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权转由潘乐陶个人持有。

由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及其女儿潘颖欣,共同持有的屯门海诗别墅3号屋,于本月初作价2400万成交,业权由两人转至由潘乐陶个人持有,把女儿潘颖欣「除名」,成交价较2012年购入价2700万零9千元、低逾300万,减幅逾一成。是次近亲交易牵涉半份业权,涉税约51万。

屯门海诗别墅3号屋,原由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及其女儿潘颖欣共同持有。资料图片

土地注册处资料显示,潘乐陶于2012年10月购入3号屋,同年11月加入女儿潘颖欣名字,以「长命契」形式共同持有。

该单位面积约1522方呎,以最新作价计算,呎价15769元。事实上,该物业于去年曾卷入僭建风波,因涉嫌于独立屋内僭建水池,被法庭裁定违反《建筑物条例》,判罚款2万。

由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及其女儿潘颖欣,共同持有的屯门海诗别墅三号屋。

另外,由立法会议员田北辰的太太及子女持有的贝沙湾单位,现以1880万市价沽出,每呎2万5千多元,属市价水平,持货9年,帐面获利逾580万。

消息指,该单位为6期6座中层B室,面积734方呎,属两房一套间隔,原先开价2150万,获买家洽价后,累减至1880万「意头价」成交,呎价约25613元,属市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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