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指警员记事簿及证人供词一模一样,连错处都一样

去年8月3日反修例示威,警方疑24岁男大学生在参与非法集结,在黄大仙将其拘捕,男学生涉在警方私家车上以头撞向警员,被控一项袭警罪。被告否认控罪,今在观塘法院受审。被袭警员供称,他被撞到左前额眼眉位、鼻梁,左手无名指亦有扭伤。辩方盘问时指出另一版本,被告被带上车后未有锁上手铐,警员发现他曾掏出电话,即想抢其手机,被告不从,被打至鼻骨骨折鼻血直流,其额、面、眼亦有红肿。

被告谭皓宇(左);证人警员沈鸿源(右)。

24岁被告谭皓宇由英国休学返港,控罪指指他于去年8月4日在黄大仙彩虹道警察便装车内,袭击警员沈鸿源。

警员沈鸿源作供前,控方播放一段警方摄录片段,拍到被告上警方私家车前被截查情况,片中可见被告赤裸上身,又将背囊内的物品全倒出来,情绪激动。沈称当日凌晨2时许以非法集结拘捕被告,带上警车时未有锁上手铐,被告坐在左后方,沈则坐在其右边。他指示被告戴上安全带,后听到「喀」一声,被告头撞向沈,沈即尝试制服被告,被告再以头撞时,他则及时避开,随后将被告按在自己大腿上,但被告仍不停挣扎、大叫,及后沈著被告冷静,他停止挣扎后为他锁上手铐,带往北角警署。而带返警署后,被告曾跪地口念圣经祈祷。

辩方透露沈的医疗报告写他是右脸受伤,沈称不同意,辩方于是反问「即医生讲大话?」沈表示他不知道。辩方再指他事实上并无受伤,沈即称不同意。另辩方展示被告被捕后在警署的照片,当时他脸上并无血迹、身穿黑衣,又指被告裤子有水迹,指是沈以水淋被告面,意图洗去被告血上的血迹,沈不同意以水淋被告,但承认曾为他清理面上血迹,但不认同辩方所指没有保留证据。

辩方又指沈在警员记事簿及证人供词一模一样,连错处都一样,质疑他是写证人供辞再写到警记事簿上,作假记录。警员同意是搬字过纸,但就否认记事簿的记录是后补,否认作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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