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批评控方「浪费咗啲时间」

去年7月28日港岛区冲突44人被控暴动罪,其中涉及「赴汤杜火」汤氏夫妇及一名年仅16岁女学生。控方本周三申请相关警员证人使用特别通道进出法庭,以防遭拍下容貌,惹来辩方极力反对,申请原订今早在区域法院处理,惟控方改口撤回申请,遭法官批评「浪费咗啲时间」,希望日后可避免此等情况。

被告汤伟雄(右)及杜依兰(左)。资料图片

外聘主控官郭栋明日前为之后将出庭作供的警员申请法庭特别通道以供出入,鉴于「速龙」队员工作性质较敏感、出勤时会遮挡样貌,如出入法庭时被拍摄到样貌,或影响日后执勤。两名辩方反对,斥「唯一目的系阻止记者影佢相」。惟控方今以找到另一方法免除担忧而撤回申请,法官郭启安因「浪费咗啲时间」,不排除会追究责任,又指审前覆核曾问过控方有否相关申请,当时称没有申请,控方解释当时没有留意审前覆核的问题。郭官则表示申请不应在正审阶段提出,程序上更须10天前提出,冀以后可避免。

现职高级督察的潘诵骐供称,当日傍晚近6时,他以「速龙」特别战术大队指挥官的身份,带领队员往西营盘德辅道,协助机动部队设立封锁线,其间见到德辅道西近电车站有过百名示威者聚集,其同僚随即用扩音以中英双语警方在场人士。未几,潘接到指令机动部队将沿德辅道西驱散人群。推进过程中,有杂物持续扔向警方,警方于是施放催泪弹,部分示威者后退,且四散至地铁站、后巷或大厦。潘清除障碍物后接到队员报告,指有2女1男在西源里附近被特别战术小队,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非法集结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三罪被捕。

38岁汤伟雄及41岁杜依兰,以及现时17岁学生李宛叡,涉于去年7月28日在德辅道西近西边街与其他人一同参与暴动;夫妇二人另被控无牌管有一套无线电收发机。聆讯下午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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