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会决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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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修订《逃犯条例》的法案委员会今早召开第二次会议,仍未选出主席。建制派谢伟俊表示,法案委员会用上4小时仍未选出主席前所未有,为了立法会有效运作,需要考虑作出一些反制的措施,但至于具体内容则需要与其他建制派议员商讨才有定案。他指,根据《议事规则》的内务守则,由于法案委员会是由内务委员会通过产生,内务委员会可决定是否解散法案委员会,或就法案委员会的程序订下指引,「个仔如果搞唔掂某啲程序,可以返去妈妈度,由妈妈决定」。他表示,内务委员会可就法案委员会的操作定出期限,或制定选举主席的方式。

谢伟俊表示法案委员会用上4小时仍未选出主席前所未有。

对于在会议上郑松泰质疑涂谨申作为律师,主持会议有利益冲突,谢伟俊表示,任何法案通过成为法律,理论上都有律师参与的角色,如果以郑松泰所提及的准则评论议员是否能够参与讨论,与常识相违背,是「为提出而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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