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扰乱社会安宁,损害香港法治之都声誉。

民阵今午发起「12.8国际人权日」游行,下午6时许,金钟及中环的高等法院及终审法院先后遭人纵火。律政司对此发声明,指纵火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终身监禁。

「城市广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CBC)」FB图。

声明指出,特区政府绝不姑息任何违法暴力行为,今(12月8日)在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外的纵火,除扰乱社会安宁外,更对香港作为法治之都的良好声誉造成损害。纵火属严重罪行,威胁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一经定罪,可被判终身监禁,任何人都不应以身试法。

高等法院遭纵火,留有熏黑痕迹。

律政司呼吁社会人士尊重法治,特区政府绝不容忍任何破坏司法机构或损害法治的行为。

资深大律师清洪接受访问时表示,「这些严重的犯罪行为是对法治的直接挑战。这些罪犯正在恐吓司法机构,目的是考虑到有许多被告即将受审,有可能借此威胁司法机构作出有利于他们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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