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用的我的名字,公积金贷款,妻子是共同还款人。半年后结婚。现在开发商通知房子办手续,妻子想加名字,问1.新房办手续加一个人会不会多交钱?2.万一婚姻有变,房产怎么分割?谢谢!
婚后加名,我们认为它是婚前财产的一种婚后赠与。如果加名字的方式是在房本上写明按份共有,比如各占50%或是各占多少比例这种情况,那么离婚的时候,一般会直接按照这个比例来进行分割,这是有相关判例的。
如果婚后加名时写的是共同共有的情况下,那么法官可能会考虑出资来源问题,同时还会考虑到婚史长短、婚姻中是否存在过错,是不是照顾女方和带孩子一方等情况来分割财产。
如果说确定没有什么其他的过错,只是单纯的感情不和要求离婚又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一定会考虑到你的出资来源。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婚后女方也没有参与还贷,那么女方可能分得不足50%,有这方面的可能性;如果女方参与了还款,则会考虑返还其共同还贷及房产的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