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上诉周三有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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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曾荫权向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根据司法网页,终院将于本周三颁布书面判词。

曾荫权与太太曾鲍笑薇。资料图片

曾荫权于去年二月被裁定的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他于10年1月1日至12年6月30日期间,身为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参与决定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及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的声音广播牌照及相关申请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披露,或向行会隐瞒他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东海花园物业进行的事务往来及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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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7年2月被裁定一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20个月的曾荫权,被即收监,在赤柱监狱服刑,经历两次审讯的曾荫权,均获两组不同的陪审团就其「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未能达成有效的裁决,律政司决定不就贪污罪再作第三次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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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未有申报与商人黄楚标关系的行为失当罪,在狱中渡过63天后,于去年四月获上诉庭批准保释等候上诉,同年7月20日上诉庭驳回曾荫权的定罪上诉,但批准减刑,由原有的20个月减为一年,又获减免讼费至100万元。由于曾荫权推翻定罪失败,故须立即重返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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