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获撤销宵禁令及离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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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实施后翌日,港岛九龙均有市民发起游行,各区再次爆发冲突事件,警方在黄大仙区拘捕一名27岁女子,控以一项违反《禁止蒙面规例》。案件今在观塘裁判法院再讯,由于《禁蒙面法》早前被裁定违宪,律政司亦已提出上诉,案件将于下月开审,控方今表示现等候上诉结果,申请将案件押后3个月。裁判官遂应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明年3月9日再讯。

《禁蒙面法》早前被裁定违宪。(资料图片)

29岁被告陈子晴,报称任职售货员。被告早前获准以3000元保释候讯;今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获批,其现时获准每月到警署报到一次,亦获撤销宵禁令及离港限制。

控罪指,她被控于本年10月6日在九龙黄大仙东头邨道邨荣东楼外,身处非法集结时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个耳挂式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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