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抽查二十家航空公司条款,全部均列明航班时间不构成合约一部分。

【星岛日报报道】圣诞新年长假将至,不少市民均计划外游散心。消委会抽查二十家航空公司条款发现,全部均列明航班时间不构成合约一部分,即航空公司未必会对乘客因航程更改蒙受的损失作出赔偿。调查亦发现,若航班有任何改动,其中九家没有列明会否提前通知受影响乘客,令部分市民不知航班有变动。

不少市民外游时都遇过航班延误或取消,消委会早前检视不同地区载客量较高的二十家航空公司的机票及航空服务,发现十六家包括港人常乘搭的国泰航空及香港航空等,均列明航班时间不构成合约一部分,而另外四家更注明公司有权随时更改航班时间。调查亦发现,若航班有任何改动,有六家公司注明可以在无预先通知下更改航班安排,另外三家则未有列明会否提前通知受影响乘客。

至于一旦出现航班延后或取消,调查发现亚太区航空公司对相关资料均较欧洲、北美洲及澳洲的简短,如国泰航空及中华航空等五家航空公司,仅会向受影响的乘客补助等候候补航班期间的膳食、饮品或住宿费用,但未有具体说明补助条件及细节。

消委会引述其中一宗投诉个案指,投诉人在购买两张由香港到关岛的直航来回机票后两个月,收到航空公司通知该直航航线即将停航,亦获提供三个改乘安排;投诉人向消委会作出投诉后,最终决定放弃旅程并希望退款作结,最终在一个多月后收到航空公司的全数退款。

调查亦发现,欧美的航空公司受到当地法例规范,在航班延误时的赔偿及安排,较亚洲地区的航空公司为佳,当中又以欧盟的规定最清晰。其中,美国以乘客滞留在客机的时间计算,要求航空公司必须提供特定的支援;加拿大则以最终到达目的地时,延误了多久来计算赔偿,由延误三至六小时,赔偿四百加元,至延误九小时以上,赔偿一千加元不等;至于欧盟,则以飞行距离计算赔偿,由二百五十欧罗至六百欧罗不等。消委会建议其他航空公司参考欧盟的做法,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更改航班,应及时通知乘客,并有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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