,這裡的肉較厚,比胸口更多,因此遭受的臠割也要多兩到三倍。每割一刀,旁邊的人就要揚聲報數,犯人則在尖銳的痛楚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至於凌遲統共要割多少刀,歷朝歷代,並沒有明文規定,一直以來,劊子手只是按舊例執行。起初,這種臠人的肉刑是執刀者在模仿屠戶宰殺牛羊,只是將人大塊大塊地割下,如同被分割的牲口一樣,然後再行曝屍。到了元代,戲文《竇娥冤》中的張驢兒,因為「毒殺親爺,奸佔寡婦,合擬凌遲,押赴市曹中,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那時候,人們還普遍認為凌遲只合 120 刀。可到了明代,就已確定有 3000 多刀了,清朝也是一樣。


明代凌遲應當是 3600 刀,執行 3597 刀,所謂天饒一刀,地饒一刀,君主饒一刀。可這又不是定法,因為同一些記錄略有出入。


譬如明正德五年,劉瑾被凌遲,當時負責監督行刑的河南主事張文麟詳細地記敘了他受刑的過程:


我隨該司掌印正郎到西角頭,劉瑾已經開刀了。凌遲的刀數,原本應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吆喝一聲。頭一日,按例應先剮三百五十七刀,每一刀割下來大小如大指甲片一樣的肉,從胸膛左右兩側開始。一動刀,鮮血流下寸許,再動刀就沒血了。有人說犯人受驚,血都流到小腹和小腿肚裡,剮完以後開膛,血就從肚子裏出來,我想應該是這樣的。到了晚上,押送劉瑾到順天府宛平縣寄監,給他鬆綁,他還喝了兩碗粥。嘿,反賊的心態真是好啊!


第二天,押到東角頭行刑。昨天行刑的時候,劉瑾一邊挨刀一邊亂說宮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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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的暴力:酷刑與人類生理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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