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2019年滨海新区招生工作方案》,4月10 日滨海新区启动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

  2019年幼儿园招收对象为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1.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于4月10日开始。4月10日至15日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门前显著位置上都会张贴各园的招生简章。

  凡符合以下两个报名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1)具有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户籍,其户口与自己的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户籍属于招生简章中所公示的对应派出所管辖的适龄幼儿。

  (2)具有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户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址须属于招生简章中公示的对应派出所管辖区域的适龄幼儿。同时须持有房屋产权证或拆迁证。

  招生共分三个步骤进行:

  各园具体公布的招生简章,请家长在4月10日—15日到各幼儿园门前认真阅读。

  2. 企事业办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也可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3. 民办幼儿园依据相关条件与要求自主招生。民办园可招收具有滨海新区户籍、本市外区县户籍和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官网查询民办幼儿园相关信息。

  来源:天津滨海教育| 编辑:滨海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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