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從未渴求過真理,他們對不合口味的證據視而不見。假如謬誤對他們有誘惑力,他們更願意崇拜謬誤。誰向他們提供幻覺,誰就可以輕易地成為他們的主人;誰摧毀他們的幻覺,誰就會成為他們的犧牲品。

——《烏合之眾》


簡單來說就是人們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事情,對於有悖自己思想的言論都會抱有敵視的態度。這是社會很普遍的一個狀態。多數人從來不關注事物的本質是什麼,只要做一件事情對自己有利就夠了。因為對於一般人來說,追求真理是科學家和哲學家的事情。


理解這段話,首先你得知道勒龐在書中對「群眾」的定義是什麼,作者認為,一個人很多時候不敢發聲,害怕被人孤立,但是群體就不一樣了,大不了就大家一起犯錯,又不是自己一個人承擔責任,也不會被孤立,這時候「群眾」的特徵就是激進、不理性、盲目。現實中這種例子完全不用上升到多大的高度,稍微留意一下身邊就能發現了,比如你有喜歡的愛豆,你肯定不願意別人說他不好,愛豆的一切在你眼中都是好的,明明愛豆是個大臉盤子,你都會改變希望的審美標準,覺得大臉盤子就是好看


你去混幾天貼吧,看到自認為明顯錯誤的觀點去杠他,你就會發現這種情況太多見了。

情況就是抬杠的雙方對對方拿出的證據視而不見。


有一個前提,就是這個「群眾」的基數

讀過烏合之眾的人都知道,作者的舉例大多以民族、國家為例,最小也是以一座城市、一支龐大軍團(十字軍)為例。所以我理解的作者筆下的群眾,指的是同一信息閉環環境下的所有人。而不是一大堆人裡面的隨便一撮人

這樣就很好理解了,當一件事物被一個群體當作共識之後,就無所謂對錯了。作者舉的例子大多比較極端,讓人閱讀的時候會有一種誇張的感覺。但把更溫和和隱蔽的「民族性格」、「民俗風俗」放進來,就覺得作者所言理所當然了

舉個例子:聖誕節、基督教、股票指數和貨幣匯率的整數點


這應該是對極端粉絲的詮釋吧~

一但有了「主人」,我們就有了相應的對立面,情緒就容易被帶動,而且這種情緒易傳染。「主人」亦可煽動粉絲的情緒把控輿論的方向。


謝邀

知乎上對中醫或者各種宗教的爭論不就是最現成的實例嗎?為了避免引戰,在這裡就不說誰對誰錯了,爭論的雙方總有一方是「對不和口味的證據視而不見。假如謬誤對他們有誘惑力,他們更願意崇拜謬誤。誰向他們提供幻覺,誰就可以輕易地成為他們的主人;誰摧毀他們的幻覺,誰就會成為他們的犧牲品的。


現在在跳廣場舞、年輕時穿著綠軍裝的那代人,就是很好的現實例子。不能展開講,你懂的。


這不只是群體特有的心理特徵。

現成的例子:父母這輩人普遍不願意承認自己是被試驗的一代。

更有力的例子是:我們這輩人同理。


但群眾的口味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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