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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男以讨论工作为由,骗女同事小美(化名)说自己帮她向主管建议调整其业务量,约她下班谈此事,却在豆花内参掺入安眠药,趁药性发作时对小美上下其手。(图/翻摄pixabay网站)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宜兰县一名赖姓市公所人员以讨论工作为由,骗女同事小美(化名)下班约谈,却在豆花内掺入安眠药,趁药性发作时对小美上下其手、强制猥亵得逞,所幸小美奋力将赖男推开驾车逃离现场;法院审理期间,赖男却辩称小美当时很累替她按摩;高等法院依药剂强制猥亵罪判赖男3年4月徒刑。

判决指出,小美于2016年5月至市公所报到开始工作,同年底因职务变动导致业务量增加,工作陷入困境,赖男见状便谎称已向主管反映让她减轻业务量,并约小美下班后到公务车内谈商此事。

小美下班后赴约并吃下对方为她准备的豆花,未料赖男心怀不轨竟在豆花内掺入安眠药,趁药效发作时伸手摸小美大腿,还说出「把外套脱掉」等话语,随后便强脱小美外套,并强行熊抱她的腰部、胸口、肩膀等部位;小美吓得奋力反抗,驾车逃离现场。

随后小美还昏昏沉沉到火锅店买晚餐,因药性发作在店家陷入昏睡,直到店家把她叫醒,小美才顺利返家。到了隔天上午,小美逐渐恢复意识,加上她的老公告诉她昨天回家神态很怪,像是嗑药似的,小美才惊觉不对劲,在老公陪同下前往医院验血,确认血液中有镇定剂及安眠药,小美因此对赖男愤而提告。

赖男事后传Line向小美道歉,内容写道「对不起、对不起,不知道会变成这样」,小美追问「豆花里有放什么」,对方则回「没有我不会放东西了」。法院审理时,赖男否认下药,还辩称小美下班看起来很累,所以替她按摩,才会触摸她身体;不过,高院认定赖男说词不实,维持一审依药剂强制猥亵罪判赖男3年4个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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