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4月14日,福田随身携带胶带、美工刀、绑剑道护具用的小绳,穿著工具服乔装成维修工,挨家寻找心仪的「猎物」。冲田公寓七栋410室的弥生误认福田为工作人员,将其引入家中。进入家门后,福田借机从背后抱住弥生,但遭到激烈抵抗。于是,福田将其杀害,并用胶带绑住她的双手并贴住嘴巴,行奸淫之计划。未能幸免的是,被害人十一个月的女婴也被福田勒毙。
案件发生后的第四天,光市警察局抓捕了刚刚年满18岁,尚未成年的福田。听说这个情况后,被害者家属本村洋的脑海中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基于少年法的保护,这个犯人不会被判处应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