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惩罚,就没有教育」。哪怕是三岁小孩子,都要明白,犯错,就要负责,就必须要受到惩罚,但是「体罚」这件事情就不提倡了,毕竟这不是教育孩子们的一种有利的手段。

罚站算体罚吗,罚站一节课呢,罚站一天呢

罚跑步算体罚吗,跑一圈呢,跑三圈呢,跑十圈呢

如果对待不写作业,不听话,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该怎么处理?不加管教会影响其他学生,罚站罚跑圈可能会被投诉到教育局,打电话通知家长把孩子带回家管理,如果学生心里太脆弱不敢见家长直接跳出了人命老师担得起这个责任吗?

所以你是老师,你怎么处理这种事,所以这样的体罚你赞成吗?

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遇到调皮或者屡教不改的孩子们也是很头疼的,有时候「度」确实拿捏不准,现在的孩子们在我看来越来越需要「斗智斗勇」了,声音大点他们就会到校长那里告状「维权」,哎,这样其实给每位老师很大压力。

  19年8月初,在教育部召开的关于全国基础教育工作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将尽快研制和出台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

  19年7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提出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细则内容主要包括惩戒实施范围、程度、形式等。

  《教育法》、《教师法》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有责任实施管理和教育。在法律赋予教师、学校管理学生的义务和责任的同时,面对家校矛盾,教师不敢管、不愿管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基于此,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的推出,显得更加必要。

  而且,《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中有明确规定,不许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那么教师惩戒与教师体罚、变相体罚之间的边界在哪里?此次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的制定、推行方面会有哪些可预见的关键点和影响?

山东五莲第二中学初三某班的班主任杨老师因为用课本抽打两名逃课学生,于2019年7月2日被县教育和体育局追加处罚,扣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二中不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县教体局这一处罚在网上广泛传播,大多数网友都挺杨老师,认为处罚过重,用课本打几下学生就丢了工作,「以后哪个老师还敢管学生」?

校园里的有些孩子确实调皮捣蛋,成绩不好还经常扰乱课堂秩序,且屡教不改。这类学生确实让老师感到颇为头疼。这样情况下,我觉得也只有有经验的老师更清楚如何将体罚变得更有「意义」

孩子们在家庭里缺乏惩戒,家长对孩子太过于宠溺,导致学生在学校里也就没有规则意识。这是学生的家庭教育出现了问题。其实更多的是需要家长跟老师进行沟通交流,这样一方面可以让家长更好的了解到孩子们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一些老师在学校的压力。

不要把惩罚和体罚混为一谈,老师的惩罚是应该有的权利,体罚是过度,对于犯错放任不管越来越多的学生会放肆,一些无知的家长把老师的惩罚大肆宣扬成体罚就是溺爱,导致学校霸凌越来越多,跳楼的越来越多,家长不该反思吗?家长该学学教育学。

适当的就不叫体罚了,是对学生的错误做出的惩罚,他们犯错了必须有惩罚措施,不然怎么管理,至于惩罚的力度当然要控制好,既要达到知错就改的效果也要注意不伤害学生,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健康的。

教师应该有惩戒权!我们并不推脱责任,也不是不想管束,相反,作为教师,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处理问题。请不要给我们「适当的」「相应的」「必要的」「一定的」,这样模糊的概念,我们想要类似于:违章停车,贴条,扣分,罚款这样的规则。惩罚与体罚的界限要明确,让教师的惩戒权「有法可依」!


不赞成!

体罚会对未成年人造成肉体伤害和精神伤害,从而产生家校矛盾,给老师的工作带来更多困扰,影响正常教学。

更何况如果你说体罚是因为学生不守纪律、不写作业,网路教育家们会说这是因为教师组织课堂的能力太差,不能根据学段学科特点规划课堂,导致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差,注意力不集中

对一部分人提倡的适度惩戒,我也是不赞成的。适度的度因人而异,无从把握。有的学生皮,罚他站出来他还嬉皮笑脸,有的学生不学习还娇嫩,点名批评他就回家告诉家长老师怼他了;有的学生打两个耳光他自觉理亏也就不吭声了,有的学生打一下手心家长就堵著校门口骂了一下午;有的学生罚他操场跑五圈也没事,有的学生多跑一圈晕倒了……医生也把握不住哪个学生能承受多少惩戒!为了保护老师,还是免了适度惩戒的说法吧。不然一管就出事,不管又有人说「不是给你们惩戒权了吗?」

那么对于不学习、总是违纪的学生怎么办呢?现在很多地方是初中毕业后职高职专招录一部分,但是我认为初中毕业有点太晚了。可以把分流提前到小学三年级。以前不是把「初小」、「高小」也当成不同学历看待的吗?初小结束,也就是大概三年级,就可以把一些学困生分流到专门班级,减少文化课学习,学习一些手工制作等实践课,练习手脑协作;小学毕业后,再次对学生分流,成绩不佳、文化学习欲望较差的,分流出来学习简单的机械操作,为将来进工厂当技术工人做准备了;再经三年类似的初中,这部分学困生至少可以做个熟练的流水工了。初中毕业十四五岁,可以考虑让他们做非全时的工作了。


首先要说清楚啥是体罚。

知乎有傻逼家长上来问罚站一个小时孩子坚持不住怎么办的,被骂死了,大家都认同罚站一个小时不行。

但是,就说句实话,罚站十分钟我觉得没啥问题,当然不能在38度的大太阳下面。

前一阵子有个深蹲两百的,知乎上一群傻逼居然说深蹲两百没啥,自己小时候随便做。

估计又是分享刚编的故事。

但是你说你深蹲十个行不行,其实我觉得也行。

说白了,体罚不体罚,在于度。

哦,多加一句,打耳光打手心这类的,一个都不行。


我不赞成体罚。

但我觉得教育过程中惩戒必不可少。并且,我不觉得在适度范围内的打手心,罚站,罚跑,罚抄写生词,罚扫厕所等手段可以算作是体罚。

什么叫做在适度范围内?我认为不会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伤害就叫做在适度范围内。比如说打手心,打三五下并不会让学生怎么样,但是可以让他记得疼,让他有所敬畏,从而改正错误,这就不叫做体罚。但是打三五十下,就会让学生的手掌红肿,给学生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这种就应该禁止。罚站也是,站一节下课并不会对学生造成什么伤害,站一整天就另当别论。

所以我赞同教育惩戒,但不赞同体罚。

古人云:教不严,师之惰。可见严格对教育的重要性。可是想要教育严格,就要让学生有所敬畏,想要让学生有所敬畏,就必须要有教育惩戒。

如果无法实行必要的惩戒,光讲道理,那听话的永远是班级里老实巴交的孩子,稍微顽皮一点的孩子都将不受拘束。大家都缺乏敬畏心,这个社会就会很危险。

所以惩戒是必要的。中国古代就有戒尺文化,戒尺跟古代私塾一起应运而生。「戒」,是警戒,惩戒;「尺」,是尺度,标尺,标准。这正代表著规矩,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有尺、有度、有规、有距。越之,要以尺的尺度,给予惩戒,以使孩子归于中正。

其实,不止中国古代对教育惩戒呢持支持态度,欧美其他国家亦如是。

美国:这个自称国际社会尊重人权榜样的国家,50个州中有21个州在法律上保护教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体罚的合理性。美国法律规定:」教师可以用合理的适度的物处罚儿童」。佛罗里达州的县教育委员会政策中规定,教师可以惩罚学生,这种惩罚包括用不超过二尺长、三四寸宽的木板打不服从学生的臀部,但不能超过5下,并且不能造成身体的明显伤害。

英国:英国于1989年通过法律禁止体罚学生,但是由于禁止体罚使学校效率下降,于是,在2006年英国颁布了《2006年教育与督学法》允许教师惩罚不规矩的学生,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校长惩戒,停学。英国中小学生如果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的批评,还会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惩罚。

新加坡:做为「亚洲四小龙」之一,「2019年全球可持续竞争力榜单」第一位的新加坡,他的中小学教室后面墙上都悬挂著一把戒尺,孩子表现不好按规定打三下,只许打手心,不许打手背。

韩国:韩国的《教育处罚法》规定,准许老师用长度不超过100cm,厚度不超过1cm的戒尺对学生进行必要惩戒,如女生打小腿5下,男生小腿10下等。

澳大利亚:学校设立警戒室,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将叫至警戒室,由专门的老师依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惩戒,或者被送到农场进行劳动教育,最严重的是开除。

所以,其实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是赞同教育惩戒的。大家所要反对的,应该是过度的、造成伤害的体罚。


我赞不赞成没用,改变不了现状,应该叫「提倡」。我不提倡体罚,我只提倡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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