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害者活著 原谅了他(根本不可能)结果可能会不同(?)。但是死者的人权谁来维护、死者没有人权吗?对人权的最好维护不是公正合理的判决吗。该死刑死刑、该无期无期?


既然讲「人权」,那为什么不干脆把所有刑罚都给废了,坐牢和罚款不也是在剥夺「人权」吗?至于受害者,「都死了还谈什么人权?」,「他那么有钱被偷一次怎么了?小偷那么可怜」,「悲剧已经发生了,惩罚罪犯不能改变什么,最好的方法就是遗忘它,给罪犯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圣母婊们要是再这样无底线地纵容罪犯,迟早有一天会引火烧身的。


罪犯在杀受害者前看不到人权,罪犯正在杀受害者时看不到人权,受害者死亡后还是看不到人权。

罪犯被抓住了,要判死刑了,人权来了,而且是呼天抢地的控诉对罪犯的残忍。

那么,这个人权到底在干什么?

你们何曾看到人权在保护你、保护我?

我们活著的时候,就像一个屁,死的时候化成灰。

而,当我们选择走上犯罪的道路,在没有抓到的时候,大富大贵,赚钱比遵纪守法来的轻松容易。

当被抓到的时候,人权及时赶到,来呵护你受伤的心灵。

一旦免于死刑,接下来你就呵呵了,你知道的,钱会让你监外执行,什么?那就是自由人,你甚至可以继续你的人生。这样的朋友,我见过多了,聊天的时候才知道他犯了事,哦,我知道了,你现在打算怎么办?他说,去打工。 哦,我明白了。花了不少钱?恩。(诱使执法者受贿,让法律肮脏失去信任,给文明泼脏水)

这一切,很明显,有人就是要保护犯罪.

这个社会,谁会支持人权的存在?

你们好好想想,..........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恶人要杀你是名正言顺的,你防卫过当误杀恶人就是不行,就是要重罚,甚至人权在这个时候总是告病不来。

你们好好想想,这一切,是不是一个规则?

是不是,在保护某些群体的逍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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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赞成同态复仇是否可以理解为,对被害者家属无需任何经济赔偿?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才是同态复仇。至于牙加上钱,自然不用把对方的牙再拔下来。

至于钱有没有用,对于失去主要劳动力或者子女的家庭,没有经济赔偿在某些情况下只是导致更多人去死而已。

http://wap.9ask.cn/blog/misterdan/20710/


罪犯杀死被害人,被害人人权没了,法律不保护不存在的东西……说白了就是被害人活该呗

事没落在人权斗士们的头上,他们可以不痛不痒地大放厥词,让他们的至亲骨肉被凶犯糟蹋了再说这话试试?

除了无辜被害人,任何组织与个人都无权宽恕凶犯,死刑的意义就是送凶犯去见无辜被害人乞求宽恕,只有无辜被害人同意并且复活,方可宽恕凶犯

无辜被害人人权不消亡,而是由其最近的亲属代为承接,其权益由最近亲属继承,且地位高于凶犯人权,也即凶犯要为弥补被害人人权服务,因此,在执行死刑前,被害人亲属可要求摘除凶犯器官,进行拍卖,弥补被害人人权受侵犯而带来的损失,当然,卖多少也不能完全弥补,那就最大限度弥补

人权消亡只存在于完全内因造成的死亡

至于为罪犯呐喊的人权斗士们,建议他们用实际行动出发,贡献自己的亲人供暴徒们糟蹋,再来说废除死刑


我寻思著,这里的逻辑难道不是,一旦犯罪事实成立,无论什么样的刑罚,受害者的人权都已经受到侵害了吗?

难不成你把犯人杀了,受害者就活过来了,受害者的人权就保住了?

已经犯罪的犯人,哪一个不知道自己犯罪要付出什么代价?还不是存著侥幸心理犯罪了吗?

如果真的关心受害者的人权,一定不会仅仅只是关注惩罚措施这种滞后性的东西,而是要想办法在犯罪事实成立之前,努力把犯罪扼杀在摇篮里。

指望只通过刑罚来维护已经受到侵犯的权利,那只是无能狂怒罢了。

所以人就应该诚实点,不要用「死者人权」做挡箭牌,太虚伪。要求严刑峻法是为了活著的人的复仇快感,而不是什么死人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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