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民事执行处9月4日上午10时30分,进行台南市党部、新营区党部坐落建物及土地等第一次拍卖程序,结果无人投标。(图/记者林悦摄)

▲台南地院民事执行处9月4日上午10时30分,进行台南市党部、新营区党部坐落建物及土地等第一次拍卖程序,结果无人投标。(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地院民事执行处9月4日上午10时30分,就债务人社团法人中国国民党所有之台南市党部、新营区党部坐落建物及土地等进行第一次拍卖程序,结果无人投标,法院将择期进行第二次拍卖。

台南地院指出本案系台北地院受理债权人郭卜瑄等305位党工对债务人社团法人中国国民党声请给付薪资、退休金、资遣费等强制执行,于107年3月31日嘱托台南地院执行国民党所有位于该院辖区内的财产,后由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于107年4月20日将该署所办理债权人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依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移送之强制执行事件,移由台南地院合并办理执行。

台南地院民事执行处收案后,于107年4月11日嘱托地政机关办理查封登记,5月23日完成现场查封、指界、调查现况等程序。查封之后,依照鉴定人选任轮次表选任估价师事务所进行鉴估执行标的物之价格,并在估价师估价完毕后,将估价报告书副本寄给债权人、债务人表示意见,双方对估价金额均无意见,地院民事执行处即参考估价报告书估算的房地价格核定第一次拍卖底价。

本案于9月4日上午10时30分于地院民事执行处投标室,进行第一次拍卖程序。开标结果如下:甲标台南市党部房地、乙标新营区党部房地,均无人投标,债权人亦未到场声明承受。第一次拍卖程序终结,本院将择期进行第二次拍卖。

台南地院指出声请执行之债权及金额:(一)债权人为郭卜瑄等305名党工,执行债权包括工资、退休金、奖金、资遣费等, 总计约5亿9443万元。债权人于107年8月20日陈报,目前执行债权人现为郭卜瑄等304名党工,债权金额为5亿5312万9056元。(二)债权人为党产会移送行政执行之债权,为追征债务人(国民党)不当取得财产之价额,金额约8亿6481万元。(三)上述(一)(二)项债权均为普通债权,并无优先受偿权利,故强制执行所得之金额,系依债权比例分配受偿。

执行标的物及第一次拍卖底价(分甲、乙标):(一)甲标:台南市中西区中正路23号建物1笔、同区孔庙段309、310、311、313、314、315地号土地6笔(即台南市党部房地),底价为1亿3168万元。(二)乙标:台南市新营区民治路34号建物1笔、同区忠政段483地号土地1笔(即新营区党部房地),底价为1亿4185万元。

地院指出有关107年8月14日揭幕的「慰安妇铜像」及背景看板,是在查封后才设置,据媒体报导,铜像及看板是由「台南市慰安妇人权平等促进协会」设置,截至目前为止,并没有债权人声请强制执行前述铜像及看板,此慰安妇铜像及看板并非法院拍卖标的物,但因坐落在第三人承嵘企业社向国民党承租土地上,所以,此部分土地拍定后不予点交。至于拍定人得否本于所有权请求排除地上物返还土地,则应另循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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